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宣帝治理國家,從整頓吏治開始。他頒布詔令說:“有功不賞,有罪不罰,即便是唐虞再世,也無法治理好天下。”為此,他建立了一套對官吏的考核和獎懲制度。一大批政績突出的官員受到獎勵,他們或者得到金錢、土地的賞賜,或者得到提拔,升任三公九卿這樣的顯官。而一批不稱職甚至有罪的官員,則受到了相應的懲罰。在這套制度的影響下,一批辦事得力的官員得到提拔,逐漸成為國家的中堅力量。
而對于基層的小吏,則適當增加他們的俸祿,采取高薪養(yǎng)廉的方式,盡量避免他們因為生活困難而剝削百姓。此外,宣帝大力推行官員久任制,也就是讓官員們長時間擔任同一個職位。即便要有所獎勵,也不輕易提升調動,而是采用另外的措施給以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的褒獎。比如膠東相王安撫了大量流民,政績突出,得到了明詔褒獎,俸祿被提升為“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按照常規(guī),郡太守的俸祿在八百石到二千石之間,而膠東相王的俸祿與朝廷諸卿持平。他的職務雖然沒有升遷,但待遇大大不同。這對他起到了安撫和激勵的作用,還給后人樹立了榜樣?!稘h書》對此評論道:“因此漢朝出現一批優(yōu)秀的官吏,漢朝得以興盛,稱為中興?!?/p>
漢宣帝很善于緩和社會矛盾。他一方面嚴厲懲治貪污腐敗,誅殺了一些位高權重的貪污官員;另一方面大力鎮(zhèn)壓地方不法豪強,肅清土匪盜賊,營造了相對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他還推行相對寬松的經濟政策,比如流離失所的農民如果回到家鄉(xiāng),可以借種公家的田地,還可以向官府借種子和糧食。家里有喪事的百姓可以暫停徭役,要舉行婚嫁的百姓則可以準備酒食互相慶賀。此外,他還下詔降低天下的鹽價,這個措施受到了天下百姓的歡迎。在他的大力倡導下,各地官員都將勸科農桑、發(fā)展生產放在首位。宣帝還派農業(yè)專家蔡葵為“勸農使”,巡視全國,指導農業(yè)生產。在他統(tǒng)治后期,國內經濟繁榮,農業(yè)連年豐收,谷價連創(chuàng)漢代新低。
漢宣帝在自己當政的二十年里,曾六次削減田租,十三次派使者慰問鰥寡孤獨的子民,贏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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