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我校2023年高職單招的考生,請認真閱讀本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高職單招測試,以免影響考生的錄取。
一、測試時間
我校高職單招測試安排在2023年3月26日上午8:30—11:50進行,請考生準時參加考試(其中,8:30—9:30測試語文,9:40—10:40測試數學,10:50—11:50測試綜合素質與能力,根據省考試院最新通知各科分數調整為語文100分,數學10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250分,總共450分)。
二、測試方式
我校高職單招測試采取網絡在線測試的方式進行。請所有考生自行選擇一個網絡通暢、安靜、無干擾的房間進行線上測試。線上測試操作辦法見附件一:《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2023高職單招考試線上考試系統(tǒng)使用手冊》(手機端)。
三、考生注意事項
1、我校高職單招測試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
2、考生考試前一定要認真學習《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2023年高職單招考試線上考試系統(tǒng)使用手冊》,按照系統(tǒng)使用手冊的步驟參加考試。
3、考生須認真學習《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2023年高職單招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和《刑法修正案九》的相關法律條文(詳見附件二)。考生進入考試系統(tǒng)后,需要認真閱讀考生誠信承諾書,點擊同意后方可進入測試。
4、為幫助考生熟悉線上考試平臺的操作方法,我校于2023年3月21日17:00——3月25日17:00向全體考生開放線上考試模擬平臺,考生須由本人進行模擬。
5、我校官網(http://www.jxtvc.com)和微信公眾號“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及時發(fā)布高職單招考試通知的最新通知??忌诳荚嚽昂涂荚囘^程中如遇突發(fā)問題,可撥打以下電話咨詢:0793-7203706.
附件一:《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2023年高職單招考試線上考試系統(tǒng)使用手冊》
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2023年高職單招考試
線上考試系統(tǒng)使用手冊(手機端)
一、安裝登錄
1.安裝
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線上考試系統(tǒng)支持Android和IOS兩大移動操作系統(tǒng),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下載安裝。
①用手機應用市場或應用商店(App Store)等搜索“學習通”,查找到圖標為的APP,下載并安裝。
②掃描下面的二維碼,跳轉到對應鏈接下載App并安裝(如用微信掃描二維碼,請單擊右上角的“…”,選擇在瀏覽器打開,并確認下載)。
注意:Android系統(tǒng)用戶通過①②兩種方式下載安裝時若提示“未知應用來源”,請確認繼續(xù)安裝;IOS系統(tǒng)用戶安裝時需要動態(tài)驗證,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操作即可。
2.登錄學習通(這一步特別注意:千萬不要點擊新用戶注冊和手機驗證碼登錄,直接點擊最下方“其他登錄方式”,先看下圖再操作)
(1)選擇“其他登錄方式”,依次輸入“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學號:“考生號”、密碼:“wy(wy為小寫)+身份證號后六位”(密碼里面沒有+號),點擊登錄。(備注:若身份證后六位中出現字母x,一律輸入大寫X即可)
(2)完善信息處,看下圖操作,請務必點擊“跳過” ?。ㄌ貏e提醒:不要輸入手機號獲取驗證碼)
二、考試
1.點擊最下方“消息”,后點擊“收件箱”;找到“2023年高職模擬測試考試通知+報考承諾”,點擊進入進行閱讀;
2.點擊考試按鈕,閱讀并同意考生承諾后進行打鉤,點擊“開始考試”;
3.進行人臉識別,并根據系統(tǒng)口令進行“眨眼”等動作,識別成功后點擊“確認”;(注意:請保證識別時光線充足)
4.開始答題并交卷:每題選擇正確答案點擊該選項即可,點擊右下角“下一題”繼續(xù)作答;到最后一題時系統(tǒng)會提示“已經是最后一題了”,可點擊“復查交卷”進行答題情況核查。
5.核查作答情況時,可修改選擇答案;確認無誤后,點擊最上方的“交卷”按鈕,并確認提交。(若存在未作答題目,系統(tǒng)會提示,請注意核查?。?/p>
6.成功交卷后,系統(tǒng)會提示“交卷成功”。
附件二:
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2023高職單招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我報名參加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高職單招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特做出如下承諾:
1.按照學校要求自愿參加3月26日上午測試。
2.認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和《刑法修正案九》的相關法律條文,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理。
3.認真學習和正確使用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2023高職單招考試線上考試系統(tǒng)使用手冊,按學校指定的時間和登錄方式進入線上考試系統(tǒng)考試。如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時參加測試的,按缺考處理。
4.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密碼,不向他人泄密;如因泄密產生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負責。
5.考試由本人獨立完成,不由他人代考或邀請他人協助考試,不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以記錄或截圖等方式傳播考試試題或答案,違者自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考試有關規(guī)定,并已知曉、認可院校測試的規(guī)定。我承諾: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教育招生考試及報考學校關于分類招生考試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要求,本人所提交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信息和違規(guī)行為,本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我承諾遵守考試相關規(guī)定,誠信考試。
以下為考生學習內容: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節(jié)錄)
“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p>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節(jié)錄
第五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范圍內,喧嘩、吸煙或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guī)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第七條 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fā)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八條 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五)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 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jié)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fā)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第十條 考生有第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xù)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并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yè)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考生違規(guī)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將作為誠信記錄載入其電子檔案。
江西婺源茶業(yè)職業(yè)學院高職單招測試
考生須知
1、本次考試采取線上考試方式進行,請學生提前準備好考試用的手機和充電寶,提前安裝指定軟件(超星學習通)配合軟件測試,并確保考試當天手機網絡暢通。
2、手機要求:須自帶前后置攝像頭,且清晰可見。
3、考場要求:考生需在安靜、密閉、光線明亮、不受干擾的空間獨立參加考試,不得在公共區(qū)域參加考試。考試房間內不得有任何與考試相關的資料,不得有除測試手機外的其他電子設備。
4、考試用品:空白A4紙(不超過3張),簽字筆。
5、考生須在開考前憑賬號和密碼登入在線考試系統(tǒng),開考后系統(tǒng)將進入考試時間倒計時,遲到的考生考試時常不順延。開考30分鐘后未完成首次登錄的考生將無法登錄考試系統(tǒng),視為缺考。
6、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不得佩戴耳機、口罩、帽子等飾物,不得對面部及雙耳進行遮擋。
7、考生在考試前應自覺退出登錄各類應用軟件,關閉各類消息提醒,將手機設為靜音模式,并在考試規(guī)定時間打開學習通軟件進行答題,同時應按照學校要求進行軟件設置,如打開前后置攝像頭等??荚嚻陂g禁止接打電話等行為。
8、考試時間到,平臺自動開放試卷,學生開始答題。
9、考生在考試期間須確保用于考試的手機前置攝像頭能清晰拍攝到頭部證臉,后置攝像頭清晰拍攝到雙手。人臉和雙手考試過程中均不得離開攝像頭畫面,屏幕不得離開考試頁面,平臺有自動監(jiān)測功能,一經切換頁面超過5次,將自動停止考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10、考試過程中禁止對考試內容進行拍攝、截屏、抄錄、抄寫、朗讀等行為,禁止泄露或傳播試題或答案,禁止與考試無關的行為。
11、考試過程中不得無故離開考試答題界面,如遇斷網、網絡信號不佳等情況,考生應盡快重新登錄進行作答,考試系統(tǒng)不會停止記時。
12、考試時間結束后,平臺自動收卷。
13、考生應自覺服從監(jiān)考老師的管理,不得在考試界面上發(fā)送與考試無關的內容。對違反上述的條例的,不服從監(jiān)考老師管理的考生,監(jiān)考老師將依據《高職單招考試違紀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和其他的違規(guī)處里規(guī)定要求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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