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場謀殺案中,如果想判犯罪嫌疑人有罪,無非就找到三個證據(jù),解決三個難題:
第一,作案時間;
第二,作案動機;
第三,作案工具。
在這三條中,趙光義有足夠的作案時間。
在那個深夜,這兄弟倆在密談之時,他們的身邊可沒有一個侍從,如果趙光義想動手,他完全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自己的目的,他甚至還有時間跑回自己的家里,從此裝成什么事情都沒有發(fā)生過,等待著自己最終受益.除了有作案時間外,趙光義也有足夠的作案動機。
根據(jù)史料記載,趙光義確實有傳位給弟弟的想法,但是趙普堅決反對,他認(rèn)為應(yīng)該“子承父業(yè)”,您有三個大胖兒子,沒事傳給趙光義干甚。
最后,雖然趙匡胤接受了趙普的意見,但他卻把趙光義冊封為了“開封府尹”。要知道,按照五代十國的標(biāo)準(zhǔn)慣例,擔(dān)任首都市長的人,那就是未來皇位的繼承人。
因此,我們絕對有理由相信,正是趙匡胤這種曖昧不清的態(tài)度,不知道是傳位給兒子、還是傳位給弟弟的心態(tài),讓這位苦苦等待的趙光義終于按耐不住了,他索性動了殺機……那么,在這起案件中,趙光義用的什么作案工具呢?關(guān)于這個問題,歷史上一直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毒酒。
第二種觀點:斧頭。
先說毒酒。根據(jù)文瑩和尚《續(xù)湘山野錄》記載,趙匡胤在就寢時,曾經(jīng)“鼻息如雷”,而其死后,他的尸體顏色又“玉色瑩然如出湯沐”。這樣的體色變化與聲音異常足以說明,趙匡胤就是被毒死了,而且中毒還不是一般的輕。
那么,假設(shè)趙匡胤是被毒死的,誰是下毒的人呢?是趙光義嗎?說實話,沒有任何的證據(jù)顯示,趙光義就是那個下毒的人。但是,歷史卻對趙光義頗為青睞,甚至一口咬定,這位仁兄就是那個謀殺者。因為這個原因非常簡單,在歷史上的趙光義,他真是一個“惡貫滿盈”的主,而且還就好這一手“棋”。
公元965年,后蜀末帝孟昶“暴病”身亡,一種說法認(rèn)為,這就是趙光義下毒的結(jié)果。
公元978年,南唐李煜離奇逝世,很多人認(rèn)為,他死于趙光義所賜的“牽機藥”。
公元988年,吳越國王錢俶過六十大壽,結(jié)果在趙匡胤賜酒后,這位仁兄就與世長辭了。
可見,為了清除這些絆腳石,投毒已經(jīng)成為了趙光義最喜歡的“伎倆”了,那真是居家旅行、殺人滅口、必備之良藥呀。因此,有了這么多的前科、后科經(jīng)驗,如果趙光義想毒死趙匡胤,實現(xiàn)自己弒兄奪位的陰謀,這也完全合情合理。何況,在當(dāng)時趙光義的身邊,就有這么一位“杰出”的好幫手。這個人,就是在王府門口莫名其妙,還有點“幻聽”的程德玄。雖然在史書中,程德玄給人一種傻了吧唧、甚至有點弱智的形象。但其實,這些都是蒙人的,全是程德玄一手制造的“假象”。這位仁兄之所以在這里,是因為他有更重要的“使命”,就是在等宮中的王繼恩。
看暈了吧,實際上換一個角度去思考,你就會醍醐灌頂、茅塞頓開了。這個程德玄,他就是毒死趙匡胤的罪魁禍?zhǔn)?
根據(jù)《宋史·程德玄》記載,程德玄善醫(yī)術(shù),精通各種藥性,專治各種疑難雜癥。因此,憑借這一手獨門絕技,程德玄想要替趙光義解決“心病”問題,這個完全可以。我們絕對有理由相信,趙光義當(dāng)天晚上毒死哥哥的毒藥,就是出自這位仁兄之手,就是他生產(chǎn)和提供的。如果按照這條線索推理下去,您就會明白了:
為什么這位仁兄三更半夜不睡覺,他不畏嚴(yán)寒、不怕冰雪,沒事跑到晉王府門口,且一口氣從三更等到五更。這期間,他還不敲門,也不詢問,就這樣癡癡的等,你程德玄也忒敬業(yè)了吧!如果排除程德玄是一個傻子、腦袋缺根弦這種情況,對比程德玄這種緊張、憂郁的表現(xiàn),我們只有一種解釋,才能理解程德玄這種不尋常的“舉動”了。
答案是——這位仁兄之所以深夜不睡覺,非要跑到晉王府門口站崗放哨,他的腦子根本沒有毛病,也不是因為什么幻聽,他就是在等待著一件事情,等待著那個他希望的“結(jié)局”。
畢竟,在那個深夜,程德玄是無法親臨現(xiàn)場的。而且,這件事情一旦失敗,那就是株連九族、滿門抄斬的大禍。因此,為了那個“結(jié)果”,程德玄都必須要等,這跟他腦子是不是有問題,耳朵是不是有幻聽,根本沒有一丁點的關(guān)系。
這種種跡象表明,程德玄就是一個“同謀者”。他跟趙光義的關(guān)系,就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那真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而趙光義對他恩寵有加,也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讓他永遠(yuǎn)保守住這個“秘密”。因此,整理清楚了整個事件的前因后果,還原這場謀殺案后,那天晚上的故事,應(yīng)該是這樣的:
大趙心里郁悶,所以找二趙喝酒,結(jié)果二趙早就想取而代之了,他就趁哥哥不注意,在酒杯里下了毒。后來,喝著喝著,大趙發(fā)現(xiàn)不對勁了,他也覺察出來了弟弟要害自己。于是,大趙用斧頭大聲的敲地,想要呼叫自己的“援軍”。
以上,才是當(dāng)天晚上真正的“事實”。當(dāng)然了,不管上述的這些推測,是多么的言辭確鑿、是多么的無懈可擊,它們也只是推測而已。因為這樣的證據(jù),單憑程德玄個人的怪異表現(xiàn),不管是古代還是現(xiàn)代,趙光義都會用鄙視的眼神瞥我們一眼,然后冷冷的說出那三個字:“莫須有”。沒有辦法,畢竟沒有任何的史料能夠證明,在那個案發(fā)現(xiàn)場,趙光義謀害了自己的哥哥,他用毒藥害死了趙匡胤。因此,我們可以猜測出當(dāng)時的事情,但卻無法給這件事情定性。
除此之外,按照史學(xué)家的定義:就算現(xiàn)在把趙光義挖出來,給他上大刑,他也不見得說真話,而他即使說了真話,我們也未必信。
因為這個原因很簡單,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對于這段歷史,中國人就有了一個“準(zhǔn)確無比”的定義:趙匡胤的死,跟毒酒沒有一點關(guān)系,他是被弟弟用斧頭劈死的,史稱“斧聲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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