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陜西、河南、廣西僅招美術文考生,湖南、江蘇僅招美術歷史類考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后公布為準;
2.使用省統(tǒng)考成績,我校不再單獨組織專業(yè)???;
3.報考設計學類的考生,按設計學類招生,進校后第一年按大類培養(yǎng),一年后根據(jù)“志愿+考核”的原則進行分流并確定專業(yè);
4.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專業(yè)不允許轉(zhuǎn)專業(yè)。
錄取原則
我校將根據(jù)各省投檔規(guī)則,對于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綜合分換算方式:綜合分=文化總分(高考總分折合成750分制計)×50%+專業(yè)成績(總分折合成100分制計)×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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