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插班生)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海洋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滬城環(huán)路999 號 | |||
三、招生層次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民辦高等學?!?獨立學院 | |||
五、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海洋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 | |||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海洋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統(tǒng)一領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招生專業(yè) | 招生計劃 | ||
包裝工程 | 5 | |||
環(huán)境工程 | 5 | |||
無男女比例限制;大學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非高考改革省份限高考科類為理科的考生報考;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6省(區(qū)、市)的考生高考選測科目須含物理或化學或生物;江蘇、福建、廣東、湖南、湖北、遼寧、河北、重慶等8?。▍^(qū)、市)的考生高考選測科目須為物理。 | ||||
八、選拔對象 | 一、 招收對象為2023—2024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級優(yōu)秀學生。學生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均須及格(不含補考及格)且達到我校規(guī)定的成績要求,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其他條件,經學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后可以報考。報考我校插班生的學生不得報考其他高校插班生。 二、 報考我校插班生的成績要求為:學生一年級第一學期及第一學年的績點均須達到原就讀高校績點滿分的75%,即如果原就讀高校的績點滿分為4,則考生績點須達3.00及以上,以此類推。 三、 我校不招收高考為藝術類、體育類的考生。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為依據。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yè)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guī)定處理。 | |||
十、測試辦法 | 一、 招生專業(yè)考試科目 基礎化學,英語 二、 考試方式 現場筆試 三、 考試時間 1. 考試日期: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 2. 科目安排: 基礎化學:9:00-10:30 英語:11:00-12:30 四、 考試地點 地址:上海海洋大學(浦東新區(qū)滬城環(huán)路999號),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 |||
十一、錄取規(guī)則 | 一、 錄取依據:以插班生考試成績?yōu)橐罁瑔慰茲M分為100分,總成績滿分為200分。 二、 入圍資格線:英語為70分,基礎化學為60分。 三、 錄取規(guī)則:對達到我校插班生考試入圍資格線的考生,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插班生考試總成績?yōu)橐罁锤鲗I(yè)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四、 同分規(guī)則: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比較基礎化學、英語單科成績。 五、 錄取比例設置:學生須按高考科類及選測科目要求填報專業(yè)志愿,最多可填報2個專業(yè)志愿。我校僅在學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中進行錄取,不作志愿調劑或征集,不設候補名額。 | |||
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7000元(滬發(fā)改價調〔2023〕21 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報考費標準 | 報考插班生不收取報名費、考試費。 | |||
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學生資助相關規(guī)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有30余項獎學金、10余項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四、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安灏嗌闭猩探邮鼙拘<o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21-61900294 | |||
十五、網址及聯(lián)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s://www.shou.edu.cn 招生辦官網:https://zsjy.shou.edu.cn/ 咨詢電話:021-61900607、61900608、61900609 | |||
十六、其他須知 | 一、 報名辦法 報名、確認及打印準考證等事項,請在上海市插班生統(tǒng)一報名平臺完成,網址為:https://cbs.fudan.edu.cn/cbs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10日-14日。 2.網上報名須提交的材料(上傳材料須確保真實、清晰,提交的文件形式為掃描件): ①統(tǒng)一報名平臺生成的報名表(須加蓋就讀學校教務處的公章); ②現就讀學校成績單。成績單須包含成績績點,加蓋教務處公章; ③加蓋現就讀高校教務處公章的績點滿分證明; ④2023年全國統(tǒng)一高考新生名冊(復印件加蓋就讀學校招生辦公室或檔案室公章); ⑤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二、 考試成績及錄取結果查詢 學校通過上海海洋大學招生官網提供查詢,不接受電話查詢。 三、 錄取資格復查及學籍管理 1. 考生的申請材料不得有偽造相關證明等弄虛作假的行為,考生在招考過程中不得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上述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繼續(xù)參與后續(xù)招生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預錄取資格的,取消預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2. 被預錄的學生須按要求來校完成錄取資格審核,審核通過者將換發(fā)正式錄取通知書,未通過者取消預錄取資格。 3. 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依據《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滬海洋教〔2017〕27號)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4. 錄取名單按規(guī)定程序上報上海市教委審批,經審批同意的學生按“插班生”途徑升入我校相關專業(yè)就讀,獲得上海海洋大學學籍。 四、 章程解釋權 上海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對本章程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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