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四大名著之一,《水滸傳》受到了很多讀者的熱愛,接下來小編就帶來歷史故事,一起看看吧!
梁山集團素以忠義自許,號稱“替天行道”,一則打擊貪官污吏,二則救助百姓,劫富濟貧。前者不論,后者,查有先進事跡如下
一是,第六十六回,攻陷大名府后,開倉放糧。
奪城后梁山武裝集團做了這么幾件事:1,一面出榜安民,一面救滅了四下里自己放的火。2,梁中書、李成等各家老小,能逮著的都殺了。3,把大名府庫藏中金銀寶物,緞匹綾錦,都裝車運回去。4,又開倉廒,將糧米賑濟滿城百姓,剩余的也裝車運回去。
這里面最起碼第一第四件事值得表揚:殺人放火,那是純?nèi)坏膹姳I;而放火之后竟然知道救火,可見仁心發(fā)端也;開倉放糧更是歷來農(nóng)民革命的規(guī)定動作。
二……呢,三……呢?
很遺憾,沒有了。
通部《水滸傳》,“劫富濟貧”的先進事跡,只有這么一回。
會不會施耐庵以點帶面,其他的都省略了?還真不是。書里梁山武裝集團每一回打劫,贓物處理都交代得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不妨捋一捋。
晁蓋團伙黃泥崗劫奪生辰綱,“十萬貫金珠、寶貝、玩器等物”,
一小部分先各自分了,大部分后來帶上梁山;
第三十四回,打破清風寨。殺劉高一家,“小嘍羅盡把應(yīng)有家私、金銀、財物、寶貨之資,都裝上車子;再有馬匹牛羊,盡數(shù)牽了”。兩個“盡”字漂亮,可見劫掠之干凈,統(tǒng)統(tǒng)歸于梁山了。
第三十九回,江州劫法場,殺黃文炳一門四五十口,活剮黃文炳,“眾好漢把他從前酷害良民積攢下許多家私金銀,收拾俱盡。大哨一聲,眾多好漢都扛了箱籠家財,卻奔城上來”。這回辛苦,是扛著走的。
第四十六回,宋江決策攻打祝家莊,明明白白說:“若打得此莊,倒有三五年糧食?!苯淮谇?,打下祝家莊之后就沒有重復(fù)了??芍端疂G傳》是一句廢話也不說,不該省略的也絕無省略,書里對每次打劫后的贓物處理都作交代,作者用心何如,我們斷不可馬虎過去。
第五十三回,打破高唐州,殺高廉一家三四十口,“再把府庫財帛,倉廒糧米,并高廉所有家私,盡數(shù)裝載上山”。注意此處,作者強調(diào)指出,所劫奪者,不僅是貪官的個人財產(chǎn),還包括公家府庫。
第五十八回,打破華州,殺賀太守,“就打開庫藏,取了財帛,裝載上車”。沒提賀太守個人財產(chǎn),可能梁山學(xué)會抓大放小了。
第六十七回,打破曾頭市,殺曾家一門老少,“抄擄到金銀財寶,米麥糧食,盡行裝載上車,回梁山泊給散各都頭領(lǐng),犒賞三軍”。此處補充交代,運回去以后全部由團伙成員瓜分,并不做慈善事業(yè)的。
第六十八回,打破東平府,殺程太守一家,“開府庫,盡數(shù)取了金銀財帛;大開倉廒,裝載糧米上車;先使人護送上梁山泊金沙灘,交割與三阮頭領(lǐng)接遞上山”。這里進一步說明運送贓物回山的交割地點與轉(zhuǎn)運程序。
你看看,運贓這一件事,方方面面,作者交代得有條不紊,一清二楚。
綜上可知,
1,梁山武裝集團攻城奪寨,主要目的之一是劫奪財物。
2,劫奪的目標,早期是貪官的私產(chǎn),后期更注重公家的庫藏。
3,劫奪的目的,主要在于梁山內(nèi)部分配;賑濟百姓,僅有大名府一回,僅限于糧食。估計大名府糧食庫藏太大,無法全部轉(zhuǎn)運。
所以說呢,梁山集團劫富倒是沒少劫,濟貧么,大抵卻不曾濟。劫富是為了濟自己。是怎么個濟法呢?也就是說,梁山內(nèi)部怎樣分配贓物呢?
(三)梁山武裝集團內(nèi)部分配方案
梁山泊素來號稱“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小秤分金,大秤分銀”,兄弟義氣,不分貴賤;有專家據(jù)此分析,梁山世界是一個近乎理想的平均主義社會,你有我有全都有哇!
但是理想歸理想,依我們的經(jīng)驗,現(xiàn)實大抵是另一回事。
林沖火并王倫之后,晁蓋一伙“取出打劫得的生辰綱——金珠寶貝,
并自家莊上過活的金銀財帛,就當廳賞賜眾小頭目并眾多小嘍羅”。
剛剛奪權(quán)成功,需要收買舊隊伍,穩(wěn)定人心,所以晁蓋痛痛快快拿出自己搶劫所得以及個人財產(chǎn),頗有仗義疏財?shù)娘L范。利益共享是建設(shè)隊伍的有效方法,但是具體怎么分,這里沒有細說。
有一個案例值得參考。
早期李忠、周通在桃花山落草,他們的分配方案是:將搶劫所得分作三份,李、周各一份,眾小嘍羅分一份。這個和現(xiàn)在的績效工資方案倒是神似,就是領(lǐng)導(dǎo)先切掉一塊,然后群眾再分。
桃花山方案可能是同類型武裝集團內(nèi)部分配的一個大致模式。確實是一種平均主義,只是平均的標準不一樣,大抵頭領(lǐng)與頭領(lǐng)平均,嘍啰與嘍啰平均,頭領(lǐng)占大頭,嘍啰分小頭。這個差距有多大呢?
以桃花山為例,小嘍羅有多少呢?“五七百人”。那么頭領(lǐng)分得贓物就是小嘍啰的500倍至700倍。這大抵就是我們歷來向往的“等貴賤,均貧富”的真相。
另一個案例:
第十九回,晁蓋占據(jù)梁山之初,打敗濟州團練黃安后,山下路過一個商隊,三阮、劉唐帶隊搶劫,杜遷,宋萬接應(yīng),晁蓋與吳用,公孫勝,林沖飲酒至天明。所劫贓物,“每一樣取一半收貯在庫,聽候支用;這一半分做兩份,廳上十一位頭領(lǐng)均分一份,山上山下眾人均分一份”。
兩個案例比較,我們看到,梁山方案的一個突出優(yōu)點是可持續(xù)性,預(yù)留了一半作為公共發(fā)展基金,不是搶了多少都分完造光,這就是大單位和草臺班子的區(qū)別了。
第二個不同呢,管理層更加復(fù)雜,分配機制也就更復(fù)雜,不是所有的頭領(lǐng)都深入搶劫第一線,核心領(lǐng)導(dǎo)層只負責喝酒快活,但是同樣參加分贓。作為一個典型的反社會武裝犯罪集團,梁山在分配原理上惟妙惟肖地拷貝了他所反對的主流社會。
再細化一點,還要注意:1,桃花山的一個特殊性:兩個頭領(lǐng)能耐相當。李忠周通都是菜鳥,沒有哪一方具有明顯優(yōu)勢,能夠輕易壓倒對方,所以能形成平衡。2,晁蓋團伙立足之初,根基未穩(wěn),需要與梁山舊班子做好團結(jié)。所以,管理層內(nèi)部采用1:1的方式分配。
那么在局面穩(wěn)定,領(lǐng)導(dǎo)隊伍也壯大到108個,各個頭領(lǐng)能耐、位置、功勞有差的情況下,還可以這樣1:1地分下去嗎?肯定不能。否則何必要區(qū)分天罡地煞呢,就為了好玩嗎?要是魯智深和周通分同樣一份,我也不服啊。必須要分別乘上不同的系數(shù),而且只負責喝酒快活的絕壁系數(shù)最大。忽然想起前些年搞績效方案搞得眼花繚亂,原來不過是從水泊梁山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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