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學校的單獨招生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大慶醫(yī)學高等??茖W校,國標代碼:14017。
第三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辦學層次:高職(??疲?,學制三年。
第五條畢業(yè)證書:學生畢業(yè)成績合格,獲得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厴I(yè)證書。
第六條辦學地點:黑龍江省大慶市卡爾加里路11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主管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yè)處。
第三章 招生對象
第八條 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已經(jīng)參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及確認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大慶醫(yī)學高等??茖W校2024年高職單招考試。
第四章志愿填報
第九條 填報時間
第一階段:2024年2月27日9:00開始,2024年3月1日15:00截止。
第二階段:如學校有剩余計劃,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2024年3月21日前向我校進行報名。
第十條 填報方法
考生登錄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s://www.lzk.hl.cn)、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https://www.hljea.org.cn),進入“網(wǎng)報中心”,選擇“黑龍江省2024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志愿填報入口”進行志愿填報。
第五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擬開設單獨招生專業(yè)為護理、助產(限女生)、醫(yī)學營養(yǎng)、健康管理、康復治療技術、中醫(yī)康復技術、藥學、中藥學、醫(yī)學檢驗技術、藥品經(jīng)營與管理、藥物制劑技術共11個專業(yè)。其中,護理、助產、藥學、醫(yī)學檢驗技術、醫(yī)學營養(yǎng)、康復治療技術學費為5500元/年;其余專業(yè)學費為6000元/年;住宿費四人間為1200元/年,六人間為800元/年。
最終招生專業(yè)與計劃以2024年2月26日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s://www.lzk.hl.cn)、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https://www.hljea.org.cn)公布結果為準。
第六章 測試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測試形式及費用:測試采取線下筆試方式進行。報名費300元/人。試題內容包括語文、數(shù)學、外語(英日俄)三個科目。第一階段測試時間為2024年3月9日;若學校有剩余招生計劃,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報名參加學校第二階段測試,測試時間為2024年3月23日。
第十三條 測試成績及內容:單科成績均為100分,滿分300分??荚噧热菀灾袑W(普高、職高、技校、中專)所學知識為基礎。
第七章考生錄取
第十四條錄取時間:2024年3月9日至3月27日,分兩個階段進行綜合測試和學校預錄取。
第一階段:2024年3月14日前,我校將在學校官網(wǎng)上公布參加本校第一階段招生考試的全體考生測試成績和預錄取結果。
第二階段:在我校第一階段有剩余計劃的情況下,嚴密組織第二階段測試,3月27日前,在學校官網(wǎng)上公布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招生考試的全體考生測試成績和預錄取結果。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
1、對于進檔考生,我校遵循“分數(shù)優(yōu)先、兼顧志愿”的原則,分數(shù)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錄滿為止。
2、對于同分末端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shù)學、外語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后擇優(yōu)錄取。
3、已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須參加2024年4月份各市(地)招考機構組織的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生身體檢查,身體檢查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4、根據(jù)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職院校錄取。已被學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準參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及我省2024年職教高考(原對口招生)報名。
第十六條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參與、全程監(jiān)督,確保招生考試安全有序。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個人,根據(jù)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以及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了幫助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學校建立了以“綠色通道”為先導、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勤工助學為補充,“獎、助、貸、勤、補、捐、減免”七位一體的資助體系。具體實施以學校學生管理部門制定的辦法為準。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國家“陽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門及考生和家長的監(jiān)督。
第十九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及解釋權屬大慶醫(yī)學高等??茖W校招生就業(yè)處。
第二十一條聯(lián)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459-5885647 0459-5816639
紀檢申訴電話:0459-5813381
招生傳真電話:0459-5885647
學校網(wǎng)址:http://www.dqygz.com
電子郵箱:3658542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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