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前207年,劉邦入咸陽,秦子嬰降,秦朝滅亡。秦始皇嬴政駕崩后,其次子胡亥繼位,佞臣趙高大權在握,橫征暴斂,民不聊生,陳勝、吳廣借機起義,由此引發(fā)了全國各地的農(nóng)民起義大軍。
秦朝從統(tǒng)一到滅亡共計十五年。
秦始皇從公元前二二一年統(tǒng)一六國,到公元前二零七年滅亡止,一共十五年。
秦始皇公元前221年滅掉齊國,完成了統(tǒng)一六國的大業(yè),改稱皇帝,繼續(xù)執(zhí)政了12年,在巡游時半道死于原趙國沙丘離宮,秦二世在趙高和李斯篡改遺詔繼位三年后,發(fā)生了陳勝吳廣起義,二世被趙高所殺,子嬰繼位三月后劉邦攻入咸陽,秦朝滅亡。
1、政治隱患。秦國滅六國,并沒有給予六國殘余勢力以相應合理處理,采取完全壓抑和剝奪的形式,徹底毀滅,而除了秦國故地,東方六國的殘余勢力依然在地方占據(jù)主導地位,并且充滿復國仇恨和欲望,六國并不認同秦國,政治上處于尖銳對立,秦國也不愿意分享一部分政權換取支持認可,雙方都沒有妥協(xié)的欲望,只要秦國統(tǒng)治稍有減弱,六國便趁勢而起。
2、另一方面,秦律作為一部社會轉型時期的法律,不可避免地仍會保留一些過渡性的舊制度殘余。例如:俘虜身份為奴隸;某些犯罪者或有關人員籍沒為奴婢;奴婢子女世襲為奴;奴隸可以買賣賞賜;主人刑殺奴隸,奴隸無控告權,官府亦不準受理,堅持控告者有罪;這些規(guī)定顯然有保護和擴大奴隸制殘余的傾向。
3、當時的統(tǒng)治者,尤其是秦始皇后期以及秦二世胡亥,對百姓橫征暴斂,苛捐雜稅眾多,徭役沉重,在這樣長期艱苦的生活下,人們開始了反抗,最為典型的就是陳勝吳廣農(nóng)民起義,這次起義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農(nóng)民起義,也是較有規(guī)模的一次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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