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小編一起探尋歷史上真實的史湘云。
首先要確定的是,湘云受到的,不是叔叔嬸嬸惡意的虐待和迫害。
湘云悄悄告訴寶釵,寶釵又通過告訴襲人、而告訴全部讀者,“他們家嫌費(fèi)用大,竟不用那些針線上的人,差不多的東西,多是他們娘兒們動手”。是“娘兒們”動手,而不是命令、強(qiáng)迫湘云一個人做。
另外,作品中也寫到,寶釵自己每每做活到三更,不是出于誰的要求,完全是自律。那么,是否可以說,湘云只是生活在一個勤勞的家庭,并沒有受到任何虐待?
也不是的。還是同樣的消息來源,“那云丫頭在家里竟一點兒作不得主”。
如果是賣身為奴,“一點兒作不得主”是正常的。但湘云是“居那綺羅叢”的千金小姐、侯門貴女,她與南安太妃的關(guān)系之親密,遠(yuǎn)超過了賈府眾人,到了可以隨便開玩笑的程度。這樣的女孩子,居然在家里“一點兒作不得主”,這還不算受虐待?
也許你又會說了,“一點兒作不得主”,是指什么事情?如果是買房置地、攀親嫁娶、政治規(guī)劃、升官發(fā)財之類的事,當(dāng)然不需要和一個小孩子商量,也輪不到湘云來做主。別說湘云了,難道民主社會里,大人調(diào)動工作,還需要征求十來歲的小女兒、或者收養(yǎng)的侄女的同意嗎?
那么,湘云“一點兒作不得主”的,是指什么事呢?“上次他就告訴我,在家里做活做到三更天,若是替別人做一點半點,他家的那些奶奶太太們還不受用呢”。
在家做針線,是“奶奶太太們”、也就是湘云的嬸嬸和嫂嫂們的安排;“替別人做一點半點”,是湘云和自己的小朋友之間的“私情”友誼。寶玉請手巧的鶯兒來打絡(luò)子,而第二十四回也寫到“襲人因被薛寶釵煩了去打結(jié)子”,都是互相幫助的。難道湘云“替別人做一點半點”,就完全是單方面的付出,不會收到友誼的回報嗎?
當(dāng)然不是這樣的?!澳棠烫珎儭辈皇苡?,不是小氣,不是怕付出了沒有回報,而是干涉湘云的交友自由:和南安太妃來往,想必是她們允許的;和襲人來往,她們就“不受用”了。
湘云沒有父母,對感情有著近乎于饑渴的需求,當(dāng)然特別希望得到友誼。但是不行,“奶奶太太們”要干涉,這是讓湘云無從反抗、卻又難以忍耐的。
你以為只這一件事就完了?不止呢!開詩社時湘云主動要求請客,寶釵就對她說:“你家里你又作不得主,一個月通共那幾串錢,你還不夠盤纏呢!這會子又干這沒要緊的事,你嬸子聽見了,越發(fā)抱怨你了。況且你就都拿出來,做這個東道也不夠。”
和大觀園的女孩子們一樣,湘云也是有月例的?!皫状X”到底是幾串?我們不得而知。但即使是月錢數(shù)字固定,也有不同的花法。
探春就說過,她們每月應(yīng)該有二兩月錢,另外有二兩頭油脂粉錢,買辦還負(fù)責(zé)從公費(fèi)里領(lǐng)錢去買脂粉,再按月交給姑娘丫頭們用。如果買辦買來的東西適用,姑娘們每月二兩頭油脂粉錢,就省下來,可以自己派用場了。但是買辦買來的不能用,姑娘們只好自己托人去買。這一來一去,可供她們自由支配的銀錢數(shù)量,就差到整整一倍。
湘云也是這樣的。如果有父母體貼,像賈母給黛玉一樣悄悄送錢;或者時不時給她送點私房菜,不需要她自費(fèi)點菜;或者在家人湊分子時替她出錢,像賈母“有林妹妹和寶兄弟的兩分子”……那么湘云的月例零花錢再少,大概也不至于不夠用的。但是事實顯然并非如此。所以湘云就“不夠盤纏”了。
這不是橫向比較的問題,你不能拿湘云和劉姥姥的外孫女青兒比生活,也不能說襲人賣身為奴、比湘云更可憐。只是在湘云的位置上,她缺乏親人的真心關(guān)愛,精神上過得不快活。
湘云受虐待了嗎?受了。她受到的,是精神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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