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69年(熙寧二年二月),趙頊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要負責(zé)變法事宜。同時調(diào)整了人事安排,組成新的執(zhí)政班子。變法措施大概分為三個部分:即富國之法、強兵之法和取士之法。隨后新法逐漸出臺。新法剛一出臺,便招來朝野間一片指責(zé)和謾罵,不僅從內(nèi)容和效益上對新法進行非難,而且在思想、道德上大肆指責(zé),說王安石“變祖宗法度”,“以富國強兵之術(shù),啟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舊學(xué)”,“尚法令則稱商鞅,言財利則背孟軻,鄙老成為因循,棄公論為流俗”。在朝議紛紛面前,王安石不為所動,喊出了“天變不足懼,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口號,趙頊對王安石表示支持,說:“人臣但能言道德,而不以功名之實,亦無補于事。”主張道德與功名并重,反對守舊派空言道德、在政治上無所作為的做法。
在兩派爭議當中,趙頊先后罷退了一批對變法持否定意見的官員:如御史中丞呂公著“以請罷新法出潁州”;“御史劉述、劉琦、錢鑼、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范純?nèi)?、李常、孫覺、楊宗愈皆不得言,相繼去”;“翰林學(xué)士范鎮(zhèn)三疏言青苗,奪職致仕”;歐陽修乞致仕,“乃聽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文彥博言市易與下爭利,“出彥博守魏”。
公元1070年(熙寧三年),擢王安石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讓其有了更大的權(quán)力,于是農(nóng)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等新法先后頒行天下,變法進入了高潮。
為了及時有效地制定和推行新法,趙頊特命設(shè)置了“制置三司條例司”,即制定戶部、度支、鹽鐵三司條例的專門機構(gòu),由王安石和知樞密院事陳升之主持。
在這個機構(gòu)中,趙頊聽從王安石的舉薦,起用了呂惠卿、章敦、蔡確、曾布、呂嘉問、沈括、薛向等一批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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