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讓制的特點是在位君主生前便將統(tǒng)治權讓給他人;禪讓由在位的君主自愿進行,目的是為了讓位給更有賢能的人統(tǒng)治國家;將權力讓給異姓,稱為“外禪”,讓給自己的同姓,稱為“內禪”。
禪讓制的基本原則是選賢任能。禪讓制是原始社君主交接的主要形式,堯舜都是通過禪讓而傳遞帝位的。
到了啟,世襲制代替禪讓制,社會性質則是奴隸社會的私有制代替了原始社會的公有制。禪讓制的特點是名號、爵位以及財產等按照血統(tǒng)關系世代傳承;王位世襲制代替禪讓制,標志著中國氏族社會基本瓦解,奴隸制社會已經確立。
禪讓制是我國原始社會晚期實行的一種王位繼承制度。其特點是君王在傳位的時候不是傳給自己的兒子,也不是傳給什么親近的人,而是傳給有賢能的人,這就是他的特點。
禪讓制的實質是原始社會時期的一種民主推選部落聯(lián)盟首領的制度。禪讓制是指統(tǒng)治者生前活著的時候把首領之位讓給別人,“禪”意為“在祖宗面前大力推薦”,“讓”指“讓出帝位”。
禪讓制,是中國上古時期推舉部落首領的一種方式,即部落各個人表決,以多數(shù)決定。相傳堯為部落聯(lián)盟領袖時,四岳推舉舜為繼承人,堯對舜進行三年考核后,使幫助辦事。
堯死后,舜繼位,用同樣推舉方式,經過治水考驗,以禹為繼承人。禹繼位后,又舉皋陶為繼承人,皋陶早死,又以伯益為繼承人。這是部落聯(lián)盟推選領袖的制度,史稱“禪讓制”。
據(jù)說首領要躲在樹林中,然后由族人擁戴他出來。但另一種說法是,禪讓制只是到禹就終止了,建立了夏朝。
禪讓制是中國統(tǒng)治者更迭的一種方式,指在位君主生前便將統(tǒng)治權讓給他人。是一種原始的民主制度。禪讓制形式上,禪讓是在位君主自愿進行的,通過選舉繼承人讓更賢能的人統(tǒng)治國家。
通常,禪讓制是將權力讓給異姓,這會導致朝代更替,稱為“外禪”;而讓給自己的同姓血親,則被稱為“內禪”,讓位者通常稱“太上皇”,不導致朝代更替。
堯是黃帝以后比較著名的部落聯(lián)盟首領,堯去世前,堯把部落聯(lián)盟首領位置讓于舜,推舜為帝。虞舜傳位給大禹,成為五千年治國的國家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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