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 巴陵王之死
【原文】
延興元年,遣中書舍人茹法亮①殺子倫②,子倫正衣冠出受詔,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先朝昔滅劉氏③,今日之事,理數(shù)固然。君是身家舊人④,今銜④此使,當(dāng)由事不獲己?!狈敛桓掖鸲?。年十六。
《南齊書·巴陵王子倫傳》
【注釋】
①中書舍人茹法亮:中書舍人,官名,在皇帝身邊起草詔令,參與機(jī)密。茹法亮,小吏出身,入齊,歷高帝、武帝、郁林王、海陵王、明帝、東昏侯六朝,長(zhǎng)期在權(quán)力中樞。
②子倫:巴陵王蕭子倫,齊武帝第十三子。延興元年十月,海陵王殺子倫等。
③先朝昔滅劉氏:先朝,指已去世的齊高帝蕭道成,他取劉宋而代之。
④身家舊人:身家,家業(yè)?!吧砑遗f人”,言茹法亮是齊朝老臣。
⑤銜:領(lǐng)受(使命)。
【譯文】
南朝延興元年,派中書舍人茹法亮殺子倫。子倫整理好衣冠,出來接受詔書,說:“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今天悲劇輪到我頭上,也是理所當(dāng)然。您是齊朝老臣,如今是受命而來,也是身不由己的事?!比惴敛桓掖饝?yīng),退了下去。(子倫終于被害)這年他僅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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