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發(fā)展迅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報告中涉及到專業(yè)性術語要解釋清楚。下面小編在這里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幾篇2023年法院訴源治理調研報告范文,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一)當前工作情況
1、強化平臺建設,暢通非訴解決渠道。
堅持在“內強動力、外聚合力”上下功夫,搭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完善院機關訴訟服務中心功能,升級改造永福、新橋兩個法庭的訴訟服務大廳,突出訴調銜接、訴訟服務、糾紛化解和案件分流四大主要職能,設置立案登記、案件查詢、材料轉接、判后答疑、信訪接待等窗口,打造集多元化解與訴訟服務等多項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服務新平臺,為當事人化解矛盾糾紛提供“一站式”服務。
健全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完善深化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加強與漳平市調解中心的溝通,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大調解力量,建立律師工作室,搭建綜合性的訴調對接平臺,引導當事人選擇適當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調處各類矛盾糾紛,確定由立案庭具體負責司法確認對接、協(xié)調、指導等相關工作。
2、強化調判結合,多元化解矛盾糾紛
推動構建大綜治大調解格局。通過巡回審判、法律七進、法治宣傳等活動,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主體責任。重視對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的業(yè)務指導,由審判業(yè)務團隊、人民法庭根據各自職責與專業(yè)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及相關部門建立對接,不定期開展實務交流、業(yè)務指導等活動。注重發(fā)揮陪審員處理基層矛盾糾紛經驗的優(yōu)勢,邀請其參與案件調解。對特定行業(yè)糾紛案件,邀請專家進行行業(yè)內調解,疏導解決糾紛。重視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的作用,對一些當事人雙方爭議較大,矛盾激烈的案件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旁聽案件審理,參與調解。對少數結案后無法執(zhí)行、社會穩(wěn)定風險大的案件,邀請有關領導、部門主要負責人協(xié)助調解結案。
推進案件繁簡分流。組建速裁團隊,采用“快立、快審、快調、快結”的速裁機制,暢通從立案到調解、審理的工作渠道,實行團隊專業(yè)化辦案,針對沒有爭議或有爭議但法律關系明確的民商事案件,以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的簡單刑事案件,簡化送達、傳喚、舉證期限、開庭程序,遵循依法及時、多元調解原則,切實提高審判效率。
3、強化配套措施,促進工作良性發(fā)展
注重人員培訓。通過定期組織學習培訓、研討、個案答疑解惑等形式,全面提升法官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注重輿論宣傳,利用微博、微信、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調解效果較好的典型案例,讓群眾充分了解、自覺認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注重釋法答疑。積極開展法官巡回接訪,帶案下訪,判后答疑等工作,定期深入社區(qū)、鄉(xiāng)村、企業(yè)走訪,幫助排查糾紛,消除矛盾隱患。
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帶動下,市法院走出了一條“調解高、質量好、訴訟案件減少”的新路子,20-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 件,同比下降 %,結收比 %,調撤結案 件,調撤率為 %,其中立案庭辦理司法確認 件,速裁團隊審結 件,平均辦案周期為17天。因工作業(yè)績等各方面突出,市法院立案庭被評為“全國巾幗文明崗”。
(二)在規(guī)范多元糾紛化解方面存在的問題
1、工作合力沒有得到充分發(fā)揮。社會對訴訟解決機制過分依賴,“有官司、找法院”已形成習慣,矛盾糾紛處理過多向法院集中,法院處理矛盾糾紛的作用從“最后一道防線”變成了“唯一一道防火墻”,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外部環(huán)境仍有待改善;
2、個別法官認識不到位,片面地認為應當以訴訟方式化解糾紛,將審案斷案作為法院的唯一職責,參與對非訴訟糾紛化解的積極性不高;
3、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積極性不高。由于目前非訴訟調解的權威性不足,雙方當事人都自愿同意調解的案件比例不高。個別律師受到經濟利益的驅使,也不愿主動選擇訴前調解。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強化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保持斗爭精神,強化干警專業(yè)能力培訓,增強新形勢下做好穩(wěn)定工作的本領,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完善防范應對專項工作機制,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zhàn)。
二是大力推進“分調裁”機制改革。堅持創(chuàng)新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訴訟服務向前延伸,深入推進訴源治理,緊緊依靠黨委領導,爭取多方支持,積極參與基層社會綜合治理。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實現矛盾糾紛及時、高效、源頭化解。深化訴訟制度改革,強化訴訟服務中心裁判功能,完善訴調對接機制,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
三是突出嚴格規(guī)范文明司法。牢固樹立謙抑、審慎、善意、文明、規(guī)范的司法理念,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升級改造訴訟服務中心,強化決策貫徹和制度落實,進一步提升執(zhí)行力,督促干警樹牢底線意識,強化規(guī)矩意識,樹立良好司法形象。
(一)當前工作情況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市法院黨組始終將涉訴信訪工作作為法院工作的重點、難點,出臺《關于開展涉訴信訪矛盾化解攻堅戰(zhàn)的實施方案》、《關于開展“多元化、涉訴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等文件,并成立涉訴信訪矛盾化解攻堅戰(zhàn)領導小組,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yè)務部門負責人具體抓,承辦人為責任人的信訪化解格局。
落實全員信訪責任制、定點接訪、重點約訪、帶案下訪、隨訪隨接等便民接訪措施、重大信訪聽證制度,開通網上信訪和遠程視頻接訪。堅持每月農歷初二院長接待日制度、領導包案制度,及時疏通信訪渠道。實行重大節(jié)日及敏感期間領導干部信訪維穩(wěn)帶班值班制度,20-年未發(fā)生越級訪、集體訪、違法鬧訪等情況,信訪秩序整體良好。
2、認真排查,建立臺賬
從案件審判執(zhí)行階段的各流程及來信、來訪、督辦材料等多方面進行滾動式排查摸底,對排查出的重點信訪案件登記造冊,并通過司法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將信訪件信息錄入系統(tǒng),導入關聯(lián)訴訟、執(zhí)行案件,特別是對易金榮案等12件重點信訪案件建立電子信訪臺賬,做到一案一臺賬,及時更新信訪信息,全程留痕,提高工作效率。
對排查的涉訴信訪案件,加強與黨委、人大、政府及上級法院的聯(lián)系,共同研究解決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通過約談信訪人或向所在基層組織詢問等方式,及時了解掌握信訪人的思想動態(tài)和相關活動動向,積極主動向信訪人進行法律解釋和途徑引導等工作,簽訂穩(wěn)控責任書 份,確保信訪人始終掌握在視線之中。
3、依法處理,穩(wěn)控有效
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 2018年共申報縣級司法救助7件,獲批司救助金24.8萬元,申報市級司法救助3件,獲批2萬元;進一步規(guī)范司法救助各流程,對司法救助案件立案編號,形成卷宗并做好歸檔工作。
依法處置違法信訪,對于違法信訪人絕不姑息,2018年共依法處置違法信訪人4件5人,通過對依法處置違法信訪的案例進行宣傳,加強對依法依規(guī)信訪的引導。
(二)涉訴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
1、化解力度不夠,審判執(zhí)行部門在信訪工作上基本局限于對信訪隱患的排查,在信訪隱患問題化解穩(wěn)控上有待進一步加強;
2、化解措施有限,對長期信訪上訪老戶,當前的化解穩(wěn)控措施無法進一步發(fā)揮效用,又沒有新的化解策略和措施;
3、終結工作不足,20-年無符合終結條件的信訪案件
4、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積極性較低,20-年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僅1件,信訪工作的律師參與度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1、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信訪責任意識,將信訪化解穩(wěn)控工作作為審判工作的延伸,認真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原則和領導包案制度,分解信訪工作任務,攻克老戶難題,該由哪個部門處理,那個部門必須認真對待;案件包給哪個領導負責,那個領導一定要過問到底,并將信訪工作開展情況列入績效考核;
2、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和制度,采取有效化解措施。繼續(xù)探索建立經常性的工作制度,促進信訪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化、制度化;同時在解決重點信訪難題上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采取行之有效的穩(wěn)控措施;
3、認真開展信訪終結工作,進一步明確把握終結的條件和標準,對于符合條件的案件依法終結處理;
4、推動完善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建章立制,加落實資金保障,強對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宣傳,進一步提高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積極性。
xx鄉(xiāng)地處閩贛兩省四縣八鄉(xiāng)結合部,轄區(qū)面積280平方公里,有19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總人口約3、5萬。由于地理位置特殊,邊界貿易自古以來較為活躍,商貿、及外來人口逐年增多,社會治安工作壓力增大。
今年以來,我鄉(xiāng)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福建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綱要(試行)》,緊緊圍繞建設“平安寧化”“平安xx”要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大力開展嚴打整治斗爭,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建設,認真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社會治安狀況保持了平穩(wěn)的態(tài)勢。全鄉(xiāng)共發(fā)生各類刑事案件30起,同比下降1起,破獲23起。其中可防性案件發(fā)生12起,破6起;治安案件立32起,查處率達100%;共排查調處糾紛157起,調解成功率98%。
主要工作措施:
鄉(xiāng)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治安綜治工作,班子成員牢固樹立“發(fā)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務,穩(wěn)定是硬任務,是第一責任”的觀念,抓住落實綜治責任制這個龍頭,逐步建立健全綜治工作制約和激勵機制。
一是全面實行“四個納入”。即把治安綜治工作納入領導干部特別是村主干任期目標責任制及政績考核的重要項目;納入黨委考核使用干部的必備條件;納入千分制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評先評優(yōu)的必備條件。
二是每年簽訂三份治安綜治責任狀。即黨委、政府和村(單位)、村和組、組和戶逐級簽訂責任狀,縱向到底,責任到人,形成了治安綜治工作人人有責的工作機制。
三是認真組織兩次檢查。即半年檢查和年度檢查。采取“聽、查、看、議”等方式嚴格檢查,把治安綜治工作檢查結果與經濟建設、黨建工作一起,與責任人的補貼獎金掛鉤,做到獎勤罰懶。近年來,每年與綜治工作掛鉤的目標獎金均保持在300元以上。
四是真正落實“一票否決”權。在今年組織的各種評先評優(yōu)表彰中,因綜治工作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個人有5個(名)。
一是堅持領導干部掛片包村負責治安綜治工作制度。全鄉(xiāng)治安綜治工作黨政一把手負總責,三位副書記分掛3片、17位鄉(xiāng)領導聯(lián)系19個村,168名鄉(xiāng)村干部包256組,綜治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形成了鄉(xiāng)、村(單位)、組三級都有人負責社會治安工作的責任體系。有效促進了治安綜治工作責任的落實,實現了基層治安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堅持穩(wěn)定分析會和治安情況通報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鄉(xiāng)性的穩(wěn)定分析會,研究分析全鄉(xiāng)治安綜治形勢,部署治安綜治工作,解決影響重、難點問題,起到了好的效果。在今年下半年分析會上,分管林業(yè)的副書記根據在推進集體林權改革中有10個村27戶林農對我鄉(xiāng)去年轉讓給寧化國有林場的林權提出異議情況,認為如不認真妥善處理將會對改革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wěn)定造成影響,引起鄉(xiāng)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日前已邀請相關單位進行了座談,商定了解決措施,使這項牽涉到27戶農戶的隱性矛盾糾紛得到了及時有效解決。針對階段性社會治安情況,特別是社會治安存在的突出問題,定期和不定期進行通報,既指出問題、危害、原因,又提出具體措施和要求。對各村、各單位及時掌握全鄉(xiāng)治安情況,針對問題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警示和警醒作用。今年10月份,群眾反映xx仔豬市場有人收購仔豬囤積謀利,致使外地豬販收不到仔豬離場,造成豬價下跌情況后,鄉(xiāng)黨委、政府在積極采取措施制止后,綜治辦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了通報,聯(lián)合組織了人員在市場值班、巡邏,防止了此類事件再度。
三是堅持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因管理不善、制度不嚴、防范不實、工作不力致使本村、本部門、本單位發(fā)生重大問題的,堅決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實行一票否決。
一是構建法制宣傳網絡。首先,組建了19支由鄉(xiāng)掛村包組人員、村兩委干部和村民小組長組成的法制宣傳隊伍。他們在負責收集、匯總、報送治安信息的同時,結合各階段治安綜治工作重點,開展法制、綜治宣傳教育,今年春節(jié),后溪村利用采茶戲演出空隙,進行森林防火、計劃生育和禁止賭博等法宣傳教育,受到群眾的歡迎。其次,靈活運用宣傳標語,營造氣氛。今年圍繞建設“平安xx”,集鎮(zhèn)所在地特別制作了一條固定標語和大型燈箱廣告,各村普遍也制作了一條以上固定標語。發(fā)放《致全縣人民的一封信》和“帶法回家”宣傳材料5000余份,張貼標語300多條,營造了建設“平安xx”的濃厚氣氛。此外,為了提高法制宣傳實效,去年以來,在中小學生中開展了“帶法回家”活動,讓中小學生把農村實用法制知識宣傳材料帶回給家長,使法制教育走進家庭,近萬名家長受到了法制教育;司法所、派出所和學校結對共建,定期到學校進行法制講座,提高了學生的學法熱情和守法自覺性。
二是構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首先是建立健全了鄉(xiāng)、村兩級矛盾糾紛排查網絡。鄉(xiāng)掛村領導干部和村兩委都是村級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員,一般性矛盾糾紛由掛包村人員協(xié)同村里調處,調處結果上報;無法解決的矛盾交鄉(xiāng)調委會調處;重大矛盾糾紛實行掛牌督辦,專門成立工作組解決。其次是實行鄉(xiāng)領導墟日值班接待來訪制度。逢xx農歷三、八墟日,安排兩名鄉(xiāng)領導值班,現場接待群眾來訪,解答群眾疑問,化解矛盾。再是嚴格雙休日值班,每個周末安排一名鄉(xiāng)領導,四名鄉(xiāng)干部值班,處理處理突發(fā)事件?;咀龅搅税衙芙鉀Q在當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并有效處置了一些群體性上訪事件。1到11月,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57件,村調解133件,鄉(xiāng)調解24件,成功率98%,防止糾紛激化和群體性械斗事件各1起。今年4月,悠溪背新村發(fā)生一起少年到隔壁偷盜被主人抓住,害怕家長責罵在自家中自縊身亡引發(fā)的突發(fā)事件,雙方各召集親友近百人爭執(zhí)不休,幾欲發(fā)生械斗,情況上報后,鄉(xiāng)綜治、調解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了調處,經過近5個小時耐心細致的勸導和調解,終于使雙方達成協(xié)議,避免了一場因死者一方強行抬尸停尸將要引發(fā)的群體械斗事件。5月中旬,綜治、調解委經5次調處,成功調處了一起因施工意外事故爆破員被滑坡土石方埋斃引發(fā)的賠償糾紛,防止了糾紛激化。
三是構建治安防范網絡。一方面成立治安巡邏隊,協(xié)助治安管理。全鄉(xiāng)成立治安巡邏隊伍12支,72人,堅持在重大節(jié)假日上街(路)巡邏。一年來,協(xié)助派出所偵破刑事案件5起,調解糾紛16起,消除火災隱患11起,起到較好防范作用。另一方面是在火災高風險時期和春節(jié)前后,聘請打更員,作好防火防盜警示;
一是著力解決治安管理的突出問題。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今年重點開展了刑事在逃案犯的追逃、整治農村賭博、校園周邊治安環(huán)境治理、整頓仔豬市場交易秩序和文化音像、網吧等,取得了較好效果。全年追捕歸案在逃案犯3名,處理聚眾(參與)賭博50人,清理違法攤點5個,批評教育擾亂校園、市場秩序人員12人次。
二是扎實推進建設“平安xx”工作。根據縣委縣府建設“平安寧化”有工作部署,今年完成了建設“平安xx”實施方案,提出了創(chuàng)建規(guī)劃、工作措施,在xx、伍坊村開展了創(chuàng)建“平安村(居)”試點。
三是切實加強機構隊伍建設。鄉(xiāng)、村兩級全部成立綜治委、調解委,鄉(xiāng)設有綜治辦。鄉(xiāng)綜治委主任由黨委書記擔任,綜治辦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村綜治、調解委分別由一名副書記或副主任擔任,機構基本健全,鄉(xiāng)村兩級綜治人員隊伍共50名。為提高綜治隊伍的整體素質,采取以會代訓、專題講座、舉辦短期培訓等多種形式,對村級治保、調解主任等相關人員進行了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了綜治干部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增強了事業(yè)心和“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責任意識。在落實經費保障上,每年都把綜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2004年達到人均0、25元,超支部分,鄉(xiāng)財全部承擔。綜治工作人員崗位津貼和村級綜治、調解主任報酬均按規(guī)定予以了落實。穩(wěn)定基層綜治工作隊伍,夯實了工作基礎。
四是注重協(xié)調各方作用,促進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明確各綜治成員單位的職責,在工作充分發(fā)揮各自職能優(yōu)勢,既各負其責,又協(xié)調配合,凡涉及哪個部門解決的問題,就由哪個部門解決,屬于多個部門解決的問題,由綜治委協(xié)調解決。每月召開綜治成員單位例會,定期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中小學均配備了綜治副校長。鄉(xiāng)里成立了外來人口管理站,加強了流動人口管理。全鄉(xiāng)成立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小組20個,實行“一幫一”幫教育轉化,實現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率為零。曾xx,通過幫教,外出學習養(yǎng)兔技術后,回鄉(xiāng)創(chuàng)業(yè),現在成為全鄉(xiāng)的養(yǎng)兔致富能人,帶動了全鄉(xiāng)養(yǎng)兔業(yè)的發(fā)展。
存在問題和建議:
一是農村稅費改革后,鄉(xiāng)村可用財力減少,綜治工作人員的經濟待遇特別是村級從事治保、調解工作人員的待遇落實面臨困難。請求上級財政專門予以統(tǒng)籌解決。
二是治安綜治工作隊伍業(yè)務素質急需提高,但由于基層條件有限,無法承擔培訓教育職責,建議上級綜治組織基層綜治干部進行系統(tǒng)學習和培訓。
三是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治安綜治工作面臨更大挑戰(zhàn),基層治安綜治工作硬件設施不足,經費緊張,請求上級給予專項資金支持。
有效推進訴源治理,必須堅持標本兼治、內外并舉,既著力于從內部挖掘潛力,實現源頭減量、減少案件存量、緩解案件增量,提升審判質效;又要在黨委領導下,充分整合司法資源,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主動融入基層治理,推動社會相關方面形成訴源治理的牢固共識和強大合力。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進一步指出“主動融入黨委和政府領導的訴源治理機制建設”。司法實踐中,推動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普遍適用,有效推進訴源治理已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現實需要和迫切要求,具有解決當事人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為法官有效減負等現實意義。人民法院需進一步厘清認識、結合自身在訴源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協(xié)調政府職能部門、行業(yè)協(xié)會、社區(qū)村鎮(zhèn),推動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司法調解等調解方式,形成功能互補、程序銜接的矛盾糾紛有效化解的社會治理體系。
矛盾糾紛化解通常有三道防線,調解被稱為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第一道防線”,“第二道防線”是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而司法途徑則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三道防線有其各自的功能定位,具有互利共贏的特性,有助于社會關系的及時修復。理想狀態(tài)下是從第一道防線開始,糾紛由多到少、由簡單到復雜逐級遞進,形成一個有梯度性的化解結構,尋求各類矛盾化解的最優(yōu)路徑,減少二審、執(zhí)行、涉訴信訪等“衍生案件”數量。
對人民法院而言,有效推進訴源治理,要堅持全域全程、全面覆蓋。主要涉及三方面內容:第一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充分發(fā)揮好司法職能作用,積極參與社會基礎治理,努力將各類矛盾糾紛預防在源頭、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第二是依托訴調對接、訴非銜接對已產生的矛盾糾紛進行分流化解;第三是關注進入審理程序的糾紛,將前審案件作為后續(xù)案件的源頭,加強不同審級、不同程序的源頭治理,減少進入二審、再審、執(zhí)行的案件數量。
推動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切實增強矛盾糾紛化解效果,要做實做優(yōu)“三道防線”,實現多數糾紛通過非訴方式及時解決、少量糾紛通過調解和速裁程序快速解決、疑難案件通過精細化審判解決,形成多層次階梯式解紛體系。
一是完善協(xié)同化治理機制,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新理念。堅持創(chuàng)新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fā)揮基層法院特別是發(fā)揮人民法庭在社會治理中的紐帶作用和貼近群眾的優(yōu)勢,深化法治宣傳,在社區(qū)、鄉(xiāng)村廣泛開展以案說法、以理送法活動,以社區(qū)、村為載體,推進司法服務資源力量下沉,構建平臺機制共建、矛盾糾紛共治、公平正義共享的訴源治理格局。堅持“預防、化解、治理”的理念,弘揚“和為貴”的優(yōu)良傳統(tǒng),鼓勵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推進司法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標準化、精細化,主動融入黨委領導的社會治理體制,構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讓大量矛盾糾紛化于未發(fā)、止于未訴。推動形成“黨委政府主導、部門各司其職、多元協(xié)同參與、城鄉(xiāng)社區(qū)自治、司法推動保障”的工作格局,對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調解、協(xié)商等非訴訟解決糾紛方式展開進一步的宣傳、引導和監(jiān)督,讓人民群眾充分了解、自覺認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二是以智慧法院建設為引領,完善多元解紛平臺構建。隨著人民法院探索人工智能、5g、大數據、區(qū)塊鏈等創(chuàng)新手段的不斷深入,應切實有效地將技術優(yōu)勢轉化為訴源治理網絡糾紛的過硬本領,讓人民群眾在共享互聯(lián)網發(fā)展成果上有更多獲得感。充分借助和發(fā)揮“互聯(lián)網+”“大數據”等信息化優(yōu)勢,用好已有信息化系統(tǒng),搭建線上訴源治理工作平臺,實現糾紛解決的案件預判、信息共享、資源整合以及數據分析等功能。全面推動線上多元化糾紛解決平臺建設,支持各類非訴解紛主體進駐,發(fā)揮解紛平臺的分流作用,鼓勵和引導當事人合理選擇糾紛解決方式。努力將各職能部門、各調解組織、各社會團體化解矛盾糾紛的數據貫通起來,實現信息互通、數據匯聚、成果共享,構建起“資源共享、分層遞進、智能解紛”的多元解紛模式,實現線下和線上平臺融合,促進多元解紛力量全方位互聯(lián)互通和全流程互動。為群眾提供多途徑、多層次、多種類的糾紛解決方式,推動形成“社會調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紛流程。促進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與審判執(zhí)行工作的順暢銜接和高效流轉,保障當事人及時實現合法權益。對訴前調解不成的案件及時立案及時辦理,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
三是健全多層次糾紛化解機制,層層過濾,讓大量類型化糾紛止于訴外。訴源治理強調“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就是要廣泛發(fā)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yè)調解、律師調解等各類調解主體,以及公證機構、仲裁機構、工會、法學會等機構團體的專業(yè)優(yōu)勢和行業(yè)資源,優(yōu)先參與到糾紛化解中。相較司法訴訟程序而言,調解或公證、仲裁等非訴糾紛解決方式是更為柔性的解紛方式,也是化糾紛于訴前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在訴非協(xié)同互補過程中,法院發(fā)揮著積極的推動指導作用和不可替代的銜接作用。將前端治理交給基層自治、人民調解等組織,人民法院通過司法審查、司法確認等方式,為前端治理提供堅強后盾,并且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的原則,精準對接各類調解組織,制定完善訴調對接舉措與銜接機制。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解決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樹立規(guī)則導向上來,有助于強化法律在糾紛化解中的權威地位,讓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各司其職,相得益彰。積極推動設置重點領域糾紛的先行調解前置程序,進一步整合資源配置,加大對類型化糾紛的專業(yè)性業(yè)務指導。針對物業(yè)服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產品責任糾紛,要充分發(fā)揮各單位、各類組織作用,實現類型化糾紛集約化解。
有效推進訴源治理是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大背景下防范糾紛的一項系統(tǒng)性工程,是人民法院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的關鍵舉措。只有不斷創(chuàng)新路徑和方法,引領、推動和保障多元解紛力量資源協(xié)調參與,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不斷強化司法為民理念,才能進一步提升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和綜合效應,促進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大格局建設。
一年來,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綜治委的具體部署和指導下,我們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統(tǒng)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切實加強治安防范,全力維護社會穩(wěn)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chuàng)造良好的治安環(huán)境,全鄉(xiāng)社會穩(wěn)定,經濟發(fā)展,人民安居樂業(yè),鄉(xiāng)鎮(zhèn)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工作總結?;仡櫼荒陙淼墓ぷ?,我們主要做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為加快我鄉(xiāng)經濟發(fā)展步伐,增加農民收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鄉(xiāng)黨委、政府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內黨委工作要點,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綜合治理方案,調整和充實了綜合治理領導機構,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力抓,有領導,有機構,有人員,有辦公地點,每季度堅持召開綜合治理全體成員會議,積極搜集掌握本鄉(xiāng)不穩(wěn)定因素并進行分析研究,制定預案。
我鄉(xiāng)靠近縣城,交通便利,各種社會治安問題比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相當猖獗。針對我鄉(xiāng)社會治安狀況,我們認真分析,排查對治安混亂的村屯和單位開展專項斗爭和重點整頓。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tài)勢,一年來共接受報警122起,全部出警和處警,其中立刑事案件14起,破案14起(其中轄區(qū)外案件5起),受理治安案件11起,查處11起,通過查破案件,打打擊和處理各類違法人員39人(其中逮捕7人,行政拘留5人),繳獲摩托車3輛,耕牛3頭,氣槍4支,管制刀具5把。在開展嚴打和重點整冶斗爭中公安機關加大對刑事案件的偵察力度,刑事案件比去年下降6.7%、刑事結案率達100%。治安案件查結案率達100%,農村偷車盜馬減少了,各種盜竊案件明顯下降。此外我們根據縣委、縣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關于嚴打利用“六合彩”非法彩票進行賭博行動的通知精神。結合本鄉(xiāng)實際,認真組織民警開展打擊“六合彩”賭博專項整治活動。取得明顯效果。在加大力度打擊“六合彩”賭博活動的同時,我們對其它賭博行為的查處力度也絕不手軟,自今年元月份以來。我們查處賭博案件共6起,其中“六合彩”賭博3起,共獲涉賭人員26人,有效凈化了轄區(qū)社會風氣。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調整,各種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不斷顯理出來,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wěn)定的因素不斷增多,為化解矛盾糾紛,消除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wěn)定的隱患,針對我鄉(xiāng)土地、山林、水利糾紛突出問題做好排查調處工作,全年共調處各類糾紛39起,其中調解成功38起,土地、山林、水利糾紛6起,家庭婚姻糾紛5起,其他民間糾紛27起,如復興村大暖屯的山林糾紛,新榮村黃紹林與龐凌村巴亮屯的水塘養(yǎng)魚糾紛,新榮村大羅巷群眾和供銷社土地權屬的糾紛,以及萬吉村安吉屯與巴荷屯水資源糾紛等,鄉(xiāng)領導都親自出面調節(jié),化解矛盾,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并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年度工作總結《鄉(xiāng)鎮(zhèn)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工作總結》。沒有發(fā)生影響全國、全區(qū)、全市、全縣的重大群體事件,維護了社會穩(wěn)定。
一年來,我們始終把安全生產列入黨委、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負責“促一方發(fā)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責任,開展對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排查清理,組織公安、治安、交通、農機、國土等部門對轄區(qū)內的采石場,飯店、煤氣銷售點,學校食堂、冶金等行業(yè)和鄉(xiāng)村道路進行了全面的安全檢查,責成存在隱患的單位和個人,限期整改,對四個采石場進行查封整頓,確保礦山的安全生產。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增強群眾的交通意識,交通事故明顯減少,我們對預防地質災害的監(jiān)控也不放松,多次對萬吉村渠剛屯后山危石進行監(jiān)控,制定消除隱患的應急措施,有大暴雨或臺風預告,及時警示告知,并組織群眾搞撤離危險地帶。此外,我們還認真做好公共衛(wèi)生疾病災害的預防工作,對乙腦、結核病,對人畜共患的禽流感的防治和對“五號脖的預防措施,都保持高度重視。
基層基礎工作扎實,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鍵所在,我們認真組織實施“三十百千”工程,加強群防群治,建立治安聯(lián)防隊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轄區(qū)內村街進行治安防范巡邏,組織做好各項活動和節(jié)假日的安全保衛(wèi),加強基層基礎建設,配齊綜治工作的黨政副職,按自治區(qū)編委《關于全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構及人員編制問題的通知》(桂編發(fā)7號)配齊鄉(xiāng)綜治辦工作機構及專職人員,村委會有專人抓綜合治理,健全治保調解會組織,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認真履行職責,各部門整體聯(lián)動,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村,屯和單位活動,抓好人口流動管理,強化對刑滿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對學校周邊治安環(huán)境進行綜合整治,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開展“無毒小區(qū)”和“不讓毒品進我家”活動,轄區(qū)內無一人吸毒販毒現象。
一年來,我們組織廣大干部認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公安部《五條禁令》,開展“立警為公,執(zhí)法為民”教育整頓活動,要求廣大干警以“嚴格執(zhí)法,熱情服務”為根本要求,轉變執(zhí)法觀念,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公正執(zhí)法水平樹立“公正執(zhí)法”的良好形象,全年政法隊伍內部沒有發(fā)生違法違紀行為和辦冤、假、錯案的現象,積極開展“四五”普法學習活動,提高了廣大干部群眾依法治國的意識,增強了依法行政水平。
一年來,我們加強領導,樹立“穩(wěn)定壓倒一切”的責任意識,開展了嚴打整治斗爭,加強三大糾紛和民間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消除了各種社會矛盾,我鄉(xiāng)的社會穩(wěn)定,促進了我鄉(xiāng)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fā)展。同時,我們還積極開展了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消除各種不安全全隱患,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但是由于各種條件的制約,今年我鄉(xiāng)綜治工作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普法工作任務艱巨,村民學法用法的意識仍不強;
2、治安整治有待加強,治安案件仍時有發(fā)生;
3、賭博尤其是利用“六合彩”進行賭博的現象仍沒有徹底鏟除;
4、農村三大糾紛和民間糾紛多,一些積案仍沒有徹底調解。
(一)工作現狀
開展“少捕慎訴、權益保障”專項活動,2019年1-8月,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逮捕案件524件906人,審結517件883人,其中批捕705人,不捕178人,不捕率為20.2%,同比下降5個百分點。受理審查起訴案件974件1741人,審結892件1594人,起訴1296人,不訴18.4%,同比上升5.7個百分點。兩項數據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存在問題
1.不訴率還是過于依賴危險駕駛等輕刑案件,一旦此類案件數量減少則不訴率必然下降。
2.公安機關強化慎刑意識,對于罪輕可能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請逮捕,從案源上減少了不捕人數。
3.外地戶籍犯罪人員逮捕率較高。因不捕不訴前置風險評估程序需前期與犯罪嫌疑人戶籍所在地司法局對接進行社會調查,此過程需大量時間成本和司法資源。
(一)工作現狀
20-年1-8月,全市認罪認罰案件適用率為50%。市院會同公安、司法、法院等6家單位聯(lián)合出臺《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對值班律師、量刑建議等問題作出具體規(guī)定。由市公安局牽頭的《輕微刑事案件適用刑拘直訴快速辦理機制的若干意見》也已出臺。
(二)存在問題
1.認罪認罰操作過程中,偵查機關參與度不足,沒有充分發(fā)揮認罪認罰在偵查階段的作用,下一步可以牽頭從偵查階段開始,由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協(xié)議,實現階梯化、可操作化的量刑幅度,更加體現認罪認罰的效果。
2.認罪認罰案件量刑精準度有待提升,目前我們在量刑過程中仍舊以幅度量刑為主,精準量刑也只是在部分的盜竊案件中,下一步在與法院充分溝通,自身總結提煉的情況下,提高量刑的精準度,以體現認罪認罰的價值。
3.戶籍地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建議適用緩刑的,如何解決當地司法局不能在短時間內提供社會調查函及相關證明的情形,因為這會導致無法在量刑建議中提出緩刑,影響認罪認罰的效果。
4.縣區(qū)院在具體落實值班律師制度的過程中需要與縣區(qū)的司法局進一步銜接溝通。
(一)工作現狀
20-年1-8月,檢察環(huán)節(jié)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訴的有28人,占全部不起訴人數的9.1%。在法院審理階段因刑事和解而提出從寬量刑建議的有22人,占比為1.1%。
(二)存在問題
1.由于訴訟進程的客觀規(guī)律,對于有意愿進行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公安偵查階段就已經刑事和解,剩余有條件進行刑事和解的案件,一般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間難以達成賠償協(xié)議,而犯罪嫌疑人對于刑事和解后與其密切相關的具體刑期不確定,故相比于檢察階段,更愿意在量刑情況更為明確的法院審理階段進行刑事和解。
2.加害人認罪悔罪,愿意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但因經濟條件所限,無法實現對被害人的全部賠償,當事雙方可能因此而喪失和解機會。如果過分地追求和解,通過一方高額賠償或一方降低受償數額來達到和解,造成“拿錢買刑”“賠錢免刑”,一定程度影響司法公信力。如何達成雙方自愿和解,需要檢察官提升群眾工作能力。
(一)工作現狀
20-年1-8月,全市辦理國家司法救助10件10人,發(fā)放救助金共11.2萬元。定海區(qū)院與區(qū)扶貧辦、司法局、民政局、慈善總會聯(lián)合簽署《關于建立三助融合綠色通道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
(二)存在問題
1.案件線索較少。本地刑事案件數量較少,案件以輕刑案件為主,很多案件被害人獲得賠償或達成諒解,可供開展國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線索少。
2.尚未建立國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貧攻堅機制。前期雖已開展國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貧攻堅工作,但未與扶貧辦等建立書面協(xié)作機制,工作主要圍繞個案開展,需要在下步工作中改進完善,建立常態(tài)化機制。
(一)工作現狀
1-8月份,控申部門共受理群眾信訪150件,受理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舉報線索287條,成案18件,有效線索率2.7%。
(二)存在問題
1.線索質量不高。全市舉報中心工作總體開展平穩(wěn)有序,但接收線索來源渠道有限,接收線索質量不高,移送線索成案率低。
2.各部門之間信息不對稱。實踐中,由于各個單位、部門之間信息壁壘尚未完全消除,對于涉及多單位、多部門,以及信訪人多頭信訪的動態(tài)、訴求等情況,存在了解掌握不全面、不及時的現象,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矛盾化解的時機和效果。
3.有重復訪和纏訪現象,其中少數為涉檢的老信訪戶,息訴罷訪的難度很大。
(一)工作現狀
1.建立不起訴觀護幫教工作機制,對接相關企業(yè)、社會組織,進一步落實專業(yè)化的幫教力量和幫教基地。全市現已設立普陀志愿者之家等社會幫教基地4個,今年以來開展不捕不訴觀護幫教8人次。
2.推動“法治進校園”活動常態(tài)化,檢察長擔任法治副校長,聯(lián)合市教育局推進菜單式法治宣講進校園、編纂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法治教材,深化全市未檢法治教育品牌建設,從源頭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存在問題
1.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訴”工作推進緩慢,不捕不訴率偏低。
2.雖然近年來檢察機關與教育部門、專業(yè)機構建立了心理幫助協(xié)作機制,但專業(yè)力量仍顯不足,又因被害人家屬不愿配合等原因,對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幫扶工作進展較慢。
3.涉罪未成年人刑滿釋放后就學、就業(yè)及回歸社會難度大,易面臨經濟困境,引發(fā)再犯風險,案后救助保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工作現狀
起草《關于共同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辦法(試行)》(暫定名),擬于下半年與市中院聯(lián)合發(fā)布該辦法。目前該辦法已完成草擬,正征求市中院意見中。
(二)存在問題
對于涉及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環(huán)保等領域的行政爭議案件,相關部門基本上不會主動邀請檢察機關派員參與,無機制推動該項工作。
(一)總體思路
以創(chuàng)新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抓手,全面履行“四大檢察”職能,探索完善訴源治理工作的有效路徑,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風險控制在當地,實現訴訟案件逐年下降,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xù)增強。
(二)具體舉措
1.進一步細化“少捕慎訴”適用標準,認真分析研究危險駕駛、盜竊、輕傷害、普通詐騙等多發(fā)易發(fā)輕微刑事犯罪案件的不捕不訴具體標準,促進源頭控案。
2.全面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確保該項制度全面落地落實。
3.進一步健全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刑事和解適用率,修復社會關系。
4.加強對民營企業(yè)、未成年人、外來人員等特殊群體的利益保障,加強對被害人的心理疏導、結對幫扶和司法救助等工作,促進社會善治。
5.深化檢務公開,充分運用釋法說理和公開聽證制度,增強不捕不訴案件辦理的透明度,提升檢察機關加強訴源治理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6.深入推進檢調對接,堅持“在調解中監(jiān)督、在監(jiān)督中調解”,加強對不支持監(jiān)督案件的矛盾化解,落實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7.深入開展風險預警防控,及時預判可能出現的涉檢涉訴上訪、群體性事件等不穩(wěn)定因素,抓早抓實源頭防控。
8.對案件辦理中發(fā)現的領域、行業(yè)共性問題,特別是掃黑除惡、p2p金融、勞資糾紛、食藥醫(yī)環(huán)等社會關注的熱點領域問題,及時分析研判,為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有效參與社會治理。
9.積極爭取黨委政法委的支持,加強與公安、法院、司法、律協(xié)以及相關行政機關、調解組織的協(xié)調配合,實現訴源共治、效果共贏。
10.大力推進智慧檢務工程,積極對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基層治理“四平臺”,推進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建設。探索“檢察+網格”信訪化解模式,實現“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減少群眾訴累,就地化解矛盾。
大學院校在線查
有疑問就來發(fā)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