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特點:冊封的對象多種多樣,周天子是最高統(tǒng)治者,權利和義務相結合,冊封是逐層進行的。冊封的對象多種多樣,主要包括同姓的皇室貴族、異姓的英雄、歷代帝王的后裔和偏遠氏族的部落首領等。周天子是最高統(tǒng)治者。在封建制度下,周天子處于最高的地位。
1.分封制冊封的對象多種多樣,主要包括同姓的皇室貴族、異姓的英雄、歷代帝王的后裔和偏遠氏族的部落首領等。周天子是最高統(tǒng)治者。在封建制度下,周天子處于最高的地位。
分封制的權利和義務的結合,具體來說,就是周天子有條件地把某些土地和人民授予王公,而王公們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履行對周天子的義務。
2.分封制是通過層層加封,王子們可以在自己的領地內(nèi)重新加封清大夫,清大夫也可以重新加封學者。秦始皇統(tǒng)一后,廢除了封建制度,實行郡縣制。
漢朝初年,同時采用了分封制。平定七國之亂后,封建國家的官員全部由中央政府任免,諸侯國只負責收稅,使封建國家名存實亡。魏晉以后,歷朝歷代都有封建制度,其性質不同。
3.古代皇帝或國王對王子的封賞制度。諸侯有自己的領土,皇帝或國王在諸侯的領土上沒有直接權力。周朝的" 分封制" 是周王室將領地分給諸侯的一種社會制度。
在" 分封制" 下,國家土地并不完全為周王室所有,而是為獲得封地的諸侯所擁有。他們擁有封地的所有資源和利益,他們只需要向周王室繳納一定的貢品來履行自己的義務。
分封制正式起源于何時,近代學者說法不一。分封制的產(chǎn)生和發(fā)展經(jīng)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起源時間已經(jīng)難以考證。
今人關于分封制起源的看法,主要有兩種觀點:
1. 分封制萌芽于原始社會時期。周谷城《論古封建》( 《中國社會科學》1980 年第 5 期) 將奴隸社會時代背景下的分封制度視為古封建,指出古封建作為一種制度,是與奴隸制時代的歷史發(fā)展相始終的,即奴隸制度開始時,便有古封建的種子在萌芽。
2. 分封制度起源于虞夏時期。李學勤主編 《中國古代文明與國家形成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 年)認為古代夏王朝時期就存在分封制度的論據(jù)主要有三點,主要論據(jù)之一則是夏王朝中君臣名分建立的根據(jù),便是同姓或異姓諸侯在政治上接受夏后氏的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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