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興,雍州長安人,是唐朝著名酷吏之一。
周興年少時學習法律,后任河陽縣令。隨后,周興因能力好被召至京師,但受到魏玄同的阻礙未能升職。李敬業(yè)叛亂后,武則天鼓勵告密,周興積極參與告密行動,后升任秋官侍郎。后來,周興發(fā)明多種刑具、害死數(shù)千人,更是編造罪名誣告朝臣以及李唐諸王。天授二年,周興遭人告發(fā)謀反,被來俊臣用請君入甕之計制服。同年,周興被流放嶺南,在途中被仇家殺害。
周興在職期間,使用大量刑具、誣陷害死很多人,由此開啟了長達14年之久的“酷吏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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