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篇 致四弟·不宜非議譏笑他人
【原文】
澄侯四弟左右:
弟言家中子弟無不謙者,此卻未然,余觀弟近日心中即甚驕傲。凡畏人不敢妄議論者,謹慎者也;凡好譏評人短者,驕傲者也。
諺云:“富家子弟多驕,貴家子弟多傲?!狈潜劐\衣玉食,動手打人,而后謂之驕傲也。但使志得意滿,毫無畏忌,開口議人短長,即是極驕極傲耳。余正月初四日信中言“戒驕字,以不輕非笑人①第一義;戒惰字,以不晏起為第一義”,望弟常常猛省,并戒子弟也。
咸豐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注釋】
①不輕非笑人:指不輕易非議譏笑別人。
【譯文】
澄侯四弟左右:
弟弟說家里子弟,沒有不謙和的,這并非如此,我看弟弟近日心中就特別驕傲。
凡屬因為懼怕別人而不敢妄加議論別人的,屬于謹慎謙和的人。凡屬喜歡諷刺批評別人短處的人,屬于驕傲的人。
諺語說:“富家子弟多驕,貴家子弟多傲?!辈皇且欢ㄒ\衣玉食,動手打人,才叫驕傲。就是自己感到得志,感到滿意,沒有畏忌,開口議人短長,便叫極驕極傲了。我正月初四日信里,說了“戒驕字,要以不輕易非議譏笑別人為第一要義;戒隋字,要以早起為第一要義。希望弟弟常常猛省,并且告誡子弟。
咸豐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大學院校在線查
有疑問就來發(fā)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