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赤所撰的儒家著作《春秋谷梁傳》強調(diào)必須尊重君王的權(quán)威,但不限制王權(quán);君臣各有職分,各有行為準則;主張必須嚴格對待貴賤尊卑之別,同時希望君王要注意自己的行為。那么此書在宣公十七年里記載了哪些事?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許男錫我卒。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許昭公。葬蔡文公。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己未,公會晉侯、衛(wèi)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斷道。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秋,公至自會。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其曰公弟叔肸。賢之也。其賢之何也?宣弒而非之也。非之,則胡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與之財,則曰:「我足矣?!箍棇斩?,終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為通恩也,以取貴乎《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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