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18年美術類本科專業(yè)招生計劃
專業(yè)名稱 | 科類 | 廣東 | 江蘇 | 浙江 | 福建 | 江西 | 湖南 | 海南 |
設計學類 | 美術 | 84 | 10 | 15 | 25 | 35 | 7 | 16 |
動畫 | 美術 | 26 | 5 | 5 | 5 | 3 | 4 |
說明:設計學類含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yè)
美術類錄取辦法:
美術類專業(yè)(專業(yè)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錄取時使用各省美術統考成績。美術類專業(yè)錄取時采取“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
美術類具體錄取細則如下:
(1)凡報考我校美術類的考生,文化成績分數線和術科成績分數線按各?。ㄗ灾螀^(qū)、直轄市)劃定的執(zhí)行。
(2)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按一定比例合成綜合總分出檔的?。ㄗ灾螀^(qū)、直轄市),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優(yōu)先錄取綜合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綜合分排在后面的考生。
(3)未按綜合總分出檔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學校按照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各占50%權重計算考生綜合總分(綜合分=術科統考分數×2.5+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4)綜合總分相同時,術科統考分數高者優(yōu)先錄取,若術科統考分數仍相同,英語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
(5)安排專業(yè)時,參考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順序進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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