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嚴延年審案
【原文】
時郡比得不能太守,涿人畢野白等由是廢亂。大姓西高氏、東高氏,自郡吏以下皆畏避之,莫敢與牾①,咸曰:“寧負二千石,無負豪大家?!辟e客放為盜賊,發(fā),輒入高氏,吏不敢追。浸浸日多,道路張弓拔刃,然后敢行,其亂如此。延年至,遣掾蠡吾趙繡按②高氏得其死罪。繡見延年新將③,心內(nèi)懼,即為兩劾,欲先白其輕者,觀延年意怒,乃出其重劾。延年已知其如此矣。趙掾至,果白其輕者,延年索懷中,得重劾,即收送獄。夜入,晨將至市論殺之,先所按者死,吏皆股弁,更遣吏分考兩高,究竟其奸,誅殺各數(shù)十人??ぶ姓鹂?,道不拾遺。
三歲,遷河南太守,賜黃金二十斤。豪強脅息④,野無行盜,威震旁郡。其治務在摧折豪強,扶助貧弱。貧弱雖陷法,曲文以出之;其豪桀侵小民者,以文內(nèi)之。眾人所謂當死者,一朝出之;所謂當生者,詭殺之。吏民莫能測其意深淺,戰(zhàn)栗不敢犯禁。按其獄,皆文致不可得反。
延年為人短小精悍,敏捷于事,雖子貢、冉有⑤通藝于政事,不能絕也。吏忠節(jié)者,厚遇之如骨肉,皆親鄉(xiāng)之,出身不顧,以是治下無隱情。然疾惡泰⑥甚,中傷者多,尤巧為獄文,善史書⑦,所欲誅殺。奏成于手,中主簿親近吏不得聞知。奏可論死,奄忽如神。冬月,傳屬縣囚,會論府上,流血數(shù)里,河南號曰“屠伯⑧”。令行禁止,郡中正⑨清。
《漢書·酷吏傳》
【注釋】
①牾(wǔ):同“忤”,違逆,抵觸。
②按:同“案”,查究,查考。
③新將:新為郡將。稱郡守為郡將,是因郡守也兼掌兵權(quán)。
④脅息:脅,收斂。息,氣息。
⑤子貢、冉有:孔子的學生,都做過官。冉有,即“冉求”。
⑥泰:通“太”。
⑦史書:指漢代通行的隸書。
⑧伯:魁首。
⑨正:通“政”。政事。
【譯文】
那時,接連派到涿郡去的太守都無能,涿郡人畢野白等因此得以橫行不法。而豪強大族西高氏和東高氏,更是連郡府的官吏都畏避他們,不敢頂撞他們,都說:“寧可得罪太守,不能得罪豪門?!眱杉业拈T客在外放肆地偷盜搶劫,案發(fā)了,就躲進主家,官吏不敢追捕。這樣,日久,行人都要張弓拔刀才敢在路上行走,郡中盜賊作亂竟到這等程度。嚴延年到任后,即派郡府的屬官蠡吾人趙繡去調(diào)查高家的罪行,核定他們犯有死罪。趙繡見嚴延年是新來的郡將,心中懼怕,就起草了兩份劾罪書,準備先稟告那輕的,如果嚴延年發(fā)怒,就把那份重的劾罪書拿出來。嚴延年早已知道他的這種做法。趙繡來了,果然稟告那份輕的。嚴延年在趙繡懷里搜出了那份重罪檢舉書,立刻將他送進了監(jiān)獄。頭天夜里入獄,第二天早晨就被押赴市中定罪斬首,死在他所查究的高氏之前。這事嚇得官吏們都兩腿發(fā)抖。嚴延年再派人分頭查究兩個高家,徹底追查他們的罪惡,每家誅殺幾十人??ぶ忻癖姶鬄檎痼@害怕,從此境內(nèi)路不拾遺。
三年后,嚴延年調(diào)任河南太守,賞賜黃金20斤。河南郡中豪強都收斂自己的行為,郊野也沒有行劫的盜賊,嚴延年的聲威震動了鄰近郡縣。他治理地方的要旨是抑戒制服豪強,扶助貧弱。貧弱者犯法,也要回護掩飾以解脫他們;對那些欺壓百姓的豪強,他就加重案文詞語把他們抓進監(jiān)獄。大家認為一定會被處死的犯人,不定什么時候就被釋放出獄,而那些被認為沒有犯死罪的,嚴延年卻又出乎意料地將他殺死。官吏和百姓都猜不到嚴延年什么時候執(zhí)法嚴厲,什么時候?qū)捤?,都十分惶恐,不敢觸法犯禁。而核查嚴延年所處理的案件,又都文案縝密,無可翻改。
嚴延年身材短小,精明能干,辦事靈活迅速,雖然子貢、冉有精通政務,但也未必能超過他??じ賳T忠誠奉公的,嚴延年待他們就優(yōu)厚如自家人,并親近、一心向著他們,居官辦事不顧個人得失,因此在他管轄的區(qū)域之內(nèi)沒有他不知道的事。但嚴延年嫉惡如仇太過,被傷害的人很多,尤其是他善于寫獄辭,又善于寫官府文書,想殺某人,就親手寫成奏折,連掌管文書的中主簿,以及最接近他的屬吏,都無從得知。奏準判定一個人的死罪,迅速得就像神明。冬天行刑時,嚴延年命令所屬各縣把囚犯解送來郡。集中在郡府判處死刑,血流數(shù)里,河南郡的人因此稱嚴延年為“屠伯”。在他管轄的地域內(nèi),有令則行,有禁則止,一郡之內(nèi)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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