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會是指將學習的東西運用到實踐中去,通過實踐反思學習內容并記錄下來的文字,近似于經驗總結。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自己,通過總結和反思,我們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優(yōu)點和不足,找到自己的定位和方向。下面小編給大家?guī)黻P于學習心得體會范文,希望會對大家的工作與學習有所幫助。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一合同是一種法律文件,是雙方或多方在特定條件下達成的協(xié)議。在生活和商業(yè)中,合同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它能夠確保各方的權益,并維護良好的交易關系。我曾有幸與合同打交道,并受益于其中的經驗教訓。下面將從簽訂合同的重要性、履行合同的責任、合同糾紛的解決、合同對于經濟發(fā)展的促進和合同的改進方面,分享我對合同的心得體會。
首先,簽訂合同的重要性無法被低估。合同是達成協(xié)議的方式之一,通過書面形式記錄各方的權益和責任,避免了信息的不對稱和臨時性的協(xié)議。合同的簽訂可以確保各方能夠理解和遵守協(xié)議,降低合作中的風險。例如,在商業(yè)合作過程中,我曾與另一家公司簽訂了合同,明確約定了交付時間和貨物品質。由于合同的存在,我們能夠相互約束,確保雙方權益的平衡,有效地推進合作的順利進行。
其次,合同的履行責任對于各方的信守承諾至關重要。一旦合同簽訂,雙方就需要按照約定的條件和期限履行各自的責任。這種責任感是維護合同有效性的基礎,也是保證合作關系穩(wěn)定的關鍵。在與供應商合作的過程中,我們曾遭遇由于供應商未按時履約造成的困擾。這次經歷讓我明白了合同履行的重要性,只有當各方做到言出必行時,合同才能夠真正發(fā)揮作用,保護雙方的利益。
第三,合同糾紛的解決需要依法進行。在一些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了矛盾和糾紛,這時需要依靠法律來解決。合同作為一種法律文書,它確保了各方在交易中的法律地位和權益,并為解決糾紛提供了依據。曾經,我用到了法律程序解決了一起與合作方的糾紛。這種經歷讓我更加堅信合同的重要性,同時也提醒我們在簽訂合同時充分明確約定義務和責任,以避免糾紛的發(fā)生,減少各方的損失。
第四,合同對于經濟發(fā)展具有促進作用。合同的存在和執(zhí)行,促進了商業(yè)活動的開展,提高了交易活動的效率和可預測性。合同為經濟主體提供了穩(wěn)定的合作基礎,建立了信任和可靠的關系。這種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為個人和企業(yè)的發(fā)展提供了保障。保護合同權益,對于經濟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最后,從合同的角度來看,需要不斷進行改進和完善。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fā)展,合同的形式和內容不斷需要適應新的變化。例如,電子商務的興起和跨境交易的增加,使得合同的使用變得更加多樣化和復雜化。因此,合同在使用中需要不斷創(chuàng)新和改進,以應對新的挑戰(zhàn)和需求。
總之,合同作為法律文書,對于我們的生活和商業(yè)活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合同的簽訂中,我們要確保足夠的明晰和合理性;在合同的履行中,要堅守合同責任和義務;在合同糾紛中,我們要以法律為準繩,解決糾紛;合同的存在和執(zhí)行有助于促進經濟的發(fā)展和社會的穩(wěn)定;同時,我們要時刻關注合同的改進和完善,使其能夠更好地適應我們日益復雜多變的社會和經濟需求。我相信,只有正確理解和運用合同,才能夠更好地保護我們的權益,促進我們的發(fā)展。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二作為監(jiān)理部的負責人,不但要求要有堅實的專業(yè)知識,還要有良好的說話語言表達技巧,更要擁有較強的溝通和交際能力,因為監(jiān)理員代表的是業(yè)主的利益,永遠都是為業(yè)主服務的,對于出現(xiàn)在施工過程中的一些問題,比如說有些時候,施工單位為了偷工減料,會在送檢的文件資料中做手腳,故意違反規(guī)定和規(guī)則制度,這個時候相當于是設置了一個陷阱讓監(jiān)理員來踩,作為一名監(jiān)理員,這個時候就應該明確監(jiān)理員的職務和要領,以及認識到問題所在和相應的規(guī)范制度,基于這些,監(jiān)理員是絕對不能再文件上面簽章確認通過的,因為一旦蓋章后,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該項目工程出現(xiàn)了什么樣的問題,監(jiān)理員是要負重大責任的,而且萬一問題特別嚴重的話,誰來承擔后果,誰都負不起這樣的責任;但是不簽章的話,施工單位又會找一些借口和理由來搪塞監(jiān)理員,或者是硬鉆牛角尖,所以,這樣的情況下,作為一名監(jiān)理員,必須找到相關的法律條文作為說話的依據,與施工單位人員周旋到底,切實的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可靠和進度控制。另外,我發(fā)現(xiàn)監(jiān)理單位除了三大控制,;兩大管理,一協(xié)調外,還必須十分重視安全建設,有規(guī)定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戴好安全帽,隨時檢查工地里各種材料、設施的安置情況;此外,本工程還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guī)定,見證人員便由該工程的監(jiān)理單位具備施工試驗知識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擔任,檢測和負責該工程的質量監(jiān)督。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在指導師傅的帶領下,從熟悉施工圖紙、施工合同、監(jiān)理工作制度、監(jiān)理規(guī)劃、監(jiān)理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程規(guī)范開始,逐步熟悉了本工程的建設情況,初步掌握了工程監(jiān)理工作的基礎知識和操作的基本程序,吃住都跟隨在一線的施工單位人員,在工地上,通過現(xiàn)場直接參與,學習怎樣發(fā)展、管理、處理實際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積極參與每一次的監(jiān)理例會,學習怎樣協(xié)調各方關系,以及分析項目施工的質量、進度狀況,并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在現(xiàn)場做現(xiàn)場監(jiān)理員的我,主要負責工程項目建設現(xiàn)場的安全巡檢;檢查承包單位每日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機械等,按設計圖紙及相關標準對施工單位施工過程進行檢查和記錄。通過這些工作實踐,我加深了對工程監(jiān)理的認識,明確了自己在實習中應該掌握和學習的知識,同時通過實踐也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再學校學習到得相關理論知識的理解和運用,通過這些實踐更是增強了自己的實際動手操作能力,提高了自己的能力,基本達到了實習的目的。
為期一個月的監(jiān)理實習生活結束了,在這一個月的時間里通過實踐,切身的參與到生產建設當中,近距離的觀察,讓我對書本所學的知識有了更深層次、更真實的了解,所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次是理論與實踐想結合的過程,我深深的感覺到監(jiān)理工作的重要性:工程項目建設監(jiān)理是一項社會化、專業(yè)化的高智能服務工作,它要求監(jiān)理員在建設過程中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設方面的知識、技能設經驗為客戶提供工程監(jiān)理管理服務,妥善協(xié)調處理好工程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實現(xiàn)工程建設目標。因此,作為一個合格的工程監(jiān)理員必須具備扎實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工程管理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各類知識,同時要求監(jiān)理員具備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及應變能力,從而確保能夠從容的面對工程建設中各種各樣的問題。為此,工程監(jiān)理員必須要加強行業(yè)內部的學習,熟悉工程建設合同文件,熟悉設計文件,熟悉技術規(guī)程、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熟悉監(jiān)理管理規(guī)范和監(jiān)理文件,熟悉施工環(huán)境和條件,認真履行職責,正確運用權限,促使業(yè)務工作能力和監(jiān)理水平不斷的提高,在為業(yè)主提供高水平專業(yè)服務的同時,也為施工單位提供服務,要在技術上和施工組織管理上為施工單位出謀劃策,幫助施工單位解決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認真細致的做好各方面的監(jiān)理工作,力爭使工程監(jiān)理行業(yè)有一個更加美好的未來。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三合同部作為一個組織單位,是負責公司合同管理和執(zhí)行的部門。它的職責包括審查合同草案、處理合同糾紛、監(jiān)督合同執(zhí)行等。在一個企業(yè)的運營過程中,合同起著重要的作用,它是企業(yè)與供應商、客戶之間的法律約束和利益保障的工具。合同部的工作質量和效率直接影響到企業(yè)的利益和聲譽,因此,合同部在公司的日常運營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第二段:合同部的工作內容及其特點。
合同部的工作內容多樣而復雜。首先,合同部負責審查合同草案,確定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這需要具備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和對市場行情的敏銳洞察力。其次,合同部要處理合同糾紛,包括與供應商、客戶的談判和協(xié)商,以確保公司的權益得到保障。同時,合同部還要監(jiān)督合同執(zhí)行情況,對合同違約行為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部的特點在于需要綜合運用法律、商務和談判等技能,高效處理各種復雜的合同事務。
第三段:合同部工作的難點和挑戰(zhàn)。
合同部的工作存在一些難點和挑戰(zhàn)。第一,合同草案審查需要對法律法規(guī)有深入了解,要面對不同領域的合同,需要熟悉相關行業(yè)的政策和規(guī)定。第二,合同糾紛處理需要有較強的溝通和談判能力,與各方進行有效的協(xié)商。第三,合同部需要保持與各部門的密切合作,以了解公司的具體業(yè)務和需求,及時獲得相關信息和便于與其他部門協(xié)調工作。
在合同部工作中,我學到了很多實用的知識和技能。首先,我深入了解了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法律意識有了自己的理解。其次,通過與各方談判和協(xié)商,我提高了自己的溝通和談判能力,學會了與人合作和處理工作中的矛盾。另外,合同部工作需要細致入微,注重細節(jié)和邏輯,提高了我分析問題和抓重點的能力。這些對個人的成長和職業(yè)發(fā)展都有著積極的影響。
第五段:合同部未來的發(fā)展方向和對公司的建議。
合同部未來的發(fā)展方向應該是圍繞如何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首先,可以引入合同管理軟件,提高合同的審查和處理效率,并通過電子化的方式存儲和管理合同,避免合同遺失和泄露的風險。其次,合同部可以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合作,提前了解公司的業(yè)務需求,以便更好地協(xié)調工作。另外,合同部應該持續(xù)學習和更新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市場行情,保持敏銳的洞察力,提高自身專業(yè)水平。對公司來說,可以給予合同部更多的支持和資源,提供培訓和發(fā)展機會,激勵員工創(chuàng)新思維和貢獻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通過合同部的工作經驗和學習,我進一步了解了合同的重要性和工作的挑戰(zhàn),也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不足之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將持續(xù)學習和提高自身經驗和能力,為公司的發(fā)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四合同法的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在我們實際的學習和生活中,合同無所不在。
有交易的產生常常伴隨著合同的成立。
所謂合同,又叫契約,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它具有三個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是引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產生、變更、終止的合法行為、而非事實行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第三、合同是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們之間的協(xié)議。
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實和完全一致的。
如果某一方是因為被強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則該合同在法律上屬于無效合同。
合同是債發(fā)生的最重要、最常見的原因之一所謂債是發(fā)生在特定主體之間的,以請求為特定行為的法律關系,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是債務人。
在債的法律關系中、債的主體、客體和內容都是待定的債的主體是指債的當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對性債的客體是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債的內容則是主體所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由合同引起的債叫合同之債。
但無論是債的關系或合同關系,均須納入法的調整范圍之中。
合同法就是調整合同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一旦納入法的范圍,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仔細考慮這個合同到底該不該簽,該怎么簽,因為當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違約的行為,可能就會使自己負上法律的責任。
特別是自己作為第三方進行擔保時,要清楚自己作為擔保人所要承擔的風險。
否則,當法院發(fā)給你一堆債務單的時候,自己還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簽訂,就有合同的履行。
所謂合同的履行是指債務人全面地、適當地完成其合同義務,債權人的合同債權得以實現(xiàn)當事人訂立合同是為了實現(xiàn)某種特定的目的,只有通過合同的履行,這種目的才能達到。
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實現(xiàn)當事人權利的重要途徑。
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為前提,無效合同談不上履行的問題。
合同的履行應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的約定來進行,并遵守適當履行、協(xié)作履行、經濟合理履行的原則,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適當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當事人合同規(guī)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
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問義務。
協(xié)作履行原則要求當事人基于誠實信用原則,協(xié)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其義務,并適當履行自己的義務。
經濟合理履行則要求當事人講求經濟效益,以較小成本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
一般來說,合同生效以后,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義務,并享受合同權利。
但實際的復雜性,會使合同履行出現(xiàn)一定的困難,從而導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暫時不能履行這些情況除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法方可以免責外,應承擔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我國合同法從現(xiàn)實的客觀情況出發(fā),對雙方合同的履行規(guī)定了三個抗辯權,即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履行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方合同的當事人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可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的權利。
它要求當事人互負債務、且該債務沒有規(guī)定改履行的先后順序,有給付的可能,并已屆清償期。
該權利的行使以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債務為前提。
先履行抗辯權則是強調互負有債務的當事人,后履行債務一方在先履行一方當事人沒有履行債務的情況下,有權拒絕對方要求自己履行債務的請求。
不安抗辯權是指負有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確有對方當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債務的證據時,可暫時中止自己的債務履行,并通過對方當事人。
在對方當事人提供了擔保,或履行債務以后,應履行自己的債務。
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上述三個抗辯權行使不當,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另外,作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僅向將來消滅的行為。
作為一種法律制度,合同解除發(fā)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過程中。
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觀情況的變化,導致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當事人履行合同,則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害。
因此,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可使當事人避免更大的損失,但值得注意的是。
合同一旦解除,當事人最初訂立合問的目的顯然不可能實現(xiàn)。
同時,不適當的解除合同,或許會給當事人帶來更大的損害。
作為員工的我們應該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論和知識,這對我們來說不無裨益,一畢業(yè)我們就會簽訂一系列的合同,就業(yè)合同就是大學生要簽訂的最典型的合同。
最近看到一些報道關于畢業(yè)大學生的在簽訂就業(yè)合同后,在就業(yè)中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合同問題。
一些用人單位在和畢業(yè)生簽訂合同的時候,用一些口頭合同,含糊合同,單方合同,生死合同等不平等合同剝奪了求職大學生應有的權利。
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論和知識,知道合同法中違約責任作為一種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當事人是需要承擔這種民事責任的,這對我們這些大學生在畢業(yè)以后的求職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關自己的合同的簽訂和糾紛時,有很大的幫助。
我們大學生應該學會用法律這把強有力的武器來維護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
一、物權法立法進程的簡單回顧 物權法已頒布,并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那么,在物權法頒布之前,我國現(xiàn)行法上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在內的物權體系是否已初步形成?一般認為,民法有形式意義和實質意義之分,前者專指系統(tǒng)編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后者則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不僅包括民法典(在我國是民事單行法律),還包括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中的民事法律規(guī)范。
物權法屬民事法律規(guī)范,這點應沒有異議。
民法通則設“財產所有權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一節(jié),規(guī)定了實際上屬于物權的一些權利類型及其取得與保護。
但該法回避了“物權”的概念,另仿照前蘇聯(lián)的法律體系將抵押、留置設在債權一節(jié)中,作為擔保方式而加以規(guī)定(同樣是抵押與質押不分)。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房地產開發(fā)、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房地產抵押等作了規(guī)定。
土地管理法對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尤其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了規(guī)定。
擔保法對抵押權、質權、留置權作了系統(tǒng)的規(guī)定,另最高法院的擔保法司法解釋對此作了完善,初步建立了擔保物權體系。
另外,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漁業(yè)法、海商法、礦產資源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文件中,也有許多具有用益物權性質的權利規(guī)定。
可以說,我國現(xiàn)行法上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在內的物權體系已初步形成,只是欠缺形式意義的物權法而已。
1998年3月,民法起草工作小組成立,該小組的成員有六位教授、一位退休法官、兩位退休人大法工委干部。
1999年10月,由梁慧星教授負責的課題組完成了物權法草案建議稿的擬定;2000年底,由王利明教授負責的課題組也完成了物權法草案建議稿的擬定。
在兩個物權法草案學者建議稿的基礎上,全國人大法工委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征求意見稿),并印發(fā)廣泛征求意見。
后由于立法計劃的變動,物權法以單行法的形式制定、出臺的方案被修改,該物權法征求意見稿經修訂后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審議稿),于2002年12月23日提交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
因“不少常委會組成人員以及有關方面認為,民法涉及面廣、內容復雜,一并研究修改歷時較長,以分編審議為宜,當前應抓緊制定物權法”,故十屆全國人大恢復了以單行法的形式先行制定物權法的立法計劃。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物權法(草案)進行七次審議后,物權法于2007年3月16日
由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
在物權法(草案)三審和四審之間,鞏獻田教授于2005年8月12日通過網絡渠道發(fā)表了題為“一部違背憲法和背離社會主義基本原則的物權法(草案)——為憲法第12條和86年民法通則第73條的廢除寫的公開信”一文。
“違憲說”最主要的四大理由是:第一、物權法(草案)對憲法和民法通則核心條款的廢除是違憲的;第二、“平等保護”原則與“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沖突違憲;第三、物權法(草案)背離憲法和1986年民法通則的社會主義原則違憲;第四、物權法(草案)未規(guī)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違憲。
但鞏獻田教授并未發(fā)表一篇學術論文進行學術性的論證,只是以“三問物權法的某些起草者”和“關于物權法四答友人”的方式通過網絡渠道發(fā)表觀點。
后部分憲法學者也加入到“違憲說”的陣營。
現(xiàn)物權法已通過,是否違憲?相信各位可作出判斷。
其實,關于公有財產的平等保護問題,民法學者內部一直存在“一元論”與“三分法”的爭論。
前者認為物權法不應該規(guī)定所有制,后者則堅持確認國家、集體和個人三種不同的所有制。
如果各位看過兩個學者建議稿及相關的`論文就清楚“一元論”與“三分法”并非水火不容,所有權的類型化與平等保護之間是可以做到兼收并蓄、相得益彰的,理由是:采用所有權類型化與平等保護原則相結合的立法方案,不是基于意識形態(tài)方面的考慮,更不是出于遷就現(xiàn)實,偏向于對公有財產特殊保護的需要,而是基于對我國基本國情的認識和憲法及其他法律現(xiàn)有規(guī)定方面的考慮,同時,也是基于對所有權一編整體結構設計方面的技術斟酌。
已頒布的物權法就是采用這種立法方案,在總則編第一章“基本原則”規(guī)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又在所有權編第五章規(guī)定了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二、有關物權法的體系
大陸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國民法的編纂體例及法律概念、原則、制度和理論的引入,對我國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我們可以把德國民法的思維方式稱之為“法律的形式理性思維方式”。
這種思維方式后來被稱為概念法學的原因在于:抽象歸納而形成概念;概念與概念相互聯(lián)結形成規(guī)范;把規(guī)范與規(guī)范按照一定的邏輯結構,協(xié)調平衡地、一層一層地按照不同的對接將其搭建起來構成一個體系。
當這個體系達到完整的程度時,就出現(xiàn)了一部法典。
為何在介紹物權法體系前談概念法學的基本要點,主要在于我研究和學習物權法時的一些體驗和感覺。
無論承認或不承認,無論自覺或不自覺,一個無庸置疑的事實是,我們研究和學習物權法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仍然是概念法學的方法。
當然,我們應清楚概念法學的弊端在于其所主張的邏輯崇拜和邏輯萬能。
我們要超越概念法學,但超越的前提在于對它的掌握和理解。
下面談xxxx問題。
1、物權法上的概念問題。
我國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論繼受以德國民法為代表的大陸法系,這點應該沒有異議。
因德國民法在整個法律表達的過程中充滿了抽象思維,而這種抽象思維,它和我們所面對的生活現(xiàn)象是有一定距離的,故物權法上的概念比較難懂。
根據物權的標的物為自有還是他有,物權分為自物權和他物權。
自物權是權利人對自己所有的物所享有的物權,自物權即所有權。
他物權是指在他人所有之物上所設定或成立的物權,他物權均派生于所有權,是依據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規(guī)定使所有權中部分支配權能與所有權分離而產生的。
所有權以外的其他物權均屬于他物權。
而他物權,依其對標的物所支配的內容不同,再分為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
用益物權,系以支配標的物的使用價值為內容,以對標的物的使用、收益為目的的物權,地上權(物權法為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等屬之。
地役權,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為了滿足自己土地的某種便利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鄰地利用權的定義與其相同,比較通俗,但未被采納)。
用益物權的實現(xiàn)常以對標的物的實體加以支配為基礎,故又有實體物權之稱。
擔保物權,系以支配標的物的交換價值為內容,以保障債權的實現(xiàn)為目的的物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均屬此類。
擔保物權著重支配標的
物的交換價值,并通過對標的物的變價而實現(xiàn),故又稱之為價值物權。
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系由日本學說與立法創(chuàng)設,它是指由區(qū)分所有建筑物專有部分所有權,共用部分持分權及因共同關系所產生的成員權所構成的特別所有權。
物權法上也有比較通俗的概念,如相鄰關系,它是指相鄰各方在對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動產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互間依法應給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下面說一下物權法定原則的含義是什么?就是說,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等等,它的權利種類、權利內容必須是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
可不可以自己來發(fā)明一種物權?不可以。
可不可以把這個物權的內容改變?不可以。
物權的種類和內容必須由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不允許當事人自由創(chuàng)設物權和改變物權的內容,這就叫物權法定原則。
物權公示原則,是指以公開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適當形式展示物權存在和變動的情況。
我們通常講的公示,系針對物權變動而言的,但物權存續(xù)也是需要公示的。
物權的公示方法為登記(不動產)與交付(動產)。
2、體系問題。
物權的類型體系,是指在法律上、學理上對物權的基本種類所作的區(qū)分以及由各類物權的次級類型所構成的一個完整的系統(tǒng)。
那么,物權法所認可的物權是按什么標準進行分類編排而形成系統(tǒng)呢?是根據物權的標的物為自有還是他有,將物權分為自物權(所有權)和他物權,再將他物權按其對標的物所支配的內容不同,分為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
這樣的分類編排,使物權的邏輯線索變得十分清晰。
那么,物權法的結構、內容設計又是怎樣的?有總則,有分則。
總則的內容主要是對物權制度所涉及的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抽象概括和一般規(guī)定,但總則離不開分則的支撐,一般規(guī)定不能游離于具體規(guī)則而單獨存在。
分則的內容主要是對各種物權形態(tài)及其細類所作的具體規(guī)定,其在內容與規(guī)則的設計、制度的安排上自然也不能脫離物權制度的基本原則和理念的統(tǒng)領與制約。
物權的概念與性質的界定、“物”的范圍的限定、物權法定主義、物權公示原則、物權的效力等基本問題的規(guī)定,均對判定某種權利是否屬于物權及屬于何種物權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3、體系化解說問題。
根據物權變動中當事人意思的作用,將物權變動區(qū)分為“依據法律行為發(fā)生的物權變動”和“非依法律行為發(fā)生的物權變動”兩大類型。
先說“依據法律行為發(fā)生的物權變動”類型。
以不動產交易、抵押權設定為研判對象,涉及到的法條有物權法
第6條、第9條、第15條、第20條等。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登記。
”物權法第6條前段有明文規(guī)定。
那沒有辦理登記手續(xù)呢?買賣雙方簽訂的不動產轉讓合同、抵押權人與抵押人簽訂的抵押合同是否無效?當然不是,因物權法第15條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這就是物權變動與原因行為的區(qū)分原則。
在這樣的情形下,買方或抵押權人可以追究賣方或抵押人的違約責任。
再說“非依據法律行為發(fā)生的物權變動”類型,相對應的法條為物權法第28條至第31條。
以繼承或受遺贈為研判對象。
其物權的取得“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fā)生效力”,那處分物權呢?如果標的物為不動產,則“依照法律規(guī)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fā)生物權效力”。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該辦理登記手續(xù)如前所述,換句話說,在未辦理登記手續(xù)前,雖取得不動產的所有權(獨自所有或共有),但不能處分不動產。
如果標的物為動產且為其他繼承人占有,能否依物權法第26條關于指示交付(又稱返還請求權讓與,是指在動產由第三人占有的情況下,賣方將其對該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給買方,以代替交付)的規(guī)定轉讓該動產?當然不能,因物還沒有特定。
該動產在怎樣的情況下才能確定為特定物?當然是在遺產(動產)共有人達成分割遺產合意的情況下才能確定為特定物。
反過來,如果該動產由出賣人(遺產共有人之一)占有并交付,則適用無權處分善意取得規(guī)則。
無權處分善意取得規(guī)則的適用。
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共有人無權處分動產且已交付,而受讓人善意及支付合理的價款,依物權法第106條的規(guī)定,其他共有人只能請求該共有人賠償損失。
那無權處分的是不動產呢?如該無權處分行為滿足了物權法第106條的構成要件,不存在被追回的風險,因為根據物權法第19條的規(guī)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更正登記,可以申請異議登記,并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但其訴訟請求應否支持應以物權法第106條為判斷標準,即物權法第19條受第106條約束;反之,則存在被追回的風險。
這樣的制度安排,在追求交易安全和保護交易穩(wěn)定的范圍內比采用物權行為無因性和善意取得制度窄了一點。
因為善意取得制度解決的是行為人無權處分時第三人保護問題,而物權行為無因性制度解決的是原因行為無效或被撤銷時相對人及第三人的保護問題,故無權處分善意取得規(guī)則的適用不包括原因行為無效或被撤銷的情形。
這樣安排,與我國不采用物權行為無因性理論有關。
這樣分析后,各位是否產生一個疑問,立法機關可否把上述的由法律規(guī)范的生活事實用一個法條來概括、規(guī)定,當然不行。
如果這樣概括、規(guī)定,該法規(guī)范就不是法條了。
為什么呢?就是因為受前面所說的編纂體系的限制。
因此,我們研究和學習物權法的具體制度時,應將相關的法條串聯(lián)起來進行理解。
順便說一下行為規(guī)則和裁判規(guī)則的問題,這對于我們理解物權法是有幫助的。
民法兼有行為規(guī)則和裁判規(guī)則雙重屬性。
行為規(guī)則,指行為主體進行民事活動時所應遵循的規(guī)則,如物權法第7條“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裁判規(guī)則,指法院裁判案件時所遵循的規(guī)則,如物權法第33條至第38條。
這主要涉及到行為規(guī)則不能單獨作為裁判依據的問題。
4、物權保護與侵權責任問題。
按照我國的民事立法規(guī)劃,2010年左右各單行民事法律將全部頒布,但面臨著自身條文重復、適用困難的尷尬。
舉例來說,物權人請求返還原物,是無須證明返還義務人有過錯的,只須證明返還義務人無權占有就可以了,物權法第34條有明文規(guī)定,即“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如果其以侵權責任作為請求權基礎,因屬一般侵權,適用過錯原則,物權人須證明返還義務人有過錯。
如果返還義務人不是基于侵權行為,而是基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無權占有物權人的不動產或動產,適用法律就困難了。
物權人請求排除妨礙也同樣遇著這樣尷尬的情形。
如果其以侵權責任作為請求權基礎,依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三要件”也好,“四要件”也罷,均須有損害事實的存在。
但排除妨礙請求權的行使,只有在損害事實存在的情形才能適用?當然不是。
物權法第35條有明文規(guī)定,即“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礙或者消除危險?!边@兩種請求權的目的都是為了恢復物權的圓滿狀態(tài),故被稱之為物權請求權。
因此,返還財產和排除妨礙這兩種權利沒有安排在債權法,而是將其作為一種獨立的權利安排在物權法。
歸納一下,我們研究和學習物權法,除了要清楚物權類型的體系以便于找“法”外,對具體制度的研判,還需要采用體系化解說的方法。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五
在職場中,簽訂合同是每個職業(yè)人士都必須經歷的過程。而在合同期滿之后,雙方是否需要續(xù)簽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決定。在經歷兩次的合同續(xù)簽,我深刻地認識到續(xù)簽合同的意義和必要性,同時也體會到了一些經驗和教訓。下面我將分享我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續(xù)簽合同的重要意義。
續(xù)簽合同的重要意義在于,既維護了企業(yè)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也給予了員工長期穩(wěn)定的工作機會和保障。在企業(yè)內,員工的共識和合作精神是企業(yè)綜合實力的重要體現(xiàn)。因此,在合同期滿時,若是企業(yè)愿意與員工繼續(xù)合作,證明員工過去取得的成績和對企業(yè)的貢獻得到了認可和贊賞,也意味著企業(yè)愿意對員工提供更好的薪資待遇、職業(yè)發(fā)展空間和福利保障。同時,員工也因為續(xù)簽合同而得到長期穩(wěn)定的工作保障和職業(yè)發(fā)展機會,更有能力承擔起自己的經濟責任和個人發(fā)展規(guī)劃。
第三段:準備工作的重要性。
在續(xù)簽合同前,為確保合同順利續(xù)簽,員工需要提前進行準備工作,包括對自己的工作成績和優(yōu)劣勢進行自我評估,積極和主動地與上級溝通和交流,提高自己的個人能力和職業(yè)技能,以及增強自己的心理素質。同時,在合同續(xù)簽過程中,員工也需要了解企業(yè)合同制度和流程,明確自身職責和義務,并在面對續(xù)簽合同條款和內容時,持續(xù)關注和審慎考慮,確保自身權益和合作愉快。
在我前兩次的合同續(xù)簽過程中,我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和身邊同事的經驗,總結出了一些經驗和教訓。首先,要與上級領導保持良好的溝通和交流,及時向上級匯報工作進展和存在的問題,并積極參與團隊協(xié)作和工作布置。其次,要注意合同條款和內容,特別是薪資待遇、職業(yè)晉升和福利保障方面的權益,及時與企業(yè)協(xié)商溝通,確保自身權益不會被侵害。最后,需要主動提前準備材料和資料,避免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出現(xiàn)失誤和溝通不暢的情況,確保合作愉快和合同續(xù)簽成功。
第五段:結論。
續(xù)簽合同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決定,需要雙方共同努力和合作。在面對合同續(xù)簽時,員工需要積極評估自己的能力和業(yè)績,提高自身職業(yè)能力和心理素質,并與企業(yè)保持良好的溝通和交流;同時需要注意合同條款和內容,確保自身權益不會被侵害。在實踐中,也需要總結經驗和教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為公司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貢獻力量。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六作為一名合同部的員工,我有幸參與了合同管理工作,并積累了一些心得和體會。在這個充滿挑戰(zhàn)的崗位上,我深刻體會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精細性。在與合同的接觸中,我不僅學到了實踐經驗,也認識到了職業(yè)道德和責任意識的重要性。下面將從合同管理的原則、技巧以及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方向等方面,分享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合同管理要注重原則。合同是企業(yè)與外部合作伙伴間的約定,涉及到雙方的權益和責任。因此,我們在合同管理過程中,應遵守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在起草合同時,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在訂立合同時堅持精益求精的原則,確保合同條款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合同的執(zhí)行過程中,也要遵守各項規(guī)定,如按時履行義務、保密責任和信用承諾等。只有在合同管理中堅守原則,才能確保企業(yè)的合法權益,促進合作伙伴的良好關系。
其次,合同管理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合同的管理不僅僅是一項繁瑣的工作,更需要我們具備較強的溝通和協(xié)商能力。在與合作伙伴協(xié)商合同條款時,我們要善于把握雙方的需求和利益,妥善處理各種矛盾和風險,讓雙方心滿意足地達成一致。在履行合同時,我們要及時跟蹤合同執(zhí)行情況,積極與對方溝通,并建立起雙方的信任關系。在面對糾紛和風險時,我們要善于運用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來維護企業(yè)的權益。掌握合同管理技巧,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處理合同事務,提高工作效率。
然而,在合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和挑戰(zhàn)。一方面,有些合同存在著虛假和不完善的情況,嚴重影響了企業(yè)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工作量大和責任重,容易出現(xiàn)疏忽和錯誤,進而導致糾紛和爭議。而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的利益可能發(fā)生變化,需要我們及時調整合同條款以適應變化的情況。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yè)能力,加強對合同的風險預判和控制,減少合同糾紛的發(fā)生。同時,我們還應加強內部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規(guī)范合同的起草、審核和執(zhí)行,以確保合同工作的準確性和效率性。
為了改進合同管理工作,我認為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加強與法務部門的合作,提前介入合同起草和審核過程,以確保合同的合法合規(guī)。其次,應完善合同管理系統(tǒng),實施電子合同簽署和審批,提高合同處理的便捷性和準確性。同時,我們還可以組織合同管理培訓,提高全員的合同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最后,我們可以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考核制度,激勵員工提高業(yè)務水平和工作質量。通過這些改進措施,我們可以不斷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促進企業(yè)與合作伙伴的合作關系更加穩(wěn)定和有序。
總的來說,合同部工作是一項細致和復雜的工作,要求我們注重原則、掌握技巧,并不斷改進工作方式。通過這段時間的實踐和積累,我深刻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挑戰(zhàn)性,并且愿意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xù)努力,提升自己的業(yè)務水平和綜合素質。希望我的心得體會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共同推動合同管理工作的提升和發(fā)展。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由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十八次會議于2007年6月29日,現(xiàn)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去年在蘇永照老師的帶領下,我們學習了《勞動法》這門課程,蘇老師結合教材與事例,給我們講述了勞動關系中所規(guī)定的權利,我們應在法律允許的基礎上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以及當權利受到損害時,該如何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xiàn)在系統(tǒng)的閱讀了《勞動合同法后》深有感觸,因為在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后,我覺得對我們來說用處很大,尤其是我們即將踏入社會,走上工作崗位,就應該懂得勞動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過程以及應注意的事項。
該法規(guī)定,用人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勞動關系勞動關,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而且還要看自己簽訂的是有固定期限的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怎樣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怎樣的勞動合同算無效合同等等。如果我們不懂這些,不去關注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即使用人單位侵害了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也不知道。如果一帆風順還好,但是如果遇到什么事情,我們也應該知道怎樣拿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當然我們也應根據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履行自己的義務,例如,我們要和用人單位簽訂保密協(xié)議等,我們也應該不做觸犯法律的.事情,以至于讓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該法中,還讓我了解到了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勞動合同法》有效地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報酬權益,第三十一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平常加班應是平常工資的150%,周末應是平常工資的200%,節(jié)假日應是平常工資的300%。所以,我們應該努力爭取我們的勞動所得,依法獲得我們的勞動報酬,一旦權益受到侵害,應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還有,隨著時間或者環(huán)境等一些原因,我們經常會面臨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該法中規(guī)定了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解除時用人單位應該怎樣做才算合理,以及解除之后勞動者可以獲得哪些權益: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之后應該履行什么義務,及保留那些材料等等,更值得我們了解清楚的還有用人單位的哪些做法違反了法律,應對勞動者做出哪些賠償,例如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八十五條用人有下列情形的,由勞動行政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百分百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等,以及勞動者因不了解勞動合同法中的規(guī)定或其他原因沒有履行好自己的義務的,也應負有相應的責任。
這些都對我們以后的職業(yè)生涯有重要的指導幫助意義。我們應嚴格遵守《勞動法》中規(guī)定的各項法規(guī),并能在自己在勞動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知道怎樣拿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八財務部二月份分幾課時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授權制度》等通過兩個文件的學習對合同法的理論有了更深的了解,對一些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糾紛有了更形象的認識,相信在以后合同簽訂工作中我會受益匪淺。
合同法的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在我們實際的工作和生活中,合同無所不在。有交易的產生常常伴隨著合同的成立。所謂合同,又叫契約,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合同是債發(fā)生的最重要、最常見的原因之一。所謂債是發(fā)生在特定主體之間的,以請求為特定行為的法律關系,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是債務人。在債的法律關系中、債的主體、客體和內容都是待定的。債的主體是指債的當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對性債的客體是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債的內容則是主體所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引起的債叫合同之債。但無論是債的關系或合同關系,均須納入法的調整范圍之中。
作為公司的中層干部,我們應該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論和知識,這對我們來說不無裨益,工作中,我們會簽訂一系列的合同,知道合同法中違約責任作為一種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當事人是需要承擔這種民事責任的。
通過《合同法》的學習,使我了解到,在我國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系的法律,它主要規(guī)定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保全、違約責任等問題。《合同法》是一門非常實用的部門法,涉及的范圍非常廣,包括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等社會生活中非常的各種合同,解決是現(xiàn)實中各種基本的復雜法律關系,通過合同的規(guī)范從而保障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
合同的案例。前者就是判斷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對合同的生效要件的理解和運用;后者是針對合同無效的具體原因,包括合同主體不合格的案例、合同內容不合法的案例、因受脅迫、欺詐而訂立合同的案例、形式不具備法律要求而導致合同無效的案例以及代理人違法代訂合同因而無效的案例。根據案情,運用合同有效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認定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應當履行,否則,構成違約,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是無效合同,要弄清無效的原因是什么?屬于哪一種無效合同?無效的合同,不得履行,已經開始履行的要停止履行,當事人不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無效合同,分清當事人的過錯,有過錯的一方要賠償對方的損失,雙方有過錯的,應雙方返還。雙方故意訂立違法合同的,應將雙方取得的或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庫。
然而對于綜合性合同的案例,一般是從合同訂立到履行,再到擔保、違約等多方面的關系,或者是從合同無效的辨析,到確定有關人的責任等多方面的問題,現(xiàn)在的我思考一個合同案例也會按以下幾個步驟:
(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許,有什么特別要求等,這是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因此,為了確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訂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閱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咨詢律師,確認一下簽訂這樣的合同或者這樣簽訂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們對將來的風險有個預測。
(二)合同相對人:在簽訂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對合同相對人是否適合作為合作對象等商業(yè)、技術方面的情況進行必要的了解外,為了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合同相對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實際上,在訂立合同之前對合同相對人的性質進行審查是對合同合法性進行審查的延伸,有條件的話在訂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審查以下文件:
(2)企業(yè)、社會團體、事業(yè)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對方具體負責訂立合同的人的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這些文件應當附在所簽訂的合同書后面與合同一起存檔備查。
2、合同相對人的履約能力。履約能力是我們選擇合作伙伴時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但這主要是商業(yè)上的考慮,從法律方面來說,對合同相對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徑:
(1)調查相對人的工商登記檔案。借此可以從側面了解相對人的規(guī)模和從業(yè)經驗等。
(2)調查相對人的房產登記檔案、機動車登記檔案等財產狀況。其主要目的是了解萬一合同相對人違約或出現(xiàn)其他情況給我方帶來經濟損失時是否有能力賠償我方。
(三)合同標的:在訂立合同前,對于合同標的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該標的是否合法以及該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
1、標的是否合法。
2、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所謂瑕疵通俗地說就是有缺陷,包括兩種,一種是物的瑕疵,這比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質如形狀或功能有問題,這種瑕疵比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種是權利瑕疵,是指標的物上存在著他人的權利而致使合同內容無法實現(xiàn),淺顯地說,就是合同標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礙而有可能導致我們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權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們忽略。在訂立合同前要對標的物各方面的情況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風險,同時也減少訂立合同的成本。
(四)企業(yè)自身的思考:
1、嚴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蓋造成經濟損失;
2、嚴格管理介紹信、授權書等,切忌將蓋有公章的介紹信、合同、授權委托書或單位名頭紙給流失。
通過這次合同法的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了合同法在當代社會的實用性和重要性。因此,在合同訂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來確保我們即將簽訂的合同能夠得到履行,同時將我們訂立合同的風險盡可能地降到最低。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九合同法的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在我們實際的學習和生活中,合同無所不在。有交易的產生常常伴隨著合同的成立。所謂合同,又叫契約,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它具有三個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是引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產生、變更、終止的合法行為、而非事實行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第三、合同是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們之間的協(xié)議。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實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為被強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則該合同在法律上屬于無效合同。
的客體是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債的內容則是主體所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引起的債叫合同之債。但無論是債的關系或合同關系,均須納入法的調整范圍之中。合同法就是調整合同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一旦納入法的范圍,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仔細考慮這個合同到底該不該簽,該怎么簽,因為當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違約的行為,可能就會使自己負上法律的責任。特別是自己作為第三方進行擔保時,要清楚自己作為擔保人所要承擔的風險。否則,當法院發(fā)給你一堆債務單的時候,自己還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十在合同部工作已有三年時間了,回想起這段工作經歷,收獲頗多,也有很多的心得體會。合同部作為公司中一個重要的職能部門,承擔著合同起草、審核及執(zhí)行監(jiān)督的責任,是保障公司利益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在這三年中,我對合同部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積累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下面我將從不同的角度來進行分享。
首先,合同部工作需要嚴密的思維和細致的審查。合同是公司與外部合作伙伴之間權益關系的載體,合同部要負責全面審查合同條款,確保合同內容真實、合法、合規(guī)。不僅需要關注合同的文字,還要深入分析合同背后的意圖,預估風險并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我們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對于可能存在的合同漏洞或者風險點,要及時發(fā)現(xiàn)并提出相應的修正意見。因此,嚴密的思維和細致的審核是合同部工作的必備素質。
其次,合同部工作需要卓越的溝通和協(xié)調能力。合同的起草和執(zhí)行過程中,合同部常常需要與各個部門進行密切合作。比如,在合同起草階段,需要與市場部、法務部等部門進行有效的溝通,確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需要與項目經理、財務部門等部門協(xié)調配合,確保合同條款的有效執(zhí)行。良好的溝通和協(xié)調能力能夠有效促進信息的暢通,避免因為溝通不暢而產生的誤解和糾紛。因此,提升溝通和協(xié)調能力是合同部的關鍵課題。
再次,合同部工作需要細致的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在合同的審核過程中,我們不能只看表面,更要看中深層次的問題。要學會將合同中的各項條款進行逐一細致的分析,找出隱藏的法律漏洞或風險點。僅憑直觀和經驗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需要學會運用法律知識和經驗來解決合同中的問題。此外,在合同的執(zhí)行過程中,還需要憑借自己的判斷能力來決策并應對突發(fā)情況。在具體操作中,我們也需要靈活運用各種策略來防范風險、保護公司利益。
最后,合同部工作需要不斷學習和自我提升。合同法是一個復雜而龐大的體系,其知識面涉及領域廣泛。作為合同部的員工,要時刻保持學習的心態(tài),不斷向專業(yè)人士請教,并不斷補充自己專業(yè)知識的不足。此外,我們還要善于總結工作經驗,經常反思自己的工作表現(xiàn),發(fā)現(xiàn)問題并加以改進。只有通過不斷的學習和自我提升,才能更好地適應和應對合同工作中的各種挑戰(zhàn)。
總結起來,合同部的工作對于我們來說是一種極為重要的工作。通過這三年的經驗積累,我深刻認識到合同工作中的困難和挑戰(zhàn),也明白了提升的方向和方法。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夠不斷學習提升,逐漸成為一名優(yōu)秀的合同部工作人員,為公司的發(fā)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實施了,通過學習,我對該法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最大的感觸就是企業(yè)的責任重了。《勞動合同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相比更加具體、完善,具有較強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點是前面規(guī)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規(guī)定了違反的法律責任。因此,對企業(yè)的社會責任要求更高了,企業(yè)應認真學習、準確理解、自覺執(zhí)行。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法律和經濟上的風險?,F(xiàn)就我在這次培訓中所得所感陳述一下,與各位同仁共饗。
一、《勞動合同法》突破《勞動法》,適用范圍擴大,原則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價值趨向。
(一)、《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擴大了?!秳趧雍贤ā返诙l,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該符號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zhí)行?!秳趧雍贤ā返诰攀鶙l,事業(yè)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未作規(guī)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該法第二條第一款將適用范圍擴大到“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如民辦學校、民辦醫(yī)院等,解決了長久以來這些單位發(fā)生勞動爭議無法可依,法院適用不統(tǒng)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規(guī)定,立法時爭論很大,最終將其列入,但是在適用時多受摯肘(見第九十六條)。
(二)、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增加了。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相較勞動法,新增了“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肮健薄ⅰ罢\實信用”原則在該法中多有體現(xiàn),如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條件、內容、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者要求的情況。相對的,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這些規(guī)定相應地轉化為權利義務,企業(yè)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
二、《勞動合同法》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規(guī)定了企業(yè)不簽訂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秳趧雍贤ā返诰攀邨l,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xù)的勞動合同,繼續(xù)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guī)定連續(xù)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xù)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秳趧雍贤ā返谑臈l----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本項下,需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用工之日”的確定,現(xiàn)實中,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通知的時候經常使用“報到”一詞,報到之日一般應理解為用工之日,所以這個詞應慎用;二是勞動者拒簽合同的應對。對勞動者拒簽的,用工企業(yè)需要保留勞動者拒簽的證據,由于勞動者原因造成的未簽合同的責任當然不應由用工企業(yè)承擔。
三、企業(yè)制定規(guī)章制度須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勞動者公示,否則該規(guī)章制度不能做為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xié)商確定。----在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xié)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制訂規(guī)章制度應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兩步:第一,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第二,與職工代表平等協(xié)商確定。
對第二款“平等協(xié)商確定”的理解,有兩種意見:須經工會平等協(xié)商一致;只須協(xié)商,不須協(xié)商一致。筆者認為應采取第二種理解。因為用人單位對規(guī)章制度是單方行為,應有制定權。否則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將大受限制,經營也會受限制,不利于企業(yè)的經營與發(fā)展。當然,關于這一條款的理解,有待勞動部的進一步解釋。在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了該項制度以后,一旦發(fā)生勞動爭議需要適用到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時,該規(guī)章制度是否可適用首先會從該形式上審查,不具備的不能做為處理爭議的依據。這就是在考驗企業(yè)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業(yè)做到以下幾點:設立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建立規(guī)范民主程序的規(guī)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證據。那么做到向員工公示,綜合起來不外乎一面幾種: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公示的方式,如員工手冊等;2、員工簽收的方式;3、員工傳閱確認的方式;4、局域網上公開(受到質疑)、單位公開欄公開。
四、引導企業(yè)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或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無終止,它也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四章關于“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的規(guī)定,注意與過去的“鐵飯碗”的區(qū)別。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勞動合同法倡導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況下,法律要求用工企業(yè)必須簽訂,不簽訂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除了以上幾個方面,《勞動合同法》還規(guī)定了合同期滿終止企業(yè)的補償責任等,新內容很多。如同20xx年《公司法》修改擴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樣,《勞動合同法》增加了企業(yè)的責任,企業(yè)須高度重視。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十二合同法是我自己精挑細選的一門課,學到現(xiàn)在我覺得我自己選對了,從對合同法完全陌生到現(xiàn)在能基本懂得合同的一些要點,我認為相對以前有了很大的改變。與其說這是一門法律課,倒不如說這是一門常識課,一門人人在社會生活中都會接觸到的生活常識課。這里我簡單談一下我對學習這門課的一點心得體會。
由于我是學生,平時在學習生活中還沒機會接觸到這些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在學習合同法之前,有一個經歷就是在和中國電信公司簽訂電腦上網寬帶合同,那是去年的時候,我們一個宿舍的人通過同學的關系與幫電信代理的學生之間達成了這個要約,就是通過辦理電信手機號送手機還有電腦寬帶上網的協(xié)議。在我們意思表達一致的前提下,我們來到電信營業(yè)廳辦理,那時業(yè)務員讓我們簽訂一份合同,由于本身對這也不是太懂,我想一般人都會直接簽吧!那是還有一些要求都是對我們顧客的,雖然不是很愿意,但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了電腦能上網,我們也只有同意。而今年,我們又和電信公司重新簽訂了合同,要求還是一樣,在這次合同中,我們還畫了押。當時我們知道這畫了押就不能隨便違約了。心里還是有點余悸,這畢竟是我們第一次作為一個成年人簽訂這樣一個比較正式的合同。
我自己還有曾經一個關于合同受騙的親身經歷,那是去年上半年,我才大一。當時面對很多的兼職都想嘗試去做,而自己對很多這方面的經驗又是知之甚少。當時遇到一位姐姐,來到我們寢室,和我說想不想做兼職,她說他是廣州一個什么公司的,蚌埠有家分公司的業(yè)務員。具體我現(xiàn)在也不記得了,還給我出示了工作證。兼職就是在寢室開個小賣部,當時我還是很開心,心中似也有一分疑惑。而令我驚奇的是她居然還說要和我簽訂合同,對這我根本沒接觸過,就這么被這能說的姐姐給騙了,當時兩千塊錢就換回來一些假產品。事后我們發(fā)現(xiàn)時還打電話報了警,警察拖拖拉拉半天被我們催促著才趕過來,來后詢問了下根本不給我們立案,就走了。我們還想過找記者,可是最后由于我并不想公開,我不想讓爸媽知道,家里條件并不好,又何必讓他們跟著受累呢!后來才找了份外賣兼職度過了一學期。事后一看,才想起了好多問題,那份合同也是提前擬制好的。首先一個問題,我根本不知道是否有這么一個公司的存在?雖然合同里寫的條件還不錯,可是我才發(fā)現(xiàn)那上面蓋的公司的章都是打印出來的,根本不是現(xiàn)蓋的。另外簽名只有這個業(yè)務員的,并沒有公司的其他人物。我并沒有搞清這個人的真實身份。另外就是這個合同根本沒有任何擔保,也就不用談什么違約責任了,所以都沒法告。
現(xiàn)在想想,那時太沒有法律意識了。因為無知,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懂,我感覺到自己的可悲。其實我還是很喜歡法律的,我一直很想多學點法,在這個有點混亂的社會讓自己更有知識些,才不至于對什么都一無所知。在這個合同法課后,我學習到了很多常識,對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幫助,我相信我不會再盲目的傻呆呆的去被人騙,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一定會謹慎地對待合同,小合同里有大學問,這是值得我們去探討與研究的。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十三第一段:引言(100字)。
我們身邊的合同無處不在,無論是工作中的聘用合同、業(yè)務合同,還是日常生活中的購房合同、租賃合同等,合同在維護交易雙方的權益和明確雙方責任等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fā)展,合同的內容、形式和執(zhí)行情況也在不斷地發(fā)生變化。在過去的一段時間,我通過改合同的實踐一方面感受到了合同在保障自己利益方面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體會到了改合同的困難和挑戰(zhàn)。
第二段:合同變革的動機(200字)。
合同改革的動機可以從多個方面進行考量。首先,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fā)展,合同的使用已經成為企業(yè)引入外部資源、實現(xiàn)多方合作的重要方式。為了更好地適應市場需求,合同需要不斷地完善和改進。其次,隨著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的迅猛發(fā)展,合同的內容和執(zhí)行難度也在逐漸增加,需要更加精細化和個性化的設置。此外,社會輿論和法律法規(guī)的不斷變化也要求合同具備更好的合規(guī)性和前瞻性。綜上所述,合同的改革勢在必行。
第三段:改合同的挑戰(zhàn)(300字)。
改合同雖然有利于提升合同的可操作性和保障性,但在實踐中也面臨著一些挑戰(zhàn)。首先是合同模板的統(tǒng)一問題。因為不同職能部門和不同業(yè)務領域對于合同模板的要求往往有所不同,導致了合同模板難以統(tǒng)一并難以滿足各方需要。其次是合同文本的精簡問題。合同文本往往冗長復雜,理解起來十分困難。因此,如何通過語言的簡潔明了和術語的精練準確,來提高合同的可讀性和可操作性,是改合同面臨的另一個挑戰(zhàn)。再次是合同的執(zhí)行問題。雖然合同會在合同文本中約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但在實際執(zhí)行中,仍然會存在一些執(zhí)行問題,如信息不對稱、不誠信的行為等。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加強執(zhí)法和誠信建設,以保障合同的有效執(zhí)行。
第四段:改合同的應對策略(300字)。
在面對挑戰(zhàn)的同時,我們也可以采取一些應對策略,以確保改合同的順利進行。首先,我們可以注重合同文本的簡潔明了。通過簡潔明了的合同條款,可以提高合同的可讀性,減少合同糾紛的發(fā)生。其次,我們可以加強合同的審查和評估,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規(guī)性。只有在合同的制定和審查過程中各方合法權益的平衡,才能達到真正保障各方權益的目標。另外,我們可以利用現(xiàn)代科技手段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通過合同管理系統(tǒng)、智能合同等技術手段,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執(zhí)行合同。
第五段:結語(100字)。
改合同不僅是一種需求,更是一種責任。只有通過不斷地改進和完善合同,才能更好地適應市場的發(fā)展需求,促進經濟的繁榮和社會的和諧。同時,改合同也不是單一方面的責任,各方應該齊心協(xié)力,共同推進改合同的工作,以實現(xiàn)共贏的結果。無論是政府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還是個人,都應該以合同改進為契機,提高合同文化和合同意識,共同推動合同制度的發(fā)展,維護公平和諧的交易關系。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十四按照市律師協(xié)會的安排,我有幸在人民會堂聽到了范戰(zhàn)江先生的講座。范先生乃是律師界的前輩,也是《勞動合同法》的起草人之一,他在整堂講座中貫穿了一個理念:即《勞動合同法》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博弈的產物,用來調整對立統(tǒng)一的矛盾,以實現(xiàn)和諧的勞動關系。該法的第一條申明了立法宗旨,“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赫然入目,而范先生在講座中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實際地位是不平等的,二者的強弱是相對的、可轉化的。尤其是在《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了許多向勞動者傾斜的條款之后,用人單位如果不通過合法正當的方式去規(guī)避風險,就可能會在該法實施后付出高額成本。
范先生單設一章專門講授了“勞動爭議仲裁中的證據采集”,既立足法律條款,又有實踐操作性,筆者依據講義、筆記和法條,加之個人理解,整理如下:
1.規(guī)章制度公示證據的采集。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中規(guī)定,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時應與職工討論,加以公示或告知。并在第八十條規(guī)定了罰則,這就要求用人單位不但要盡到公示告知的義務,還須保存相關證據加以證明。建議討論規(guī)章制度時由職工代表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確認,規(guī)章制度公布后由全體職工簽領并傳閱,以及簽訂承諾書表示知曉并遵守。
2.招工履行告知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苯ㄗh用人單位制作《入職告知書》,寫明法定的告知必備事項,由每一位勞動者上崗前確認后簽字。
3.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為了能與勞動者建立信息交換的良好渠道,建議企業(yè)實施動態(tài)化管理,建立職工名冊后及時更新,隨時了解勞動者基本情況的變化。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對此明確規(guī)定,還有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笨梢姡炗啎鎰趧雍贤殉蔀橛萌藛挝晃冶Wo的必要措施。如果勞動者不肯簽書面合同,恐怕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要考慮是否繼續(xù)用工了。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了九項必備條款,而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边@就要求用人單位不但要將合同條款加以完備,還要及時地將合同文本交付給勞動者,建議交付時一定要由勞動者簽收,并妥善保留回執(zhí)。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了一經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用人單位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種情形,而且這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是被動的、強制地,因為第八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第十四條有一個排除條款——“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建議用人單位在接近強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時,向勞動者發(fā)放簽約意向書,征求勞動者的意見,由勞動者來決定是否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7.審核勞動者的主體資格。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無效的三種情形,同時第八十六條規(guī)定因合同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在用工前要嚴格審核勞動者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職業(yè)證件,并由勞動者簽訂承諾書,承諾其健康狀況、身份學歷、專業(yè)技能真實有效,簽約意思真實自治。
8.第二勞動關系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六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guī)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建議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者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并要求勞動者承諾如因前述證明失實而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由勞動者自負其責。
9.發(fā)包方須承擔的連帶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guī)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fā)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在進行工程發(fā)包時,注意審核承包者的資質,盡量選擇規(guī)范可靠、有一定風險承受力的公司法人;用人單位如果選擇了個體戶包工頭,一旦發(fā)生工傷事故,是要負連帶責任的。
10.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庇萌藛挝辉谶@里有兩項義務,一是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而是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如果此義務履行不當,在該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了罰則,所以建議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合同文本的歸檔備查制度。
平心而論,我和絕大多數人民群眾一樣,都是勞動者。從用人單位角度談了些建議,是希望抑制道德風險,防范法律風險,實現(xiàn)勞動關系雙方的良性互動,希望不會因為視角問題受到立場方面的責難。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十五合同課程作為一個新穎而創(chuàng)新的教育理念,在近年來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推廣。我于最近參加了一門合同課程,通過親身體驗和參與,我對于這種教育模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體會。本文將從課程設置、學習方式、教學效果、學習收獲和展望未來五個方面,對合同課程進行全面的心得體會。
首先,合同課程的設置十分靈活多樣。這是合同課程與傳統(tǒng)課程最大的不同之處之一。在傳統(tǒng)課程中,老師擁有絕對的話語權,學生被動地接受信息。而在合同課程中,學生有更多的話語權和選擇權。我們可以在學期開始前與老師討論,共同商定課程內容和學習目標。這使得每個學生都能根據自己的興趣和需求來定制課程內容和學習方式,增加了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其次,合同課程注重學生的合作和交流。學生們可以以小組形式進行討論和合作,共同完成課程任務。通過與同學們的互動交流,我深刻認識到,合作學習不僅能夠培養(yǎng)團隊精神和合作意識,還能拓展自己的思維和視野。在小組中,我學會了尊重他人的不同觀點,并懂得了傾聽和包容。這種合作交流的學習方式,讓我在課程中不僅僅是接受知識,更是與他人互動、反思、成長。
第三,合同課程對于學生的個性發(fā)展和綜合素質培養(yǎng)具有獨特的教學效果。通過自主學習和自主管理的方式,學生們可以自由選擇感興趣的課程,并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去發(fā)展自己的特長和潛力。在合同課程中,我參加了一門寫作課程,這是我一直以來都感興趣的領域。通過老師的指導和同學的批評意見,我逐漸提升了自己的寫作水平,鍛煉了表達和思維能力。同時,合同課程也培養(yǎng)了我管理時間和自律的能力,讓我更好地適應高強度的學習。
第四,合同課程讓學生們獲得了豐富的學習收獲。與傳統(tǒng)課程相比,合同課程注重的是學生的個人成長和全面發(fā)展。在合同課程中,我學會了如何主動規(guī)劃學習路線圖和目標,并通過不斷的努力去實現(xiàn)它們。在過程中,我不僅積累了大量的知識,還培養(yǎng)了自己的創(chuàng)造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與同學們的合作交流,我不斷發(fā)現(xiàn)自己的不足之處,并努力去改進和成長。
最后,展望未來,合同課程將繼續(xù)推動教育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作為一種適應時代要求的教育模式,合同課程強調學生的自主學習和能力培養(yǎng),培養(yǎng)學生更好地適應社會的能力和素質。隨著社會的變化和發(fā)展,學生的需求也在不斷變化。合同課程將更好地滿足學生個性化學習的需求,并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我期待未來的合同課程擁有更豐富的課程設置和學習方式,并為更多的學生提供更廣闊的發(fā)展空間。
綜上所述,通過參加合同課程,我對這種教育理念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和了解。合同課程的靈活設置、合作學習、綜合素質培養(yǎng)、豐富學習收獲以及對于未來的展望都使我深受啟發(fā)。希望未來能夠有更多的學生能夠接觸和受益于合同課程,實現(xiàn)個人的全面發(fā)展和成長。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十六在商業(yè)合作中,合同的付款是一項重要的環(huán)節(jié),直接關系到合作雙方的利益。我在多年的工作中積累了一些關于合同付款的經驗和心得,現(xiàn)將其總結如下。
首先,對于合同付款,我認為誠信是至關重要的。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應當遵守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履行相關的義務。如果違背合同約定,將嚴重損害合作關系,甚至會影響到雙方的聲譽。因此,我們應當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其次,合同付款的安排應當靈活,并盡量滿足雙方的實際需求。根據我個人的經驗,合同付款可以根據項目的進度和金額的大小進行分批付款,以降低風險和壓力。同時,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設立一定的預付款或尾款,以保證雙方的信任和利益。當然,這些付款安排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明確,并在付款過程中及時溝通和協(xié)商,以達到雙贏的目的。
第三,對于大額合同付款,我建議使用銀行電匯等安全可靠的方式進行付款。在大額款項的付款中,現(xiàn)金和支票存在著較大的風險和不便,容易引發(fā)糾紛和事故。而銀行電匯作為一種高效、安全的付款方式,可以有效減少交易的風險,保護雙方的權益。因此,在合同付款中,我們應當優(yōu)先選擇銀行電匯等可信的付款方式。
第四,合同付款過程中應當注意保留相關的支付憑證和記錄。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應當及時保留收款憑證或付款憑證,以備日后需要。這些憑證和記錄可以作為合同履行的證明,也可以作為糾紛解決的依據。同時,保留付款憑證還可以便于財務管理和稅務申報,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準確性。
最后,我認為在合同付款中,及時溝通和解決問題是很重要的。如遇到付款困難或有變故,我們應當及時與對方取得聯(lián)系,并商定解決方案。無論是買方給賣方付款,還是賣方給買方收款,雙方都要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關系。只有通過及時溝通和解決問題,才能夠真正保障合同的順利履行和彼此的合作關系。
綜上所述,合同付款是商業(yè)合作中不可或缺的環(huán)節(jié),需要雙方共同努力和建立起良好的信任關系。在合同付款過程中,我們應當保持誠信,靈活安排付款,選擇可靠的付款方式,保留相關憑證和記錄,并及時溝通和解決問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實現(xiàn)合同的順利履行和雙方的共贏。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十七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fā)明創(chuàng)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這一切說明國家提倡和鼓勵廣大的勞動者投身于不斷的革新和發(fā)明的思想,眾人拾柴火焰高,當充分發(fā)揮出廣大勞動者的聰明才智時,我們的中華民族才會屹立于不敗之林,同樣,這也是為廣大勞動者提供創(chuàng)造自身價值,展示自己聰明才智的機會。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guī)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并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基金監(jiān)督機構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jiān)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jiān)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guī)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這里充分顯示出國家對每個勞動者的社會保障的重視,沒有人能長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發(fā)廣大勞動者工作的熱情,工作的積極性,當他們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后,我們的創(chuàng)造力,我們的凝聚力就更能顯示出來,我們民族的騰飛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勞動法的內容,在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國家的政策方針均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制定的,其中不乏一個領導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決策,從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充分發(fā)揮人民群眾的聰明才智,使勞動者有保障,制定的細致、人性,中華的騰飛指日可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在1994年勞動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對員工的保護力度,提升了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的管理成本。也許有人認為這些問題是法律界人士討論的問題,其實,在今天,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了解《勞動法》的具體內容,并且用它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通過學習,我對勞動合同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必須確立勞動關系,及相互之間的責權利關系等等。既然法律在這個社會無處不在,那么,我們就有必要去好好學習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過程中,更要懂得既要保護自己又不違反法律。而且做到這一條,學習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新的勞動法相對于舊的法律更加透明,對弱勢群體的傾斜要多一些,能更好的保障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的權利得到了保障,勞動的積極性自然高漲,能更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十八第一條為加強合同制消防員隊伍日常規(guī)范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東昌路消防中隊的合同制消防員。
第三條合同制消防員的日常管理貫徹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的方針,按照消防部隊正規(guī)化、規(guī)范化的建設要求,堅持高效務實、加強監(jiān)督、著眼服務的原則,培養(yǎng)英勇頑強、勤奮踏實、公正廉潔、雷厲風行的優(yōu)良作風。
第四條合同制消防員日常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建立規(guī)范的訓練、工作、學習、生活秩序和責任追究機制,培養(yǎng)消防員嚴明的組織紀律和優(yōu)良的工作作風,樹立良好的消防形象,提高職業(yè)道德水準和工作效率。
第五條合同制消防員之間、消防員與參謀、民警之間,政治上一律平等,應當互相關心、互相幫助。
第六條合同制消防員的日常管理由各用人單位負責,支隊司令部指導科負責指導和檢查。
第二章組織生活。
第七條合同制消防員中的中共黨員、共青團員按照規(guī)定應當參加黨團組織活動。
第八條合同制消防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時間視為正常工作時間,中隊應提供便利。消防員中擔任有關組織領導職務的,中隊應為其履行職務提供必要支持。
第九條合同制消防員建立定期學習制度。中隊定期組織消防員學習,對其開展經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其樹立正確的職業(yè)觀、責任觀、權利觀,培養(yǎng)積極向上的思想作風和道德情操,樹立自身良好形象。
第三章組織紀律。
(一)政治堅定、忠于國家;
(二)愛崗敬業(yè)、恪盡職守;
(三)團結協(xié)作、服從大局;
(四)遵紀守法、嚴守秘密;
(五)舉止文明、行為規(guī)范。
第十一條合同制消防員應當自覺維護消防部隊的聲譽和形象,聽從指揮,服從管理,保持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職業(yè)素質,樹立集體榮譽感。
報,如投訴舉報直接領導的可向上一級領導部門反映。接到投訴舉報的領導部門應認真組織調查,并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如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予答復的,投訴舉報人可向上一級領導部門繼續(xù)投訴舉報。
第四章儀容舉止。
第十三條合同制消防員在工作期間應當儀表莊重,著裝整齊,舉止得體。
第十四條儀表要求:
第十五條著裝要求:
(一)工作時間內按統(tǒng)一著制式服裝,標志佩戴齊全;。
(二)辦公區(qū)域內不得敞懷,不得佩戴夸張的首飾飾物。第十六條言行舉止要求:
(一)語言文明,態(tài)度和藹,在工作中應使用普通話;
(二)工作場所不得大聲喧嘩、嬉笑打鬧;
(三)工作時間(含中午休息時間)內不得飲酒,非吸煙區(qū)域內不得吸煙;
(四)坐立行走應精神飽滿,姿態(tài)端正,不準搭肩挽臂;
(五)禁止有損消防形象和聲譽的言語和行為。
第十七條對于不符合儀容舉止規(guī)定的,中隊應要求其立即糾正。對于多次違反儀容舉止規(guī)定,造成不良影響的,按考核不稱職處理。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由于個人原因或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應事先向中隊報告,得到允許后方可使用假期。由于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第十九條對因工作需要接觸的任何秘密,必須嚴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履行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發(fā)生或發(fā)現(xiàn)泄密事故、“一機兩用”事故,必須立即采取果斷措施避免事態(tài)擴大,盡力挽回損失,同時必須立即向所在單位報告。
第二十一條工作期間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工作中遇到或發(fā)現(xiàn)重大情況應及時上報,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或者拖延不報。
第二十三條使用器材裝備、辦公設備應遵守說明和規(guī)定,愛護公物,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不得擅自拆卸器材裝備或改變辦公設備的硬件、軟件配置。
第二十四條嚴格遵守公安信息網絡安全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授權范圍使用公安機關信息系統(tǒng)。不得利用公安網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務,禁止瀏覽、運行、復制工作范圍以外的各種網頁和程序。
第二十五條自覺維護營區(qū)和辦公區(qū)域的工作、學習、生活秩序。內務設置應當統(tǒng)。
一、規(guī)范,辦公用具的擺放、圖像標語懸掛張貼應當整齊,保持營區(qū)和辦公環(huán)境整潔美觀,秩序井然。
第二十六條在休假、工作崗位變動、辭職或被辭退時,必須將本人負責的工作、掌管的文件、材料、物品、設備等進行移交。離開消防部門的,必須交回相關工作證件。移交工作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并有領導或領導指定人員在場時進行。
第六章輪班加班。
第二十七條根據勞動法有關條款及消防工作的性質和崗位要求,戰(zhàn)斗員崗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工作制,并采取輪休制度,即上班二十四小時后休息二十四小時。
第二十八條合同制消防員工作期間必須堅守崗位,切實履行職責。工作期間經批準離開崗位時,應當安排人員代班。換班時,交班人員應當將工作情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第七章考勤和請假程序。
第二十九條考勤登記項目為遲到、早退、病假、事假、曠工、產假、婚假、休(探)假等。
第三十條合同制消防員未經領導批準,在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后到達工作崗位的為遲到;未經領導批準,在規(guī)定的下班時間之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
第三十一條合同制消防員使用各類假期,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事先辦妥請假手續(xù),請假應逐級申請。
第三十二條日常請假。
1、家在駐地的合同制戰(zhàn)斗員,可輪休,通常為工作日交接班前歸隊。
3、請假一日以內且不遠離駐地的,由中隊執(zhí)勤隊長(直接領導)批準。
第八章崗位職責。
第三十三條。
(二)熟練使用個人的裝備器材,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三)保證個人裝備和負責保養(yǎng)的器材裝備完整好用;
(四)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好安全防護,堅決完成任務。
簽合同心得體會篇十九合同審理是法律界一項重要的職責,它是確保合同簽訂方的權益得到保障的關鍵。在這個競爭激烈的商業(yè)社會中,合同審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為一名法律人員,我有幸參與了多個合同的審理工作,積累了一些寶貴的經驗和體會。
第二段:審理理念和方法。
在合同審理過程中,我始終秉持著公正、公平、客觀的原則。首先,我會對合同文本進行仔細審查,確保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其次,我會與雙方當事人進行積極的溝通,聽取他們的意見和需求,以便最終達成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案。最后,我會將審理的結果以書面形式詳細記錄,確保審理過程的透明度和結果的可查性。
第三段:合同糾紛處理和解決方案。
在合同審理過程中,往往會遇到一些糾紛,解決這些糾紛是合同審理過程中最為棘手的問題。針對這個問題,我總結了兩種解決方案:一是通過調解協(xié)商,幫助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盡量避免涉及到法院的訴訟程序;二是在必要的情況下,依法進行仲裁或訴訟,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實踐中,我發(fā)現(xiàn)通過調解協(xié)商解決糾紛的效果更好,因為它可以更好地滿足當事人的利益和需求。
第四段:審理案例和經驗教訓。
在我的合同審理經驗中,我遇到了許多各種各樣的案例。其中,有一次審理涉及到房地產買賣合同糾紛的案件,雙方在房產交易過程中發(fā)生了較大的分歧。通過審理和調解,我發(fā)現(xiàn)雙方的分歧主要源于信息不對稱和溝通不暢。因此,我提醒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要充分了解對方的需求和意愿,并在合同文本中明確約定各項權益和責任。這種經驗教訓對我以后的合同審理工作具有很大的借鑒意義。
第五段:個人感悟和展望未來。
通過參與合同審理工作,我深刻體會到了法律的力量以及合同的重要性。通過合同審理,我不僅可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還可以促進社會的公平競爭和和諧發(fā)展。未來,我會繼續(xù)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審理能力,為更多的人提供專業(yè)、高效的合同審理服務。
總結:合同審理是法律事務中一項重要而瑣碎的工作。通過我的實踐經驗,我發(fā)現(xiàn)只有始終秉持公正、公平、客觀的原則,才能有效地處理合同糾紛,并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未來,我希望能在這個領域取得更好的成果,為社會的發(fā)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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