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
1.高校名稱(全稱):沈陽建筑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qū)渾南東路25號
3.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95.8255萬平方米(約合1436.7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6.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8.6平方米;生師比18;專任教師892人,其中具有副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61.9%,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92.2%;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4713.2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3673.3元;圖書160.7萬冊,生均圖書88.9冊。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使用辦法
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tǒng)籌考慮國家發(fā)展戰(zhàn)略、行業(yè)發(fā)展趨勢、區(qū)域協(xié)調發(fā)展需要及重點支持政策,結合近幾年各省的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及就業(yè)情況等因素,經學校研究確定各專業(yè)門類的培養(yǎng)規(guī)模和分省招生計劃。學校2020年不設預留計劃。
2.語種限制
英語專業(yè)僅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yè)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或日語、俄語。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專業(yè)在招生錄取時無男女比例要求。
4、其他說明
學校招生計劃要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執(zhí)行。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yè)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專業(yè)設置
序號 | 專業(yè) 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學習年限 | 科類 | 授予學位門類 | 學費(元/ 年/生) |
1 | 050201 | 英語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文學 | 4800元/年/生 |
2 | 070102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理學 | 4200元/年/生 |
3 | 080201 | 機械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4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5 | 080204 | 機械電子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6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待定 |
7 | 080403 | 材料化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8 | 080406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9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10 | 080412T | 功能材料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11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800元/年/生 |
12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13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待定 |
14 | 080801 | 自動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800元/年/生 |
15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800元/年/生 |
16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800元/年/生 |
17 | 081002 | 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18 | 081003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19 | 081004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20 | 081006T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21 | 081201 | 測繪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000元/年/生 |
22 | 081802 | 交通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23 | 082502 | 環(huán)境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24 | 082801 | 建筑學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建筑學 | 4800元/年/生 |
25 | 082802 | 城鄉(xiāng)規(guī)劃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工學 | 4800元/年/生 |
26 | 082803 | 風景園林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800元/年/生 |
27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28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學 | 4000元/年/生 |
29 | 120104 | 房地產開發(fā)與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學 | 4200元/年/生 |
30 | 120105 | 工程造價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學 | 4200元/年/生 |
31 | 120203K | 會計學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學 | 4000元/年/生 |
32 | 120404 | 土地資源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學 | 4000元/年/生 |
33 | 120405 | 城市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學 | 4200元/年/生 |
34 | 120602 | 物流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學 | 4200元/年/生 |
35 | 130310 | 動畫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藝術學 | 10000元/年/生 |
36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藝術學 | 10000元/年/生 |
37 | 130503 | 環(huán)境設計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藝術學 | 10000元/年/生 |
38 | 130504 | 產品設計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藝術學 | 10000元/年/生 |
注:2020年新增2個本科招生專業(yè),分別是智能制造工程和人工智能,具體學費收取標準以遼寧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最終批復為準。
四、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沈陽建筑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沈陽建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沈陽建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按照遼寧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并按年度繳費。住宿費根據宿舍人數和條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個標準收取。各專業(yè)具體學費標準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專業(yè)設置說明中列明。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我校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和學校的實際采取了“獎、助、貸、勤、免、補”等多種措施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生活。
一是按規(guī)定評定發(fā)放國家和遼寧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的同時,學校還設立了校長獎學金(10000元/年)、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及多種企業(yè)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努力學習,可通過獲得獎學金以解決在校學習期間的全部或部分費用;
二是按規(guī)定評定發(fā)放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崗位;
三是積極落實助學貸款政策,協(xié)助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有關手續(xù);
四是設立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和學費減免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報到入學,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
五是對于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學生,還可獲得定餐、陽光卡、雷鋒班歷任班長資助基金以及社會愛心人士助學扶困基金等資助。
六、錄取辦法
1.投檔比例
我校在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3.院校志愿及錄取
(1)普通類: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執(zhí)行其相應的錄取政策。對于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錄取,即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刂品謹稻€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2)藝術類:遵照有關省份的投檔方式及比例規(guī)則進行錄取。我校在遼寧省美術類本科批第一階段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我校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關規(guī)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
(1)普通類進檔考生專業(yè)安排原則
考生專業(yè)安排實行分數優(yōu)先的錄取原則。即在進入我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績?yōu)橐罁聪雀叻趾蟮头值脑瓌t,依據考生專業(yè)志愿順序依次安排專業(yè)。在考生專業(yè)安排過程中,當考生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的分數要求時,如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報考同一專業(yè)且高考成績相同的進檔考生,錄取順序為:
①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包含政策加分)較高者;
②專業(yè)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關科目分數較高者,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英語專業(yè)科目優(yōu)先順序為外語、語文、數學。
(2)特殊專業(yè)的錄取規(guī)定
①報考建筑學、城鄉(xiāng)規(guī)劃、風景園林等專業(yè)須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
②2020年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時將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安排專業(yè)。
對于2018年已經錄取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在預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后,學校將根據其高考文化課成績和預科期間考試課成績按相應比例折算的綜合成績,按照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結合學生的專業(yè)志愿情況安排專業(yè)。
(3)特殊省份的錄取原則
①在內蒙古自治區(qū)按照該省份建議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yè)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②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標注為“面向塔城地區(qū)招生”的招生計劃對報考考生的要求為新疆塔城地區(qū)的考生;標注為“面向八師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計劃對報考考生的要求為新疆八師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江蘇省對報考考生的要求為:理工類選測科目一為物理,選測科目二不限,兩門選測科目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為2B以上(含),必測科目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為4C以上(含),技術科目等級為合格。對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法進行錄取。報考同一專業(yè)且高考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順序為:a)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包含政策加分)較高者; b)專業(yè)志愿靠前者;c)選測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較高者;d)高考相關科目分數較高者,理工類專業(yè)科目優(yōu)先順序為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
④ 在實行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試點省份,我校按照當地發(fā)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zhí)行相應批次(類別)的錄取辦法。
6.藝術類專業(yè)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說明
(1)藝術類專業(yè)招生考試的錄取辦法
2020年,我校藝術類招生將繼續(xù)統(tǒng)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級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簡稱省級統(tǒng)考)。在我校列有藝術類招生計劃的省份,凡達到該省相應藝術類統(tǒng)考合格線的考生均可報考。
錄取原則為:
對于學校所在藝術類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份,我校遵照執(zhí)行其相應的投檔、錄取政策,并按照各省的投檔成績,以分數優(yōu)先的錄取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并安排專業(yè)。
對于學校所在藝術類批次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將在投檔的考生中,在其藝術統(tǒng)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合格線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劃定的藝術類提檔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成績+省級藝術統(tǒng)考成績)進行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并安排專業(yè)。對于報考同一專業(yè)且藝術類綜合總分相同的進檔考生,錄取順序為:
①專業(yè)志愿靠前者;
②省級統(tǒng)考成績較高者;
③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包含政策加分)較高者;
④高考相關科目分數較高者,科目優(yōu)先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2)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考試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錄取辦法
工作程序: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游泳項目的考生,運動技術水平測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統(tǒng)一組織,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考。
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網球項目的考生需按我校規(guī)定時間到學校進行運動技術水平測試報名,報名時需按照學校疫情期間防控要求提供相關健康材料,并持本人身份證、國家等級運動員證書原件、被認定為等級運動員相應競賽的秩序冊、成績冊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報名。
日程安排:2020年2月17日前考生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報名信息與運動技術水平測試時間另行通知;2020年8月,招生錄取。
錄取辦法:①我校游泳項目將根據考生的全國統(tǒng)考成績分布情況確定合格成績要求,并結合學校該項目招生計劃確定專業(yè)測試合格考生名單。網球項目則依據考生在我校組織的專業(yè)測試成績,按照不同性別并結合學校該項目招生計劃,在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內確定專業(yè)測試合格考生名單。上述專業(yè)測試合格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區(qū)、市)統(tǒng)一組織高水平運動隊相應項目的專業(yè)測試,則須參加省級統(tǒng)一測試并獲得通過。
②我校將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對專業(yè)測試合格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如無異議,學校將上傳專業(yè)測試合格考生名單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集中公示。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對于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我校將取消其當年報考和錄取資格。
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專業(yè)測試成績優(yōu)異,并獲得我校“文化課單考”優(yōu)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國家體育總局統(tǒng)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中成績達到我校劃定分數線,我校將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機構審核同意后予以錄取。
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專業(yè)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yǎng)前途,并獲得我校“高考成績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優(yōu)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將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機構審核同意后予以錄取。
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專業(yè)測試成績合格,并獲得我校“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優(yōu)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專業(yè)測試成績順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機構審核同意的基礎上,擇優(yōu)錄取至額滿。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將參照省級招生機構關于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錄取。
7.聯(lián)系電話:024-24693969
網址:http://www.sjzu.edu.cn
本章程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發(fā)生調整,我校將對錄取政策做出相應調整,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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