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紙質版《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有效證件含:居民身份證、有照片的社保卡、駕駛證、護照、軍人證,不可使用電子證件)進入考點進入考場。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三、2B鉛筆、黑(藍)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可帶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智能手環(huán)(手表)、有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開考后一旦在考場內發(fā)現(xiàn)考生攜帶手機,無論是否開啟與使用,一律按作弊處理。
凡未經(jīng)監(jiān)考教師允許帶入的書包等物品須在開考前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放在座位上或抽屜內,否則按作弊論處。
四、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等。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應立即報告監(jiān)考員);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忌仨氂矛F(xiàn)行規(guī)范的語言文字答題。
六、《機械基礎》考試在開考后15分鐘(9:15)禁止考生進入考點考試;《計算機應用基礎》考試在開考后15分鐘(12:45)禁止考生進入考點考試。交卷離場時間為本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在試卷密封線外或答題卡(紙)規(guī)定的地方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答題卡(紙)規(guī)定區(qū)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紙)上做任何標記。答題一般須用鋼筆、圓珠筆書寫,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用紅筆、鉛筆答題的試卷無效。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立即停筆,在監(jiān)考員依序收齊答卷(含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jù)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進行處理,取消考試資格,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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