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舟求劍》出自《呂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敝壑?,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以下是小編的整理,大家可以看一看。
從前有個人坐船渡江,不小心將隨身攜帶的寶劍滑落江中,但那個人不慌不忙地在船舷上刻上了記號。眾人疑惑不解,那個人解釋說:“這是我的劍掉落的地方,等船靠岸后我就可以憑著這個記號去撈劍?!钡认麓?,那人撈不著劍,被眾人嘲笑說:“船一直在行進(jìn),而劍不會隨船移動,你怎么可能找到劍呢?”
刻舟求劍中劍落水中只會沉底,這是普通常識。船走遠(yuǎn)了,還要在船底下找那早掉下水去的劍,真是愚蠢可笑。假使船是靜止的,劍沉水底,在船的落劍處刻上記號順著記號下水找劍,自然有可能找到。無奈劍沉水底就不動了,船卻在不斷移動。
這個客觀事實(shí)沒在求劍的人的頭腦里得到反映。他一心以為劍從哪里落下去,就從哪里去找,必能找到。他的認(rèn)識同客觀事實(shí)不一致,結(jié)果自然只有失敗。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諷刺死抱著教條的人,非常有力。
《刻舟求劍》告訴我們,做人做事要知道變通,不能死腦筋,要學(xué)會要發(fā)展的觀點(diǎn)看待事物。我們要懂得用變通的思維處理問題,不能片面、靜止地看待具體問題,也不要用一成不變的眼光去看待事物。
《呂氏春秋》是戰(zhàn)國末年(公元前221年前后)秦國丞相呂不韋組織屬下門客們集體編纂的雜家著作,又名《呂覽》,在公元前239寫成,當(dāng)時正是秦國統(tǒng)一六國前夜。
《呂氏春秋》共分為十二紀(jì)、八覽、六論,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萬字。內(nèi)容駁雜,有儒、道、墨、法、兵、農(nóng)、縱橫、陰陽家等各家思想,所以《漢書·藝文志》等將其列入雜家。
《呂氏春秋》的十二紀(jì)是全書的大旨所在,是全書的重要部分,分為《春紀(jì)》、《夏紀(jì)》、《秋紀(jì)》、《冬紀(jì)》。每紀(jì)都是5篇,共60篇。本書是在“法天地”的基礎(chǔ)上來編輯的,而十二紀(jì)是象征“大圜”的天,所以,這一部分便使用十二月令來作為組合材料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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