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鄭燮,號板橋,清乾隆元年進士,以畫竹,蘭為長。曾任范縣令,愛民如子。室無賄賂,案無留牘。公之余輒與文士暢飲詠詩,至有忘其為長吏者。遷濰縣,值歲荒,人相食。燮開倉賑濟,或阻之,燮曰:“此何時,若輾轉申報,民豈得活乎?上有譴,我任之。”即發(fā)谷與民,活萬余人。去任之日,父老沿途送之。
注釋:①譴:譴責,責備。②任:承擔責任。
翻譯:
鄭燮,號是板橋先生,清朝乾隆元年科舉得中進士。擅長畫竹和蘭花,當時的人們稱他為揚州八怪之一。曾經在范縣作縣令,愛護百姓就象愛護自己的孩子一樣(其實可以直接說愛民如子)。為官清廉,不受賄賂,兢兢業(yè)業(yè),案件處理的很快,沒有積壓。鄭公空閑的時間經常和文人們喝酒頌詩,文人們經常忘記他是一縣的長官。后來調任到濰縣作官,恰逢荒年,百姓饑餓的吃人。鄭燮開官倉放糧賑濟災民,有人阻止。鄭燮說:“都到什么時候了,要是向上申報,輾轉往復,百姓怎么活命?要是上邊降罪,我一力承擔?!庇谑情_官倉賑濟災民,上萬人得以活命。任命到期的時候,濰縣的百姓沿路相送,百姓對其的愛戴可見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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