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領導機構
(一)注冊入學試點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忠誠
副組長:洪文秋
成 員:馬明、劉世軍、孫笑紅、孫萍、陳卓、袁錦香、崔莉芳、譚英杰
職責:全面領導協(xié)調注冊入學各項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工作辦公室
主任:崔莉芳
成員:楊洋、趙璞瑤
職責:具體負責注冊入學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xié)調各組工作計劃的落實
(二)考務組
組長:譚英杰
成員:張瑩
職責:負責考試的命題審核、試卷的評閱保管以及安排和培訓監(jiān)考教師等相關工作
(三)紀檢監(jiān)察組
組長:孫笑紅
成員:王歡
職責:負責全程監(jiān)督考試、錄取等主要環(huán)節(jié)的工作
(四)安全保衛(wèi)組
組長:劉世軍
成員:聶孝亮
職責:負責考試期間校園秩序和考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五)財務審計組
組長:袁錦香
成員:王安靜、蘇琳
職責:負責報名考試費用的收取和財務審計工作
(六)網絡安全組
組長:馬明
成員:王超、回春明
職責:負責網絡報名、信息發(fā)布、系統(tǒng)維護、網絡和數(shù)據安全等工作
(七)綜合服務組
組長:陳卓
成員:周瑩
職責:負責接待服務工作
(八)醫(yī)療組
組長:王延婷
組員:胡旭
職責:負責醫(yī)療救護等工作
(九)保障組
組長:孫萍
組員:于磊、趙國輝
職責:負責車輛安排、環(huán)境衛(wèi)生、水電保障等工作
二、注冊入學條件
(一)參加2024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含普通高考考生和中職對口升學考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
三、招生專業(yè)及學費
序號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招生對象 | 學制 | 學費標準(元/學年) |
1 | 540101 | 旅游管理 | 高中生/中職生 | 3 | 12000 |
2 | 540106 | 酒店管理與數(shù)字化運營 | 高中生/中職生 | 3 | 12000 |
四、報名及收費
(一)報名
1.報名形式:網上報名或現(xiàn)場報名,報名同時下載《報名表》;
2.志愿說明:
(1)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在填報專業(yè)志愿時可按先后順序報2個志愿,同時設置了“是否服從專業(yè)調劑志愿”欄。
(2)參加中職對口升學考試報名的考生只允許報考1個專業(yè)志愿。
(3)各專業(yè)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學校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
3.報名時間:3月8日8:00—4月8日17:00;
4.報名網址:http://www.lnvut.edu.cn
(二)收費
1.考務費:120元/生。
2.交費方式:考生在網上直接填寫《報名表》,將考務費通過支付寶的方式匯入我校賬戶(報名成功點擊報名頁面繳費按鈕進行繳費,繳費成功頁面有提示,建議考生將繳費成功頁面進行照片留存)。
(三)資格審查
學校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審核,資審合格者方可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資審合格考生名單在網上公布。(網址:http://www.lnvut.edu.cn)
(四)打印、領取準考證
4月12日考生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按系統(tǒng)提示打印準考證,也可到學校領取準考證。
五、體檢要求
我校采取新生入學后統(tǒng)一體檢方式,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六、面試內容及時間
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由學校注冊入學試點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對其進行面試,側重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質、科學素質、人文素質。考試采取面試、面談形式,無卷面作答,故沒有命題環(huán)節(jié)。
時 間 | 科 目 | |
4月13日 | 9:30—11:50 | 面 試 |
注:
1.面試時考生需帶準考證、身份證;
2.以準考證上的面試時間為準。
七、違規(guī)處理
對在報名和考試中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同時將違規(guī)情況報省招生考試辦公室,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八、招生錄取辦法
在學校注冊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實施錄取,確保錄取公開、公平、公正。
(一)考生成績
考生成績?yōu)槊嬖嚦煽?/p>
(二)錄取原則
按專業(yè)志愿優(yōu)先原則錄取,考生報考相同專業(yè)面試成績相同時,安排加試,按加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仍有未錄取滿的專業(yè),按專業(yè)服從調劑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yè)。
(三)對高考加分政策考生的處理
錄取時執(zhí)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政策的規(guī)定,錄取總成績包含政策加分。
九、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學校網站對考生成績及錄取結果進行公布。
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報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審核備案。
十、錄取審核
(一)經省招考辦審核如出現(xiàn)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時預錄取時,考生必須在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同意錄取或放棄錄取的申請,否則不能被錄取。
(二)預錄取名單經省招考辦審核通過后,學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三)凡被我校注冊入學考試錄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要求,不再參加2024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已取得普通高考報名資格,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高考。
(四)被錄取考生在收費標準、就業(yè)、專升本、畢業(yè)證書等各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收費情況
(一)學費收取標準
具體學費標準詳見《實施方案》第三點招生專業(yè)及學費表格中學費列項。
(二)退費辦法
學費標準以省物價局批復為準,如有退學,按《遼寧省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遼價發(fā)[2011]53號)相關文件執(zhí)行,按月退費。
(三)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按照《遼寧理工職業(yè)大學國家(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審辦法》和《遼寧理工職業(yè)大學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國家和省政府獎學金資助標準均為8000元/學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為5000元/學年/生、學校德恒獎學金:一等5000元/學年/生、二等3000元/學年/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400元/學年/生、二等助學金2750元/學年/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國家規(guī)定可以到生源地申請辦理生源地貸款,學校協(xié)助辦理貸款手續(xù)。
十二、考試成績復核辦法及程序
若考生對成績有疑議,由考生本人申請分數(shù)復核,考生需將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版和復核訴求發(fā)送至13221896@qq.com,經學校注冊入學試點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對考生成績進行復核??忌煽儚秃藭r間為4月18日8:00-16:00,復核電話0416-2113801。
十三、申訴舉報方式
學校紀檢監(jiān)察負責注冊入學工作的申訴和舉報,聯(lián)系電話:0416—2113880
十四、招生宣傳方式渠道
招生咨詢電話:0416—3697555、3698555、5058080
學校官網:http://www.lnvut.edu.cn
十五、具體時間安排
時 間 | 事項 | 備注 |
3月8日8:00- 4月8日17:00 | 網上報名、填報志愿、網上繳費 | |
4月9日-10日 | 審查報名學生的報考資格 | |
4月11日 | 網上公示資格審查合格考生名單 | |
4月12日 | 打印、領取準考證 | 考生可直接在網上下載打印 |
4月13日 | 考試 | |
4月14日-15日 | 評卷、匯總成績 | |
4月16日 | 網上公布成績 | 考生查詢成績, 成績異議考生申訴 |
4月18日 | 成績復核 | |
4月22日 | 公布預錄取結果 | |
4月25日 | 公示預錄取結果,并報省招考辦審批備案 | 以省招考辦規(guī)定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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