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廣州美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8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 廣州市番禺區(qū)大學城外環(huán)西路168號,
郵政編碼:510006
昌崗校區(qū):廣州市海珠區(qū)昌崗東路257號,
郵政編碼:51026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yè)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guī)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包括《軍事理論》與《軍事技能》),成績合格,獲得規(guī)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yè)要求者,頒發(fā)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yè)證書。頒發(fā)證書學校名稱:廣州美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yè)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yè)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fā)學位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fā)放肄業(yè)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3年除美術學、藝術管理、美術教育、書法學和普通類專業(yè)(藝術教育、工業(yè)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智能交互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藝術設計學)外,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開設相關藝術類專業(yè),面向香港招收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招生10名,招生專業(yè)詳見下表。
序號 | 院系 | 專業(yè) | 招考方向 | 年制 | 辦學地點 |
1 | 中國畫學院 | 中國畫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2 | 壁畫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3 | 文物保護與修復 | 傳統(tǒng)書畫保存修復 | 4 | 佛山校區(qū) | |
4 | 繪畫藝術學院 | 文物保護與修復 | 藝術品保護與修復 | 4 | 佛山校區(qū) |
5 | 材料與油畫修復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6 | 繪畫 | 油畫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7 | 版畫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8 | 插畫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9 | 水彩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10 | 雕塑與公共藝術學院 | 雕塑 | 5 | 大學城校區(qū) | |
11 | 公共藝術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12 | 跨媒體藝術學院 | 實驗藝術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13 | 攝影 | 攝影與數碼藝術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14 | 影視攝影與制作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15 |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16 | 建筑藝術設計學院 | 環(huán)境設計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17 | 裝飾藝術設計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18 | 工業(yè)設計學院 | 產品設計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19 | 4 | 佛山校區(qū) | |||
20 | 染織藝術設計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21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22 | 視覺藝術設計學院 | 動畫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23 | 視覺傳達設計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24 | 數字媒體藝術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25 | 藝術與科技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26 | 工藝美術學院 | 工藝美術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27 | 漆藝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28 | 金工與首飾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
29 | 陶瓷藝術設計 | 4 | 大學城校區(qū) |
注:1.招生專業(yè)以上級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2.佛山校區(qū)采取與校本部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標準?,F階段,佛山校區(qū)學生將在廣州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qū)培養(yǎng),后續(xù)根據佛山校區(qū)的建設進程再做整體安排。
第四章 報考條件、專業(yè)考試和錄取規(guī)則
第十二條 報考條件
凡符合教育部關于“2023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并參加當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的考生均可報名??忌肿C件須在有效期之內。符合報考條件并填報我校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yè)考試。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為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31 日。
(二)報名方式:登錄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
具體報名辦法及要求請考生認真閱讀“2023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辦法”(http://www.moe.gov.cn/s78/A20/tongzhi/gangaotai/202211/t20221103_794098.html)
第十四條 專業(yè)考試
報考我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考生,除了在“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完成報名外,還須在我校指定系統(tǒng)報名并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yè)考試。
(一)考試時間:2023年4月15日
(二)考試形式:現場考試或網絡考試(請關注我校后續(xù)公告)
(三)考試科目:《色彩》、《速寫》、《素描》
(四)考試大綱:見附件
(五)專業(yè)考試報考辦法
1.時間:2023年4月1日10:00至4月7日16:00
2.網址:廣州美術學院報名系統(tǒng)(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0586.htm)或使用手機登錄“藝術升”APP。
3.流程
注冊并登錄報名系統(tǒng)→填寫個人信息→選擇考點(“港澳臺僑”)→選擇專業(yè)(“香港中學文憑招生”或“香港中學文憑招生兼報華僑港澳臺聯招”)→提交報考→繳費(支付寶支付)→完成報名→上傳個人材料→等待審核材料→網上確認并打印準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注:(1)“香港中學文憑招生”:考生只報名“2023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
(2)“香港中學文憑招生兼報華僑港澳臺聯招”:考生同時報名“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及“2023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
4.注意:
(1)因報名系統(tǒng)手機欄目無法填寫境外手機號碼,請將聯系電話填寫在詳細地址欄目(如:廣州市番禺區(qū)大學城外環(huán)西路168號0085266778899);如無中國境內手機,請在手機欄目填111+八位境外手機號(如:0085266778899填寫為11166778899)。
(2)填寫個人信息時,如遇到無對應內容的必填欄目填寫,請用“0”或“無”代替。
(3)報名繳費成功后24小時內,考生須將以下資料如實、清晰、完整地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如因上傳不及時造成審核未能通過,導致不能打印準考證影響參加考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
②2023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管理系統(tǒng)網上報名表(在“藝術類報考證”一欄上傳)
(4)報名考試費:500元人民幣/生(報考費一經繳納概不退還)。
(5)打印準考證:完成報名繳費的考生,于2023年4月13日至4月15日,自行登錄我校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
(6)考生須憑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參加專業(yè)考試。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
我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并依據教育部核準的招生計劃以及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考生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并達到最低錄取標準“2、2、1、1”,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1級及以上,專業(yè)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劃定分數線,我校按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第十六條 各專業(yè)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yè)志愿未被錄取,我校將根據各專業(yè)錄取情況及考生志愿按專業(yè)考試成績錄取。
第十七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一節(jié)第十一條,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和專業(yè)復試,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發(fā)現有舞弊行為或經我校招生委員會認定未達我校入學要求者,取消學籍。情節(jié)惡劣的,我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十八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yè)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予以轉專業(yè)或取消學籍。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zhí)行。學費標準:每學年15000元。住宿費:普通學生公寓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500元;普通學生公寓五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如有調整,我校將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最新批準文件執(zhí)行。
第七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建立了“獎、助、補、減”等為主要內容的獎學與資助工作體系,對品學兼優(yōu)及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與資助,具體措施包括:
1.臺灣學生獎學金、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獎學金等級金額由4000元至8000元不等。
2.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每年組織評選優(yōu)秀學生,對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予以獎勵,授予榮譽稱號,獎學金等級金額由500元至8000元不等,獎勵面約35%。
3.開設“綠色通道”:新生入學前,應籌足學費。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經過審核批準,可通過“綠色通道”報到入學。
4.勤工助學:學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崗位,學生可通過勤工助學獲取勞動報酬。
5.困難補助:困難補助包括臨時困難補助、特殊情況補助兩種情況,用于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遇到的突發(fā)、臨時、特定的經濟困難。
6.減免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遭遇特大災害,可根據具體情況申請減免部分或全部學費。
7.藝術名家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現已設立關山月獎學金、王肇民藝術獎、梁容勵志獎學金、黎明雕塑創(chuàng)作獎學金、黎明、黃詠賢中國畫獎學金、許欽松創(chuàng)作獎學金、陳湘波創(chuàng)作獎學金、紅星宣紙獎學金、榮發(fā)基礎教學獎學金、盟將年度教學優(yōu)秀獎、仲明助學金、粵+賦能設計之星獎、粵+賦能創(chuàng)享視界獎學金和寶虹畫材獎學金等,獎助學金額:每生1000元至10000元不等。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86-20-39362077、84017740
傳 真:+86-20-84017740
電子郵箱:zsb@gzarts.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網址:http://zs.gzarts.edu.cn
第二十三條 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與申訴
監(jiān)督電話:+86-20-39325774
傳 真:+86-20-39325774
電子郵箱:jwb@gzarts.edu.cn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廣州美術學院授權廣州美術學院招生考試中心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的規(guī)定不一致,以國家的規(guī)定為準。
附件:附件:廣州美術學院2023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專業(yè)考試大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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