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師資格考試中,對于學生的行為問題以及處理方式,近年來考察頻率逐漸提升,那么究竟什么樣的行為才能夠算是嚴重不良行為呢?咱們就一起來看看法律條文中是如何界定以及對于不良行為的青少年,又該如何進行處理。相信同學們閱讀本篇文章之后,就能夠有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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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條有界定: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一)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
(二)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六)多次偷竊;
(七)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也就是說:對于以上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我們稱之為嚴重不良行為。對于有這類行為的未成年人,如何處理?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給出了處理方法:
對于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xù)接受教育。
對夠刑事處罰的未成年犯,又如何處理呢?
參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罪犯被交付執(zhí)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jiān)獄或者其他執(zhí)行機關。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zhí)行刑罰。
看完以上的材料,我們來進行試題演練
下列行為中,屬于《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guī)定的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的有_____
A: 曠課,夜不歸宿
B: 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C: 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D: 攜帶管制刀具
本題解釋:
【答案】C。專家解析:《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規(guī)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第三條,(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故選C。而選項D,攜帶管制刀,如果是出現(xiàn)多次屢教不改的情況,才能被稱之為嚴重不良行為。
以上就是對教師資格《綜合素質》中嚴重不良行為的界定的詳細講解,希望能對考生有所幫助!
更三高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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