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人有前知者,數(shù)十百千年事皆能言之,夢寐亦或有之,以此知萬事無不前定。予以為不然。事非前定,方其知時,即是今日;中間年歲亦與此同時,元非先后。此理宛然,熟觀之可喻?;蛟唬浩埬芮爸掠胁焕呖蛇w避之。亦不然也。茍可遷避,則前知之時,已見所避之事;若不見所避之事,即非前知。
【譯文】
人有號稱能“前知”的,世傳這種人就連數(shù)十百千年之后的事都能預言,就是夢寐中的事或者將來也會發(fā)生,以此知道萬事無不是“前定”的。我對這些說法不以為然。萬事并沒有“前定”的,當所謂將來的某件事被人們知道的時候,它便已是“今日”的事;從“今日”到預言的將來的年歲,這中間所有的時間都與“今日”同時,原沒有先后。這道理看似曲折,仔細體察就會明白。有人說:假如能夠“前知”,那么將來事情有不利的就可以躲避。這說法也不是那么回事。
假如可以躲避,那么人們在“前知”的時候,就已看出所要躲避的事;若是看不出所要躲避的事,那就說明人們不能“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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