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征收一直以來都是重頭戲,但在征收過程中,出現(xiàn)的補償不合理、逼迫被征收人交出土地、強制清除地上附著物等也是時有發(fā)生的事情,但這些行為都與被征收人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因此,為了進一步切實維護被征地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征收土地管理、規(guī)范征收土地行為,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fā)布了《關于規(guī)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中就土地征收程序做了分為十一步!下面我們就結合《意見》中的內容來說一下,大家在土地征收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第一步,發(fā)布征收土地預公告!需要注意的是,發(fā)布土地征收預公告之后,那就意味著確定的征收范圍,一旦確定征收范圍,被征收人就不能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新建、擴建、翻建、搶栽、搶種等,否則會對這部分不予補償!
第二步,對土地現(xiàn)狀調查!值得注意的是,該《意見》中明確提到,土地現(xiàn)狀調查時,被征地的承包戶、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青苗所有權人等需要到現(xiàn)場,與相關部門人一起清點,并就調查結果與工作人員進行確認!如果不能到場,則需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對于不能直接到場且也沒有委托他人的,相關部門需要再次通知,如果通知后仍沒有到場,相關部門需要將現(xiàn)場調查結果如實記錄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中!如果大家對調查結果有異議,那么則可以按照土地征收預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和異議反饋渠道提出!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土地現(xiàn)狀調查對廣大被征收人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是可以起到監(jiān)督作用,二是可以及時知道相關人是否存有遺漏!所以一定要親自到現(xiàn)場清點,牢牢把握住自己僅有的參與權,避免相關部門玩“貓膩”!
第三步,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是法定程序,這在土地管理法中也有明確規(guī)定,此次山東省發(fā)布的《意見》就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進一步細化!該《意見》明確規(guī)定,重點圍繞征地的合法性、合理性、補償安置措施的可行性等,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村民代表、土地使用權人代表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對因征地可能引發(fā)的社會穩(wěn)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形成評估報告!
第四步,土地現(xiàn)狀調查后15個工作日內要擬定補償安置方案!需要注意的是,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必須要有擬征收土地的目的、四至范圍、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和異議反饋渠道、聽證有關要求等!在擬定補償安置方案后,必須要在擬征收范圍內公告30日!
第五步,多數(shù)人對補償方案有異議需組織聽證!征地過程中,被征收人是有權申請聽證的,因此,如果對相關部門擬定的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一定要及時地提出自己的意見,否則可能會被視為放棄聽證!
第六步,簽訂協(xié)議人數(shù)需要達到95%以上才能報批!山東省發(fā)布的《意見》中提到,簽訂協(xié)議的比例一般不應低于95%,如果沒有達到這個比例,那么就不得申請報批!
這里凱諾律師要提醒大家,如果對相關征地信息不了解,對補償標準更不了解,千萬不要盲目地就跟隨大流就簽訂補償協(xié)議,否則一旦達到簽約比例,那想要維護權益就幾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
第七步,相關費用必須要足額到位、專戶存儲、??顚S?!實踐中,如果遇到補償未到位,補償款被挪用等情況,被征地農民可拒絕交出土地!
第八步,依法組織報批!
第九步,發(fā)布土地征收公告!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征收公告和土地征收預公告雖然只差一字,但性質卻不一樣,土地征收公告具有法律效力,可訴,而土地征收預公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起到一個告知作用!因此,在土地征收公告發(fā)布后,如果被征地人認為征收不合法,則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征地批復或是征收補償決定!
第十步,撥付征地補償有關費用!
第十一步,交付土地!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領了征地補償款,相關部門也無權直接強制征收土地!該《意見》中規(guī)定,征地補償有關費用足額撥付后,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騰退交付土地!無正當理由拒不交付的,由市縣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總之,凱諾律師要說的是,土地征收應當要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依法進行!如果廣大被征地農民遇到相關部門違反法律規(guī)定實施征收,那么一定要及時地采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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