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風,筆名有曉風、???、可叵等,臺灣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現(xiàn)73歲(2014年)。1941年出生于浙江金華,江蘇銅山人。8歲隨母親一起赴中國臺灣,曾先后就讀于北一女中和屏東女中,最后畢業(yè)于東吳大學,曾任教東吳大學和香港浸會學院。36歲時,被臺灣地區(qū)的批評界推為“中國當代十大散文家”之一。
1.樹在,山在,大地在,歲月在,我在,你還要怎樣更好的世界?
2.母子一場,只能看做一把借來的琴弦,能彈多久,便彈多久,但借來的歲月畢竟是有其歸還期限的。
3.愿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沒有大多絢麗的春花、沒有太多飄浮夏云、沒有喧嘩、沒有旋轉的五彩,只有一片安靜純樸的白色,只有成熟生命的深沉與嚴肅,只有夢,像一樣紅楓那樣熱切殷實的夢。
4.天地也無非是風雨中的一座驛亭,人生也無非是種種羈心絆意的事和情,能題詩在壁總是好的!
5.鼻子下面就是路。
6.有人問作家張曉風:我們怎樣才可以愛一個人而不受傷?張曉風說:“受傷,這種事是有的——但是你要保持一個完完整整不受傷的自己做什么用呢?”
7.愛的真正義詞不是恨,而是麻木。
8.愛一個人就是在撥通電話時忽然不知道要說什么,才知道原來只是想聽聽那熟悉的聲音,原來真正想撥通的,只是心底的一根弦。
9.生命是一項隨時可以中止的契約,愛情在最醇美的時候,卻可以跨越生死。
10.既然青春是一場“無論做什么都覺得浪擲”的憾意,何不反過來想想,那么,也幾乎等于“無論誠懇地做了什么都不必言悔”。
11.生命如雨,看似美麗,但更多的時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濕,那些無奈與寂寞,并且以晴天的幻想度日。距離能縮近兩人的心,也能割斷兩人的情。
12.水,永遠是第一張書箋。
13.文學有兩個可貴的地方,一個是語言,一個是文字,那當然也有語言文字之后的思考方式。如果你不忠誠于你的語言,又不忠誠于你的文字,那就麻煩了
14.我原來就是這樣的角色。要緊的是,讓我們有一個熱鬧的戲臺,演著美好的戲劇,讓我們的這一季,充滿發(fā)亮的記憶。
15.影響我作品最大的兩部書是論語和圣經(jīng)。
16.對一個人,恨并非最殘忍的行徑,淡漠才是最具殺傷力的武器。
17.人生的棧道上,我是個趕路人。
18.如果我們不能相愛,至少我們可以相容;如果我們不能互相諒解,至少我們可以互相理解。
19.要我去丟掉一樣東西,我實在丟不下手。
20.物理學家可以說,給我一個支點,一根杠桿,我就可以把地球舉起來。而我說,給我一個解釋,我就可以再相信一次人世,我就可以接納歷史,我就可以又義無顧地擁抱這荒涼的城市
21.日子是美麗輝亮的,我愛的是日子的本身;如果日子是黯淡難熬的,我感激的是:‘我竟有那么完好的健康能以承受這一切。
22.有沒有一種山水是可以和我輾轉相互注稱的?有沒有一種山水是可以和我相互印證的。
23.我喜、我悲、我貪戀、我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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