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每一輪地方志書編修工作完成后,負責地方志工作的機構在編纂地方綜合年鑒、搜集資料以及向社會提供咨詢服務的同時,啟動新一輪地方志書的續(xù)修工作。
地方志簡介方志,是指記述地方情況的史志。有全國性的總志和地方性的州郡府縣志兩類??傊救纭渡胶=?jīng)》、《大清一統(tǒng)志》。以省為單位的方志稱“通志”,如《山西通志》,元以后著名的鄉(xiāng)鎮(zhèn)、寺觀、山川也多有志,如《南潯志》、《靈隱寺志》。方志分門別類,取材宏富,是研究歷史及歷史地理的重要資料。
作用依照傳統(tǒng)的說法,地方志具有“資治、教化、存史”三大功能。所謂資治是指,對于地方行政官吏來說,志書是施政必備之書,正所謂“治天下者以史為鑒,治郡國者以志為鑒”;所謂教化,是指志書不僅是“官書”,也是“百姓”生活必備之書,能夠起到“揚善懲惡,表彰風化”的作用;所謂存史,是指志書具有“補史之缺、參史之錯、詳史之略、續(xù)史之無”的存史價值。
近代還有人把地方志的功能進一步細化為六條:一是社會制度之委曲隱微不見于正史者,往往于方志中得其梗概;二是前代人物不能登名于正史者,往往于方志中得其姓氏;三是遺文佚文散在某部者,賴方志然后能以地為綱有所統(tǒng)攝;四是方志多祥物產(chǎn)稅額、物價等事實,可以窺見經(jīng)濟狀態(tài)之變遷;五是方志多詳建置興廢,可以窺見文化升降之跡;六是方志多詳族姓之分合門第之隆衰,往往可與其他史實互證。
隨著時代的變遷,地方志的價值也在發(fā)生著一些變化。當代學者黎錦熙在《方志今議》中認為方志作用有四:一、科學資源;二、地方年鑒;三、鄉(xiāng)土教材;四、旅行指導。在如今看來,一部好的方志不僅具有保存地方文獻、幫助政府決策的功能,而且還具有充當鄉(xiāng)土教材、提供科研資料的重要作用。其重要性越來越明顯,所以如今各地仍在組織人才編寫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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