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醫(yī)科大學研究生復試內容已經公布,復試工作通常由各學院實施,具體復試細則需要以各學院公布為準。
查看廣東醫(yī)科大學關于2022年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請點擊鏈接:https://yjsxy.gdmu.edu.cn/info/1041/3198.htm
(一)復試名單確定
1.復試考生必須通過復試資格審查。
2.復試采取差額形式,生源充足的招生學科(專業(yè))差額比例為1.5倍。合格生源不足1.5倍的學科、專業(yè)按實際情況組織復試。
3.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復試比例進行復試,各招生學科不得擴大復試比例。
4.根據(jù)學科和專業(yè)類別實際情況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專業(yè)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在總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按單科分確定名單,但標準必須一致,且事前上報研究生院并向考生公布。
5.學校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成績要求為: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yè)國家A類分數(shù)線60分,且單科成績不低于報考專業(yè)國家A類分數(shù)線10分。
(二)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往屆生按報名時所填報材料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科階段成績單1份(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從人事檔案中取出的復印件應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第一志愿生信息表或調劑生申請表;
5.由工作單位的人事部門或學習單位的學籍管理部門(如學生處、學工部或院系)審核蓋章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審核表;
6.往屆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7.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或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培養(yǎng)的證明(此項只針對定向培養(yǎng)考生);
8.《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及復印件(此項僅針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9.考生需簽訂《復試承諾書》。
未能提交以上材料的考生,按照通知時間向擬錄取學科提交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復試辦法
1.各招生學科負責通知本學科所有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準時參加復試。
2.復試方法:采用線上復試(具體線上工具及方法另行通知)。
3.復試內容和形式。復試形式分為筆試(主要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和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1)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筆試滿分35分,其中專業(yè)理論占20分,外語占15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題型不限;面試滿分35分,其中英語口語占5分; 臨床技能考核30分。
(2)其他專業(yè):筆試滿分55分,其中專業(yè)理論占30分,外語占25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題型不限;面試滿分45分,其中英語口語部分占5分。
(3)復試是為了考查考生的英語口語能力、專業(yè)素質和綜合素質等。
專業(yè)素質包括: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②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以及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③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綜合素質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職業(yè)倫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②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③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④人文素養(yǎng);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臨床技能考核,著重考查考生的臨床思維和表達能力、基本診斷處理能力、合理選擇臨床技術能力等。
4.各招生學科須規(guī)范復試工作的管理,根據(jù)學科特色制定相應的復試方案,堅持學術型和專業(yè)型研究生分類復試,科學選才。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復試。簽訂“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責任承諾書”,復試全程錄像錄音,影音資料保存為MP4或AVI格式,隨《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用表》一同報研究生院存檔。
(一)錄取的基本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2.考生復試合格(含各復試項目)方可作為擬錄取對象。
3.定向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須與原工作單位簽訂協(xié)議書。
(二)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招生學科計算出考生的總成績(=初試總分/5×0.5+復試成績×0.5)。
2.招生學科必須在優(yōu)先考慮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的前提下,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偝煽兿嗤瑫r,按初試總分排序確定;總成績和初試總分均相同時,按初試英語成績排序確定。
3.任何學科不得超計劃擬錄取考生。
4.擬錄取考生總成績應大于等于60分(其中復試各單項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做不予錄取生。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弄虛作假者;
2.思想政治表現(xiàn)審核不合格者;
3.復試舞弊、替考者;
4.體檢不合格者;
5.違反其它相關規(guī)定者。
(四)錄取政策
各招生學科須嚴格執(zhí)行錄取政策,完成下達的招生指標,保證本學科的錄取率和報到率;復試當天報送擬錄取考生名單;復試后1周內報送復試錄取相關材料。擬錄取名單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及學校網(wǎng)站公示10個工作日。
(五)調檔審核
由研究生院負責對擬錄取考生進行調檔和審核。經審核合格者,發(fā)給錄取通知書;未調檔或審核不合格者,不發(fā)給錄取通知書。
(六)報到
新生應按時報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并向研究生院提供有關證明,研究生院按照研究生管理有關辦法處理。
(七)復查
學校將在考生入學后組織對其進行全面的復查。對在政治、業(yè)務、健康上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對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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