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家庭教育正式納入國家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和法治化管理軌道。家庭教育立法讓“家事”不再僅僅是家事,而是成為全社會關注和參與的大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家庭教育正式納入國家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和法治化管理軌道,對于“家庭教育立法”,你怎么看?
(一)家庭教育立法的背景
目前我國家庭教育面臨太多的問題,有的父母對孩子缺少陪伴,有的父母缺乏正確的教育觀,甚至有的父母或監(jiān)護人虐待孩子,現(xiàn)實中的許多案例一再敲響家庭教育警鐘。而這些問題需要社會方方面面對孩子、對家庭進行支持,也需要通過法律進一步明確。
(二)分析“家庭教育立法”的重要意義
1.家庭教育立法強調父母的主體責任。家庭是社會最小的單元,對于社會發(fā)展、國家穩(wěn)定如此,對于孩子的健康成長更是如此。家庭教育立法,能夠讓家庭教育回歸本位,引起更多父母對于家庭教育的重視。
2.家庭教育立法可以更好的規(guī)范家庭教育,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當前存在一種現(xiàn)狀,部分父母過度關注孩子,但有的家庭尤其是農村留守兒童家庭過度忽視孩子的成長。其實,過度關注和過度忽視都是失職行為。家庭教育更多的強調的是生活教育,德行的養(yǎng)成和能力的培養(yǎng),讓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是家庭教育立法的重要目的。
3.家庭教育立法,其實也是逐步建立中國特色的兒童保護體系。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在實施家庭教育過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這樣就可以從正面引導、教育家長,同時對處在犯罪邊緣的家長進行懲戒。
(三)分析“家庭教育立法”可能存在的問題
家庭的問題具有隱蔽性,所以法律在落實層面上的確存在一定的困難。
1.過分解讀草案中提出的規(guī)定。草案中提到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在實施家庭教育過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這就會導致部分家長在教育過程中不敢罰,無法起到懲戒作用。
2.家庭教育立法之后,學校和家庭之間的教育責任分工問題。家庭教育引起重視之后,部分學校將課業(yè)壓力更多的傾斜到家庭當中去,致使父母的責任加重,但并沒有真正發(fā)揮家庭教育的作用。
(四)結合實際,談對策
1.加強對家庭教育法的解讀和宣傳。一方面,家庭教育立法要通過三微一端廣泛宣傳,讓家長更好的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對于一些規(guī)定進行解讀,讓學校、家庭和社會厘清自身的責任,清楚教育的尺度,進行合理分工,共同促進孩子成長。
2.政府更多關注家庭教育立法之后的效果保障。政府可以調動資源對家庭教育給予指導服務,規(guī)范家長行為,規(guī)范相關機構的行為。如對于城市而言,社區(qū)是否關心支持家庭教育,是家庭教育指導服務能不能落到實處的一個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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