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成績查詢后考生要為后續(xù)復試調劑做準備,了解研招院校調劑動向,為了幫助大家及時了解研招的考研調劑信息,小編整理了“天津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專業(yè)及條件”,詳細內容請查閱正文。
天津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辦法
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2〕3號)和《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會議精神,制定如下調劑辦法: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考生調入專業(yè)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yè)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yè)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tǒng)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yè)所有統(tǒng)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5.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yè),不再接收調劑考生。
6.我校將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陸續(xù)發(fā)布計劃余額信息,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屆時可申請調劑。
7.達到我校報考專業(yè)復試分數線,因排名未能錄取原專業(yè)的一志愿考生,也須通過調劑系統(tǒng)申請調劑。
8.我校只接收外國語為英語的調劑考生。
9.非全日制專業(yè)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的調劑。
10.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yè)和調入專業(yè)在一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11.日語語言文學專業(yè)只接收初試科目含二外英語的調劑考生。
12.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不接收調劑。
13.滿足教育部相關文件關于調劑的其它要求。
二、調劑工作程序
1.我校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通調劑服務。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校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生)屆時可申請調劑,開通時間不少于12小時,考生志愿自動解鎖時間為自填報起24小時。第一次開放時間為4月6日0點。后期是否再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視第一批次調劑考生錄取情況待定。
2.調劑系統(tǒng)關閉后,我校將根據調劑原則,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的同一批次調劑考生,按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對進入復試名單的調劑考生通過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及時點擊回復同意參加復試,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點擊回復者,取消復試資格。
3.參加我校調劑復試的考生登錄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tjufe.edu.cn)了解《天津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及各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準備相關復試材料。
4.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遠程復試形式,復試系統(tǒng)首選研招網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同時將騰訊會議、阿里釘釘等軟件作為備選系統(tǒng),考生提前安裝軟件,查看使用說明,熟悉系統(tǒng)操作流程。
5.接到復試通知且同意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請于2023年4月7日12:00前,登錄研招網遠程面試系統(tǒng)完成實人驗證、交費、上傳資格審查材料,并簽訂《考生遠程復試誠信承諾書》。
6.網上交費:交納復試費90元。
7.資格審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若身份證丟失,須提交臨時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原件(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
(2)準考證(如丟失可登錄研招網重新下載)
(3)學歷學籍材料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往屆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未獲得學士學位的考生不需提供學位證書及相關認證報告)
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4)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5)在線簽訂《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6)政審材料(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印章)
(7)《研究生遠程復試考生設備及場地要求確認書》(打印紙質版,手寫簽名)
(8)外語水平證明、發(fā)表論文、專利、各項獲獎證書等
8.系統(tǒng)測試演練及復試時間:2022年4月7日至11日,具體時間及分組安排詳見各學院網站復試安排。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9.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100分)=專業(yè)綜合能力成績(80分)+外語聽說能力成績(20分)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0.接收調劑的學術型專業(yè)有:理論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qū)域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tǒng)計學、數量經濟學、法律經濟學、法律史、刑法學、民商法學、日語語言文學、應用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旅游管理、公司治理。
接收調劑的專業(yè)學位專業(yè)有:資產評估、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符合我校調劑基本條件的學術型及專業(yè)學位考生可以互調。
三、錄取規(guī)則
1.各專業(yè)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后錄取調劑考生。
一志愿考生分學科、專業(yè)(方向)、學習方式按總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一志愿錄取后剩余統(tǒng)考計劃可錄取調劑考生。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同一批次的調劑考生分學科、專業(yè)(方向)、學習方式按總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通過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需及時點擊回復同意待錄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點擊回復者,取消待錄取資格。
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優(yōu)先錄取。如總成績相同則同時錄取,如需增加指標,通過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決策后進行調整,如無可增指標,學院可要求總成績相同考生再次進行復試,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
2.非全日制原則上錄取在職定向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擬錄取后將與考生及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協(xié)議。
3.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的情況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7)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9月1日)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8)教育部將對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錄檢,擬錄取考生通過錄檢后,才能正式錄取為碩士研究生,對于未通過錄取檢查或錄取檢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
四、學院聯系方式(見文末官網)
附件【天津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場規(guī)則.doc】
附件【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doc】
附件【天津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遠程復試考場要求.docx】
附件【天津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考生設備及場地要求確認書.docx】
附件【天津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政審表.doc】
原標題:天津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辦法
文章來源:https://yjsy.tjufe.edu.cn/info/1082/33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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