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臧與谷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問臧奚事,則挾策讀書;問谷奚事,則博塞①以游。二人者,事業(yè)不同,其亡羊同也。――《莊子外篇》
翻譯:
臧和谷兩個人一起去放羊,把羊全丟了。問臧干什么事情去了,說是拿著竹簡在讀書;問谷干什么事情去了,說是在和別人擲骰子游戲。他們兩個人干的事情不相同,但在丟失羊這一點上卻是相同的。
小貼士:
工作的時候工作,念書的時候念書,這不僅是老生常談的法則,也是讓孩子培養(yǎng)專注力的法則。
字義臧:男仆娶婢女所生的兒子稱“臧”。
谷:孺子,幼童。與“臧”同為奴隸的稱謂。
策: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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