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后公布為準;
2.報考設計學類的考生,按設計學類招生,進校后第一年按大類培養(yǎng),一年后根據“志愿+考核”的原則分流確定專業(yè)。
3.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專業(yè)不允許轉專業(yè)。
錄取原則
使用省統(tǒng)考成績,不單獨組織專業(yè)???,參加考生所在省份的美術統(tǒng)考并取得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藝術類分數(shù)線(本科線)。
我校將根據各省投檔規(guī)則,對于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綜合分=文化總分(高考總分折合成750分制計)×50%+專業(yè)成績(總分折合成100分制計)×7.5×50%。
其中,江蘇省綜合分換算方式:文化總分(高考總分按440分制計)×50%+專業(yè)成績(總分折合100分制計)×4.4×50%。
更多信息詳見:2020年寧波大學美術類專業(yè)本科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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