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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Ai高考 · 招生簡章
          2023-03-14
          更三高考院校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3 年高等職業(yè)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53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洛陽職業(yè)技術學院,部標代碼:14383,本省代碼:6384。學校地址:洛陽市科技大道6號,洛陽市澗西區(qū)豐華路20號,洛陽市西工區(qū)九都路9號院,洛陽市瀍河區(qū)夾馬營路116號,郵編471000。各專業(yè)所在校區(qū),詳見學校官網(wǎng)。

          第三條 學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四條 學校招生類型:普通高等職業(yè)技術教育。學業(yè)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yè)要求,頒發(fā)教育部統(tǒng)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第五條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進行,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由校長擔任。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guī)模和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學生中心),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錄取等日常工作。

          單獨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

          第三章招生專業(yè)和計劃

          第八條 2023年學校單獨考試招生設置招生專業(yè)47個(含方向),招生計劃2400人(分專業(yè)計劃數(shù)與收費標準等情況詳見附表),學校可根據(jù)報考情況,調整各專業(yè)招生計劃。

          序號

          專業(yè)代碼

          專業(yè)名稱

          學費(元/年)

          計劃數(shù)

          學制

          1

          520201

          護理(康養(yǎng)方向)

          4800

          120

          三年

          2

          590302

          智慧健康養(yǎng)老服務與管理

          3700

          80

          三年

          3

          520802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4800

          80

          三年

          4

          520805

          醫(yī)學營養(yǎng)

          4800

          40

          三年

          5

          520601

          康復治療技術

          4800

          40

          三年

          6

          520901

          眼視光技術

          4800

          40

          三年

          7

          520301

          藥學

          4800

          40

          三年

          8

          410305

          寵物醫(yī)療技術

          4200

          80

          三年

          9

          410309

          寵物養(yǎng)護與馴導

          4200

          40

          三年

          10

          490104

          食品檢驗檢測技術

          4200

          60

          三年

          11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術

          4200

          40

          三年

          12

          460701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4200

          40

          三年

          13

          460702

          新能源汽車技術

          4200

          80

          三年

          14

          500604

          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

          4200

          40

          三年

          15

          460301

          機電一體化技術

          4200

          60

          三年

          16

          460101

          機械設計與制造

          4200

          60

          三年

          17

          510102

          物聯(lián)網(wǎng)應用技術

          4200

          30

          三年

          18

          460206

          電梯工程技術

          4200

          20

          三年

          19

          460609

          無人機應用技術

          4200

          20

          三年

          20

          460113

          模具設計與制造

          4200

          20

          三年

          21

          440301

          建筑工程技術

          4200

          60

          三年

          22

          440104

          園林工程技術

          4200

          20

          三年

          23

          440501

          工程造價

          4200

          40

          三年

          24

          440104H

          園林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14000

          75

          三年

          25

          530701

          電子商務

          3700

          120

          三年

          26

          530605

          市場營銷

          3700

          60

          三年

          27

          530802

          現(xiàn)代物流管理

          3700

          80

          三年

          28

          530202

          金融科技應用

          3700

          40

          三年

          29

          530704

          網(wǎng)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3700

          80

          三年

          30

          440703

          現(xiàn)代物業(yè)管理

          3700

          40

          三年

          31

          530101

          財稅大數(shù)據(jù)應用

          3700

          50

          三年

          32

          530301

          大數(shù)據(jù)與財務管理

          3700

          40

          三年

          33

          530302

          大數(shù)據(jù)與會計

          4000

          120

          三年

          34

          530303

          大數(shù)據(jù)與審計

          3700

          50

          三年

          35

          540202

          烹飪工藝與營養(yǎng)

          3700

          60

          三年

          36

          540106

          酒店管理與數(shù)字化運營

          3700

          60

          三年

          37

          540101

          旅游管理

          3700

          40

          三年

          38

          500113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3700

          60

          三年

          39

          550401

          文化創(chuàng)意與策劃

          3700

          20

          三年

          40

          550203

          戲曲表演

          6000

          25

          三年

          41

          550201

          音樂表演

          6000

          30

          三年

          42

          550202

          舞蹈表演

          6000

          50

          三年

          43

          550117

          人物形象設計

          6000

          30

          三年

          44

          550218

          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

          6000

          20

          三年

          45

          550404

          文物修復與保護

          6000

          40

          三年

          46

          550405

          文物考古技術

          3700

          40

          三年

          47

          550408

          石窟寺保護技術

          3700

          20

          三年



          合計


          2400


          第四章 招生對象、報名和填報志愿的時間方式

          第九條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 2023 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十條志愿填報時間

          考生須于2023年3月22日9時至3月24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wǎng)上志愿填報。在規(guī)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wǎng)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提醒廣大考生按時認真填報志愿。我校河南???/a>招生代碼:6384。

          藝術類專業(yè)計劃單列,普通類考生不可同時兼報藝術類志愿;報考藝術類志愿的考生不可同時兼報普通類志愿。若存在專業(yè)混報,以第一專業(yè)志愿為準組織測試。藝術類專業(yè)單列計劃不做非藝術類專業(yè)調劑錄取。

          中外合作辦學高收費項目專業(yè)計劃單列,不做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調劑錄取。

          第五章 考核辦法

          第十一條 學校采取“文化素質+職業(yè)技能”的方式組織考試,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1 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等文件要求組織命題、考試。

          1、“文化素質”考試

          (1)高中生文化素質成績原則上采用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語文、數(shù)學成績等級,分別按照A=150分,B=120分,C=105分予以賦分,其他等級不賦分,兩門合計分數(shù)作為文化知識考核成績。

          (2)中職生、社會考生“文化素質”考試以《中等職業(yè)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標準》為基本依據(jù),重點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識素養(yǎng)。

          中職生、社會考生、無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的高中生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

          (3)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請免文化素質考試,考生須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號)要求進行“資格條件申報”。尚未進行“資格條件申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7日到報名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補申報手續(xù)。

          2、“職業(yè)技能”測試

          “職業(yè)技能”測試由學校設定測試科目、內容、方式,測試成績占總分值的50%。退役士兵考生測試成績占總分值的100%,測試成績乘以2折算記入考核總分值。

          (1)高中生的“職業(yè)技能”測試為職業(yè)適應性測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科學素質、職業(yè)潛能和職業(yè)傾向。

          (2)中職生、社會考生、退役士兵考生的職業(yè)技能測試以《中等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簡介(2022年修訂)》為基本依據(jù),重點考查考生的綜合專業(yè)能力、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

          3、考生高中(含中職或同等學力)階段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yè)資格等級證書直接賦分,記入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或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不再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yè)技能”測試??忌@得多項證書者可任選其一。

          (1)獲得市級(含市級)以上技能競賽成績的考生可申請職業(yè)技能測試免考(要求獲獎內容與所報考第一專業(yè)志愿類別一致)。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lián)辦的省級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按照二等獎、三等獎分別賦分300分、280分;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lián)辦的市級職業(yè)院校技能比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賦分280分、270分、260分;

          (2)獲得政府部門認可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或職業(yè)資格高級工證書(要求證書內容與所報考第一專業(yè)志愿類別一致)賦分260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職業(yè)資格高級工證書須在“河南職稱網(wǎng)職稱證書查詢”、“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wǎng)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lián)網(wǎng)查詢”系統(tǒng)中查詢到證書信息,且身份證、證書等關鍵信息一致。

          申請“職業(yè)技能”免考的考生,須于3月22日9時至3月24日18時,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http://zjc.lypt.edu.cn/)完成“職業(yè)技能免考”基本信息填報和證明資料(獲獎證書、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職業(yè)資格高級工證書、身份證等原件照片)提交。審核通過的考生在學校官網(wǎng)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審核不通過的考生需正常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yè)技能測試或職業(yè)適應性測試。

          第十二條 考試時間與科目

          1、考試時間:2023年4月8日-9日(具體時間請自行打印準考證查看)

          (1)“文化素質”考試

          (2)“職業(yè)技能”測試

          2、考試內容與方式

          (1)“文化素質”考試:語文、數(shù)學綜合試卷;閉卷筆試;

          考試分值:每科150分,總分300分;參加人員:中職生、社會考生、無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的高中生。

          (2)職業(yè)技能測試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

          ①普通類考生:閉卷筆試;分值300分;

          ②藝術類(戲曲表演、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考生:面試;

          分值300分;

          ③藝術類(人物形象設計、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考生:筆試(美術類專業(yè)考試);分值300分。

          3、考試地點:洛陽職業(yè)技術學院(洛陽市科技大道6號)

          4、準考證打?。河煽忌卿泴W校官網(wǎng)自行打印本人準考證,學校不再打印發(fā)放??忌蛴士甲C前須填寫“是否同意調劑志愿”。

          時間:4月6日8:00—— 4月9日10:00,考試事宜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http://zjc.lypt.edu.cn/)發(fā)布。

          第六章 命題、考試與評卷

          第十三條 命題、考試與評卷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學校組織實施。

          1、命題:聘請校內外專家教師組成命題小組,進行全封閉式命題。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參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執(zhí)行。

          2、考試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執(zhí)行,嚴格考試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規(guī)范操作程序,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考《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

          3、成績評定:組織專家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進行。

          4、成績發(fā)布: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http://zjc.lypt.edu.cn/)查看本人考試成績??忌鐚Τ煽冇挟愖h,本人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我校申請復議。成績復核主要檢查答題卡信息是否與考生本人一致、是否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tǒng)、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存在差錯,是否與公布的考生成績一致,不復核評分寬嚴。

          第七章 錄取

          第十四條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組織錄取??忌晃倚d浫『?享受與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五條 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

          分類別、分批次依次錄取。錄取順序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根據(jù)考生總成績,依據(jù)生源比例分類別劃定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考生,分專業(yè)志愿按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分數(shù)相同時,依次按“職業(yè)技能”、語文、數(shù)學分數(shù)高低依次排序錄??;若仍相等,依次按高中學業(yè)水平等級成績英語、政治、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成績優(yōu)者列前。僅有“文化素質”成績或“職業(yè)技能”(職業(yè)適應性)成績者,不予錄?。ㄍ艘凼勘忌猓M艘凼勘忌罁?jù)“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當考生報考的所有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時,由學校調劑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yè)。如有不同意調劑或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造成計劃未錄滿時,按照缺額數(shù)分類別依次降分錄取。錄取過程中根據(jù)各類生源專業(yè)報考情況,學??蓪φ猩媱澾M行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 錄取批次

          第一批次:技能拔尖人才免試考生

          第二批次:“職業(yè)技能”免考考生、退役士兵考生、中職考生、社會考生、有高中學業(yè)考核語文數(shù)學等級成績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jù)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公示5天,按要求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擬錄取結果可在學校官網(wǎng)查詢。

          凡被我校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八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第十九條 免試對象和條件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lián)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lián)辦的省級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yè)生,考生本人須提出免試入學申請,高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合格后,考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高校??齐A段學習,申請免試專業(yè)須與獲獎項目或取得的職業(yè)資格證書相同或相近。

          第二十條 免試錄取程序

          1、考生本人須在3月24日前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下載),提出免試入學申請。由生源學校負責確認考生獲獎情況。

          2、生源學校在3月24日17:00前將上述登記表及相關材料送達我校。學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和公示后,將公示后的名單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報省教育廳備案。

          3、學校在本校官方網(wǎng)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后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xù),學校頒發(fā)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4、材料報送地址:洛陽市伊濱區(qū)科技大道6號 大學生活動中心2-7室招生科 張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379-63189387。

          第九章 學費及獎勵措施

          第二十一條學費標準

          學校嚴格按照河南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收費,醫(yī)藥衛(wèi)生類為4800元/生/年;文科類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yè)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14000元/生/年。我校為河南省高職優(yōu)質校,招生專業(yè)總數(shù)的10%以內的專業(yè)學費可上浮10%(收費標準詳見招生專業(yè)一覽表)。

          住宿費標準擬定:伊濱校區(qū)1200元/生/年;高新校區(qū)400元/生/年;西工校區(qū)480元/生/年,瀍河校區(qū)5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zhí)行。

          第十章新生入學和待遇

          第二十二條 通過高職單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的考生須持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原件,按高校規(guī)定時間入學報到。學校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guī)定、程序注冊學籍。轉學、轉專業(yè)按照國家、省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待遇與參加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yè)要求的,準予畢業(yè),頒發(fā)??飘厴I(yè)證書,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洛陽職業(yè)技術學院。招收的退役士兵必須要把檔案轉入學校并接受全日制培養(yǎng)。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對有需要、品學兼優(yōu)和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實施獎、助、貸、勤、免、補、減等資助政策。其中,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約占在校生人數(shù)的20%);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學校另設有學院獎學金,并為學有余力特別是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招收的退役士兵執(zhí)行國家有關資助政策。就業(yè)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新生報到后,根據(jù)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對新生進行政治、文化、品德、身體等方面復查,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規(guī)定的新生,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考生檔案。

          學校網(wǎng)址:https://www.lypt.edu.cn

          電子郵箱:zsk@lypt.edu.cn. 傳真:0379—62233832

          咨詢電話:4006037939 0379—62233832/62231122

          第十一章 監(jiān)督機制

          第二十四條 為保證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落實陽光招生政策,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督部門監(jiān)督,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考試、錄取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對單獨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單獨招生考試及錄取資格。

          監(jiān)督電話:0379-62230272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招生,請廣大考生切勿上當受騙。

          本章程由洛陽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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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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