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殘害婦女兒童等犯罪當判死刑的判死刑是怎么回事?對殘害婦女兒童等犯罪當判死刑的判死刑是什么情況?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3月8日消息,剛剛,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周強院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對殘害婦女兒童等犯罪當判死刑的判死刑是怎么回事
最高法工作報告指出,妥善審理教育、就業(yè)、醫(yī)療、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加強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權益保護。嚴懲性侵、拐賣婦女兒童和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強化對被拐賣婦女兒童的司法保障。
最高法工作報告還指出,人民法院準確貫徹死刑政策,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犯罪,對殘害婦女兒童、老年人等挑戰(zhàn)法律和倫理底線的犯罪,論罪當判死刑的,依法判處并核準死刑,堅決維護法治權威。
據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介紹,根據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今年將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等。報告還介紹,2021年起草并初次審議了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對婦女權益保障中的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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