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璦琿條約》,是俄羅斯帝國總督和清朝于1858年5月28日在璦琿簽定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令中國失去了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約60萬平方千米的領土。把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
主要內容1.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60多萬平方公里的大清國領土劃歸俄國,璦琿對岸精奇里江(今俄羅斯結雅河)上游東南的一小塊地區(qū)(后稱江東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國方面的永久居住權和管轄權;
2.烏蘇里江以東的大清國領土劃為清俄共管;
3.原屬大清國內河的黑龍江和烏蘇里江只準大清國和俄國船只航行。
簽訂背景第一,鴉片戰(zhàn)爭后,俄國成立了“黑龍江問題特別委員會”,加緊了對中國黑龍江的侵略步伐。1849 年到1853年,俄國海軍軍官涅維爾斯科依帶領軍隊,入侵黑龍江下游地區(qū),并且建立了據點。之后,俄國軍隊在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的指揮下,大肆入侵黑龍江中上游地區(qū)。
第二,1857年12月29日,英法聯(lián)軍攻占廣州城,俄國得知情況后,決定向黑龍江地區(qū)“移民”,并且以武力為后盾。另一方面與清政府進行外交談判。
第三,俄國同清政府第一次談判失敗后,又加緊實行了第二次談判,在談判中,俄國要求清政府將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地區(qū)割讓給俄國。但遭到了清政府代表的斷然拒絕,這使得俄國惱羞成怒,當夜便鳴槍放炮威脅清政府。清政府在俄國的武力脅迫下簽訂了中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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