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不斷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和方法,為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社會責任感強,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長的優(yōu)秀學生,根據(jù)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試院〔2012〕39號文件)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二條學校2023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共350名計劃,全部為普通類。招生專業(yè)(類)、計劃及選考科目要求見表格1。
表格1
專業(yè)(類)名稱 | 招生計劃 | 選考科目要求 | 參考學費(元) | 備注 |
日語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32000 | |
社會工作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32000 | |
知識產權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32000 | |
新聞傳播學類 | 20 | 不提科目要求 | 33000 | 含新聞學、網絡與新媒體、廣告學 |
電子商務類 | 20 | 不提科目要求 | 33000 | 含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 |
物流管理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33000 | |
金融學類 | 20 | 不提科目要求 | 33000 | 含金融學、金融工程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20 | 不提科目要求 | 33000 | |
電子信息類 | 20 | 物理 | 33000 | 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計算機類 | 20 | 物理 | 33000 | 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shù)據(jù)科學與大數(shù)據(jù)技術 |
統(tǒng)計學 | 10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學 | 33000 | |
生物工程類 | 10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學 | 33000 | 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藥 |
生物技術 | 10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學 | 33000 |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 20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學 | 32000 | 含環(huán)境科學、環(huán)境工程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 20 |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學 | 33000 | 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yǎng)與健康 |
建筑學 | 20 | 物理或歷史或地理 | 33000 | |
藝術與科技 | 20 | 不提科目要求 | 35000 | |
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德2+2雙學位班)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38000 | |
廣告學(中德2+2雙學位班) | 20 | 不提科目要求 | 38000 | |
視覺傳達設計(中德2+2雙學位班)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38000 | |
藝術與科技(中德2+2雙學位班) | 20 | 不提科目要求 | 38000 |
注:學費以政府物價部門備案批準的為準。
第三章報名
第三條 報考條件
1.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社會責任感強,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長的浙江省高中畢業(yè)生;
2.已經參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選考科目符合相關專業(yè)(類)的要求;
3.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
(1)普通類考生:符合報考我校專業(yè)相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最低要求(詳見表格2)。
表格2
專業(yè)(類)名稱 | 報名條件 | 備注 |
日語、社會工作、知識產權、新聞傳播學類、電子商務類、物流管理、金融學類、國際經濟與貿易 | 70分 | 學業(yè)水平測試 成績計算辦法: A-12分、B-9分、C-6分、D-4分 |
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統(tǒng)計學、生物工程類、生物技術、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建筑學、藝術與科技 | 65分 | |
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德2+2雙學位班)、廣告學(中德2+2雙學位班)、視覺傳達設計(中德2+2雙學位班)、藝術與科技(中德2+2雙學位班) | 60分 |
(2)特長類考生:具有表格3所列特長的考生不受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最低要求限制,可直接報考。
表格3
序號 | 類別 | 競賽(項目)名稱 | 獲獎等級 | 備注 |
1 | 學科 競賽 類 | 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 | 國際或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 |
浙江賽區(qū)競賽(省級聯(lián)賽)三等獎及以上(不含A組、B組選拔賽獲獎) | ||||
2 | 科技 創(chuàng)新 類 | 高中階段參加中國科協(xié)青少年科技中心舉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浙江省青少年電腦機器人競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競賽 | 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
3 | 語言 文學 類 | 全國性中學生作文比賽(含“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決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總決賽) | 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中國日報社“21世紀杯”全國中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yǎng)大賽全國總決賽 | 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 |||
4 | 體育 特長 類 | 省體育局審核批準 | 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 | 不限高中階段 |
高中階段參加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 省級比賽前八名及以上 | 限個人項目 | ||
5 | 藝術 特長 類 |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 | 省級比賽前五名及以上 | 限個人項目 |
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 | A級 | 不限高中階段 |
4.綜合素質評價為A或B。
第四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考生登錄浙江萬里學院本科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報名”,根據(jù)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確認無誤后提交。
2.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yè)(類)。
3.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3月10日—3月20日。
4.報名材料:考生身份證;考生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相關獎狀、證書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
上述材料通過掃描(或拍照)轉成圖片(JPG格式,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2M)在2023年3月20日前上傳到報名系統(tǒng)指定位置,無需郵寄,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
第四章考試與選拔
第五條 初審
1.普通類考生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根據(jù)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情況,確定我?!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shù)原則控制在相應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的7倍。
2.特長類考生
對于具有表格3所列特長的考生經認定后可直接獲得綜合測試資格,且不占普通類考生的初審通過名額比例。對于以特長生報名而審核不通過的,將根據(jù)考生的學考成績納入到普通類考生進行初審。
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初審結果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屆時會顯示“初審通過”。
第六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在報名系統(tǒng)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jù)“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需用A4紙張打印)。我?!叭灰惑w”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40元/生。逾期未繳費的考生
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不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繳費成功后因個人
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考費不予退還。
2.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材料等才能參加“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第七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辦法
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1.綜合素質評價測試以面試形式進行,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語言表達、認知觀察、邏輯思辨、協(xié)作溝通、創(chuàng)新發(fā)展等方面能力為主,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安排在2023年4月16日(如需調整,另行通知)。
2.特長類考生以考生參加綜合素質評價測試時提供的獎狀、證書原件為主要依據(jù),相關獎狀、證書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對于以特長生取得測試資格的考生,若獎狀、證書原件認定未通過,將取消測試資格。具體由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第八條 入圍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測試成績大于或等于60分方有資格入圍,根據(jù)測試成績,原則上按不超過相應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忌赏ㄟ^學校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五章錄取規(guī)則
第九條志愿填報
入圍考生須參加2023年高考,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忌谔顖笃胀愄崆颁浫≈驹笗r須將浙江萬里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否則無效??忌顖髮I(yè)(類)志愿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yè)(類)一致,跨專業(yè)(類)填報志愿無效。
第十條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由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5%+高考總分×60%/7.5”計算形成。
第十一條 錄取
1.根據(jù)入圍考生志愿,學校按考生專業(yè)(類)第一志愿、綜合成績和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1:1劃定校內專業(yè)(類)投檔基準線,并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shù)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則依次按高考語文、數(shù)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yōu)錄取。
2.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shù)未到該專業(yè)(類)計劃數(shù)的110%,則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該專業(yè)(類)志愿填報人數(shù)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統(tǒng)一高考招生。
第六章監(jiān)督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紀委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4-88222008。
第十四條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及健康狀況,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七章其他
第十五條 關鍵時間節(jié)點
網上報名時間:3月10日-20日;
審核合格名單公布時間:3月27日;
報名費繳納時間:3月31日-4月9日;
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10日-16日;
學校綜合測試時間:4月16日(如需調整,另行通知);
入圍考生名單公示時間:4月26日前(如需調整,另行通知);
入圍考生名單公布時間:通過公示后公布;
志愿填報時間:6月下旬(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填報時間);
錄取時間:7月中旬(普通類提前錄取的錄取時間)。
第十六條如遇重大突發(fā)情況,學校將視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十七條通過“三位一體”錄取的不同專業(yè)(類)學生就讀的校區(qū)、學費等與同年普通高考錄取的同專業(yè)(類)學生一致。
第十八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浙江萬里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學校地址:浙江寧波鄞州區(qū)錢湖南路8號
學校網址:http://www.zw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zwu.edu.cn
招生電話:0574-88222065(傳真)、88222066
招生微信:zjwlxyzszx(浙江萬里學院招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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