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帝求賢詔(漢書) ◇原文 蓋聞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①。今天下賢者智能,豈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進②?今吾以天之靈、賢士大夫定有天下,以為一家。欲其長久,世世奉宗廟亡絕也③。賢人已與我共平之矣,而不與吾共安利之,可乎?賢士大夫有肯從我游者,吾能尊顯之④。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⑤。御史大夫昌下相國,相國酂侯下諸侯王,御史中執(zhí)法下郡守⑥。其有意稱明德者,必身勸,為之駕,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⑦。有而弗言,覺,免⑧。年老癃病,勿遣⑨。
◇注釋 ①高帝:漢高祖劉邦,秦末沛縣豐邑(今屬江蘇)人,西漢王朝的建立者,前206-前195年在位。詔:詔書,皇帝的命令或文告。伯:通“霸”,春秋時諸侯盟主。
②患:原因。人主:君主。奚由:從哪里。
③宗廟:祭祀祖先的廟堂,古人以天子宗廟為國家的象征。亡:通“無”。
④游:交往共事。
⑤朕:本為人之自稱,自始皇起專用為皇帝的自稱。
⑥御史大夫:漢朝僅次于丞相的行政官員,輔助丞相監(jiān)察事務(wù),掌管機要文書。昌:周昌,沛(今屬江蘇)人,跟隨高祖起兵破秦,為中尉。劉邦即位后為御史大夫,封汾陰侯。相國:即丞相,處理國家政事的最高行政長官。酂(cuó)侯:即蕭何,沛人,“興漢三杰”之一,劉邦立,論功蕭何第一,封侯。御史中執(zhí)法:御史中丞,這里指諸侯國掌管監(jiān)察、執(zhí)法職務(wù)的官。
⑦意:好的聲譽。稱:符合。身勸:親自前往勸說。詣(yì):往,到。署:題寫。義,通“儀”。
⑧覺,免:發(fā)覺以后免職。
⑨癃(lóng):虛弱多病。
◇鑒賞 高帝即漢高祖劉邦,本文是他發(fā)布的一道求賢詔令。文章短小精悍,寥寥數(shù)語即清楚地說明了詔令求賢的原因、目的以及征召的標(biāo)準(zhǔn)和辦法,并明晰地道出:創(chuàng)業(yè)需要人才,守成更需要人才。從而反映了高祖求賢若渴的誠意。全文結(jié)構(gòu)嚴(yán)謹,環(huán)環(huán)相扣。
◇妙評 此詔期望殷勤,法制詳細且能流麗端莊,跌宕勁峭,兼而有之。高帝之雄氣偉略,殆具足見矣。
——清·余誠《古文釋義新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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