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儒家經(jīng)典著作,由戰(zhàn)國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萬章、公孫丑等人所著,與《大學(xué)》《中庸》《論語》合稱“四書”,也是四書中篇幅最長,部頭最終的一本,直到清末時期都是科舉必考內(nèi)容。《孟子》共七篇,記錄了孟子與其他各家思想的爭辯、對弟子的言傳身教、游說諸侯等內(nèi)容,其學(xué)說處罰點為性善論,護長德治。
《萬章下》共九章。第四章主張交際的時候,要抱持恭敬的態(tài)度;不要一再拒絕他人的禮物。并以孔子為例來予以說明。這一點在今日,恐怕不完全合時宜了。
孟子·萬章章句下·第四節(jié)
【原文】
萬章問曰:“敢問交際何心也?”孟子曰:“恭也?!痹唬骸啊畢s之卻之為不恭1’,何哉?”曰:“尊者2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后受之,以是為不恭,故弗卻也?!痹唬骸罢垷o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p>
萬章曰:“今有御3人于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饋也以禮,斯可受御與?”曰:“不可;《康誥》曰:‘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4。’是不待教而誅5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于今為烈,如之何其受之?”曰:“今之諸侯取之于民也,猶御也。茍善其禮際矣,斯君子受之,敢問何說也?”曰:“子以為有王者作,將比6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誅之乎?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7之盡也??鬃又擞隰斠?,魯人獵較8,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
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9與?”曰:“事道也。”
“事道奚獵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10,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p>
曰:“奚不去也?”曰:“為之兆11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鬃佑幸娦锌芍?,有際可之仕,有公養(yǎng)之仕12。于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于衛(wèi)靈公,際可之仕也;于衛(wèi)孝公,公養(yǎng)之仕也。”
【譯文】
萬章問道:“請問互相交流的時候,要抱持什么態(tài)度?”孟子答道:“畢恭畢敬?!比f章說:“〔俗話說,〕‘一再拒絕人家的禮物,這是不恭敬’,為什么呢?”孟子說:“尊者有所賜予,還得想想:‘他得來這禮物合于義呢,還是不合于義?’然后才接受,這是不恭敬的,因此便不拒絕?!比f章說:“我說,我不用言辭拒絕他的禮物,用心來拒絕罷了,心里說,‘這是他取自百姓的不義之財呀’,再用托詞來拒絕,難道不可以嗎?”孟子說:“他依規(guī)矩同我交往,依禮節(jié)同我接觸,這樣,孔子都會接受禮物的?!?/p>
萬章說:“如今有一個在國都郊外攔路搶劫的人,他也依規(guī)矩同我交往,也依禮節(jié)送我東西,這樣就可以接受贓物了嗎?”孟子說:“不可以;《康誥》說:‘殺人越貨的亡命之徒,是人人都可以殺掉的?!梢娺@種人是不必先教育就可以誅殺的。這種法律,殷商受之于夏朝,周朝受之于殷商,沒有更改;如今這法律更是顯赫昭彰,又怎么可以接受贓物呢?”萬章說:“今天這些諸侯,他們的財物取自于民,也和攔路搶劫差不多。假如做好交流時的禮節(jié),那么君子也就接受了,請問這又如何解說呢?”孟子說:“你以為若有圣王興起,對于今天的諸侯,是不加區(qū)別全部誅殺呢,還是先行教育,如有不改悔者,然后〔分別不同情形再行〕誅殺?而且,不是自己所有,而取得它,將這種行為說成搶劫,這只是把它歸類到‘義’的頂點才說的話??鬃釉隰攪龉俚臅r候,魯國人爭奪獵物,孔子也爭奪獵物。爭奪獵物都可以,何況接受賜予呢?”
萬章說:“然而,孔子出來做官,不是為了行道嗎?”孟子說:“是為了行道。”
“既然為了行道,為什么又爭奪獵物呢?”孟子說:“孔子先用文書規(guī)定祭祀所用器物和祭品,但不用各處的食物來滿足文書規(guī)定的祭祀〔,所以必須通過爭奪獵物來提供祭品〕。”
萬章說:“他為什么不離開呢?”孟子說:“孔子做官,總要試驗一下。試驗之后,主張可以實行,君主卻不肯實行,這才離開,所以他未曾在一個朝廷停留達到三年??鬃佑幸蚩梢孕械蓝龉?,也有因為君主禮遇他而做官,也有因國君養(yǎng)賢而做官。對于季桓子,是因為可以行道而做官;對于衛(wèi)靈公,是因為禮遇而做官;對于衛(wèi)孝公,是因為國君養(yǎng)賢而做官?!?/p>
【注釋】
(1)卻之卻之為不恭:對尊者的賜予,一再推卻,是不恭敬的;卻,推卻。逢彬按,“卻之卻之”是用重疊形式表示反復(fù)“卻之”?!睹献印ち夯萃跸隆罚骸敖渲渲?出乎爾者,反乎爾者也?!痹斠姉罘瓯颉睹献有伦⑿伦g》。
(2)尊者:與“長者”不同;長者以年齒言,尊者以地位言。
(3)御:攔截,禁止。
(4)“殺越人”至“不 ”:今本《尚書·康誥》作“殺越人于貨,暋不畏死,罔弗憝”;“越”為語氣詞,無實義;于,往;于貨,取貨;閔,同“暋”(mǐn),強悍,強橫; ,同“憝”(duì),怨恨。
(5)不待教而誅:趙岐《注》:“若此之惡,不待君之教命,遭人得討之。”《孟子譯注》則譯為“這是不必先去教育他就可以誅殺的”。逢彬按,后說得之?!墩撜Z·堯曰》:“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荀子·宥坐》:“孔子慨然嘆曰:‘嗚呼!上失之,下殺之,其可乎?不教其民而聽其獄,殺不辜也。’”
(6)比:同。
(7)充類至義:強調(diào)到頂點。
(8)獵較:狩獵時,競爭誰能奪得禽獸。
(9)事道:行道;所爭奪來的獵物原來是為了祭祀,既不能用來供祭祀,便無所用之,爭奪獵物的風(fēng)氣自然可以逐漸衰滅了。
(10)孔子先簿正祭器:孔子首先用修訂簿書來匡正宗廟祭祀之器。
(11)兆:開始,試行,試驗。
(12)際可、公養(yǎng):“際可”為獨對某一人之禮遇,“公養(yǎng)”則是對當(dāng)時一般人之禮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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