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cái)篇 稟祖父母·先饋贈親戚族人
【原文】
孫國藩跪稟祖父母大人萬福金安:
二月十四孫發(fā)第二號信,不知已收到否,孫身體平安,孫婦及曾孫男婦皆好。孫去年臘月十八曾寄信到家,言寄家銀一千兩,以六百為家還債之用,以四百為饋贈親族之用,其分贈數(shù)目,另載寄弟信中,以明不敢自專之義也,后接家信,知兌嘯山百三十千,則此銀已虧空一百矣,頃聞曾受恬丁艱,其借銀恐難遽①完,則又虧空一百矣,所存僅八百,而家中舊債尚多,饋贈親族之銀,系孫一人愚見,不知祖父母、父親、叔父以為可行否?伏乞裁奪。
孫所以汲汲②贈者,蓋有二故:一則我家氣運(yùn)太盛,不可不格外小心,以為持盈保泰之道,舊債盡清,則好處太全,恐盈極生虧,留債不清,則好中不足,亦處樂之法也;二則各親戚家皆貧,而年老者,今不略為資助,則他日不知何如。孫自入都后,如彭滿舅曾祖、彭王姑母、歐陽岳祖母、江通十舅,已死數(shù)人矣,再過數(shù)年,則意中所欲饋贈之人,正不知何若矣,家中之債,今雖不還,后尚可還,贈人之舉,今若不為,后必悔之!此二者,孫之愚見如此。
然孫少不更事,未能遠(yuǎn)謀一切,求祖父、叔父做主,孫斷不敢擅自專權(quán),其銀待歐陽小岑南歸,孫寄一大箱衣物,銀兩概寄渠處,孫認(rèn)一半車錢。彼時再有信回。
孫謹(jǐn)稟。
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
【注釋】
①遽(jù):急速,迅速。
②汲汲:通“急急”。
【譯文】
孫兒國藩跪稟祖父母大人萬福金安:
二月十四日孫子寄出第二封信,不知收到?jīng)]有,孫兒身體平安,孫婦及您的曾孫子女們都好。孫兒去年十二月十八日,曾經(jīng)寄信到家,說寄家用銀子一千兩,其中,用六百兩還債,用四百兩贈送親戚族人,分送數(shù)目另寫在給弟弟的信中,表明我不敢自己專斷的意思,后來接到家信,知道給了嘯山百三十千,那這筆銀子便少一百兩了,剛剛聽說曾受恬堂上有喪事,他借的銀子恐怕難以迅速付還,那不又虧空一百兩嗎。所以僅僅剩下八百兩,我家舊債還多,送親戚族人的錢,是孫兒一個人的愚蠢見解,不知祖父母大人、父親、叔父以為可行不可行?伏乞裁決定奪。
孫兒所以急于送贈,有兩個緣故:一是我家氣運(yùn)太盛了,不可以不格外小心,要注意持盈保泰的道理,舊賬還盡,好處最全,恐怕盈到極點(diǎn)便轉(zhuǎn)為虧損,留點(diǎn)債不還清,那雖美中不足,但也是處于樂處的辦法;二是各親戚家都窮,而年老的,現(xiàn)在不略加資助,以后不知怎么樣。自從孫兒進(jìn)入京城后,如彭滿舅曾祖、彭王姑母、歐陽岳祖母、江通十舅,已死了幾個,再過幾年,那我們想要送贈的人中,還不知道怎樣,家里的債,今天雖不還,以后還可以還,送人的事,今天不做,以后便只有后悔了。這兩個說法,是孫兒的愚見。
然而孫兒年輕不懂事,沒有什么遠(yuǎn)見,求祖父、叔父做主,孫兒決不敢自己專權(quán)。這筆銀子等歐陽小岑回湖南,此外孫兒寄回一大箱衣物,銀兩一概寄到他那里,孫兒負(fù)擔(dān)一半路費(fèi),那時再有信回。
孫兒謹(jǐn)稟。
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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