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穆,字公叔,南陽宛人也。年五歲,便有孝稱。及壯耽學,銳意講誦。初舉孝廉。冀素聞穆名,乃辟之,使典兵事,甚見親任。桓帝即位,順烈太后臨朝,穆以冀執(zhí)地親重,望有以扶持王室,因奏記勸冀曰:“愿將軍申納諸儒,親其忠正,絕其姑息,專心公朝。為皇帝選置師傅及侍講者,得小心忠篤敦禮之士,與之俱入,參勸講授,師賢法古?!?舉穆高第,為侍御史。常感時澆薄,慕尚敦篤,乃作《崇厚論》。穆又著《絕交論》,亦矯時之作。梁冀驕暴不悛,穆以故吏,懼其釁積招禍,復奏記諫曰:“昔秦政煩苛,陳勝奮臂一呼,天下鼎沸。今百姓戚戚,宜時易宰守非其人者,減省第宅園池之費,拒絕郡國諸所奉送。”冀不納而縱放日滋遂復賂遺左右交通宦者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州郡要職穆又奏記極諫冀終不悟報書云:“如此,仆亦無一可邪?”穆言切,然亦不甚罪也。永興元年,河溢,百姓荒饉,流移道路。擢穆為冀州刺史。冀部令長聞穆濟河,解印綬去者四十余人。有宦者趙忠喪父,歸葬安平,僭為玙璠、玉匣、偶人。穆聞之,下郡案驗。吏畏其嚴明,遂發(fā)墓剖棺,陳尸出之,而收其家屬。帝聞大怒,征穆詣廷尉,輸作左校。太學書生劉陶等數(shù)千人詣闕上書。帝覽其奏,乃赦之。居家數(shù)年,征拜尚書。穆既深疾宦官,及在臺閣,志欲除之。乃上疏曰:“案漢故事,中常侍參選士人。建武以后,乃悉用宦者。自延平以來,權傾海內,放濫驕溢。愚臣以為可悉罷省,遵復往初?!钡叟?,不應。穆伏不肯起,良久乃趨而去。自此中官數(shù)因事稱詔詆毀之。穆素剛,不得意,居無幾,憤懣發(fā)疽。延熹六年卒,時年六十四。祿仕數(shù)十年,蔬食布衣,家無余財。公卿共表穆立節(jié)忠清,宜蒙旌寵。追贈益州太守。
(《后漢書·朱穆傳》)
【注】冀:東漢時期外戚梁冀。其妹為順烈皇后。奏記:時向公府等長官陳述意見的文書。輸作左校:去左校服勞役刑。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冀不納/而縱放日滋/遂復賂遺左右/交通宦者/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州郡要職/穆又奏記極諫/冀終不悟/
B.冀不納/而縱放日滋/遂復賂遺/左右交通宦者/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州郡要職/穆又奏記極諫冀/終不悟/
C.冀不納/而縱放日滋/遂復賂遺左右/交通宦者/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州郡要職/穆又奏記極諫/冀終不悟/
D.冀不納/而縱放日滋/遂復賂遺/左右交通宦者/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州郡要職/穆又奏記極諫冀/終不悟/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孝廉,是孝順廉正的意思,是漢代察舉考試的科目之一。明清時期是對舉人的雅稱。
B.臨朝,指天子或太后上朝廷處理政事,后來特指因皇帝年幼太后親臨朝廷處理政事。
C.玉匣,又被稱為玉衣,是漢代皇帝和高級貴族死時穿用的殮服,用縷聯(lián)綴玉片而成。
D.中官,又稱內官,宮廷內侍奉帝王以及重臣的官員總稱,東漢后由閹割的男子充任。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朱穆孝敬父母,待人忠誠。年僅五歲時,他就有孝順之名聲;梁冀對他有知遇之恩,他擔心梁冀招致禍患,多次勸諫。
B.朱穆關心世風,力矯時弊。他常感時風俗淺薄,慕尚樸厚之風,于是寫了《崇厚論》、《絕交論》以便矯正當時的弊端。
C.朱穆秉性剛直,嫉惡如仇。朝廷提拔他為冀州刺史時,他因嚴懲宦官僭越禮制行為而觸怒皇帝,被捕關押在廷尉獄。
D.朱穆為官清廉,為國舉才。他的節(jié)儉樸素堪稱表率,受到了吏部的肯定;朝廷公卿共同上表說朱穆有忠誠清廉的節(jié)操。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冀素聞穆名,乃辟之,使典兵事,甚見親任。
(2)吏畏其嚴明,遂發(fā)墓剖棺,陳尸出之,而收其家屬。
10.C
11.D(應為“帝王及其家人”。)
12.C(“嚴懲宦官僭越禮制行為”錯。朱穆本人并沒有嚴懲宦官,是因為朱穆手下官吏行為不當導致皇帝大怒。)
13.(1)梁冀一向聽說朱穆美名,于是征招來朱穆,讓他主持軍務,很受(被)親近和重視。(素、辟、典、見各1分,流暢1分)
(2)屬吏害怕他的嚴明,于是挖開墳墓破開棺材,搬出尸體,取出葬品,而且收捕了他的家屬。(畏、發(fā)、剖、收各1分,流暢1分)
參考譯文
朱穆,字公叔,是南陽郡宛縣人。五歲時,就有孝順之名。等至壯年,熱衷講授誦讀。開始被舉為孝廉。梁冀常聽說朱穆美名,于是招來朱穆,讓他主持軍務,很受親近和重視?;傅奂次?,順烈太后臨朝聽政,朱穆認為梁冀勢大權重,希望他有心扶持王室,于是就寫一篇奏記勸梁冀說:“希望將軍認真采納儒者的意見,親近忠正之士,斷絕助長小人,專心朝政。您應替皇帝選擇安排師傅和侍講,找些謹慎忠厚、尊崇禮教之人,將軍和他們一道,共同勸勉講授禮法,學習圣賢,師法古人。” 粱冀舉薦朱穆,經(jīng)過考核,朱穆名列前茅,擔任侍御史。朱穆常感到當時風俗淺薄,崇尚樸厚之風,于是寫了《崇厚論》。又著一篇《絕交論》,也是矯正時弊的作品。梁冀驕橫暴虐,不知悔改,朝野十分怨恨,朱穆因為是他原來的下屬,怕他累積惡行招致禍患,又寫奏記勸諫說:“從前秦朝廷政令繁雜苛細,陳勝奮臂一呼,天下紛紛響應?,F(xiàn)在百姓內心憂懼,應當及時更換不稱職的人,減少宅第園池的費用,拒絕郡國奉送的財物?!绷杭?jīng)]有采納,而且放縱得一天比一天更加厲害,還賄賂太后身邊的人,交結宦官,任命自己的子弟、幕僚作州郡的要職。朱穆又寫奏記極力勸諫,梁冀始終沒有覺悟。梁冀一次答復說:“都像這樣,我就沒一處好的地方么?”朱穆言辭嚴厲,但梁冀也沒有加罪他。永興元年,黃河漲水,百姓饑荒,流亡的人充塞道路。朝廷提拔朱穆作冀州刺史。冀州的縣令聽說朱穆已渡過黃河,解下印綬離去的有四十多人。有個宦官趙忠死了父親,回到安平埋葬,僭越使用玙璠、玉匣、偶人陪葬。朱穆聽到,下郡調查驗證。屬吏害怕他的嚴明,于是挖墳開棺,搬出尸體取出葬品,而且收捕了宦官的家屬。皇帝聽了大怒,下詔關押朱穆在廷尉,去左校服勞役。太學書生劉陶等幾千人到朝廷上書。皇上看了奏章,就赦免了朱穆。朱穆在家住了幾年后,朝廷征召擔任了尚書。朱穆非常憎惡宦官,到了臺閣后,立志想除掉他們。于是他上書說:“按漢朝舊例,中常侍參加選拔官員。建武以后,才全部任用宦官。從延平以來,權傾天下,放縱無度,驕橫無比。我認為可將這些人全部罷免,恢復當初的制度?!被实鄞笈淮饝?。朱穆匍匐在地不肯起來,很長時間才起身快走離去。從此以后宦官多次借著事端稱詔詆毀朱穆。朱穆秉性一向剛強正直,為官不稱心,過了不久,因憤懣毒瘡發(fā)作。延熹六年去世,時年六十四歲。做官幾十年,他吃粗糧,穿布衣,家中沒有多余的錢財。公卿共同上表說朱穆有忠誠清廉的節(jié)操,應該受到表彰尊崇。追贈益州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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