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赤所撰的儒家著作《春秋谷梁傳》強調(diào)必須尊重君王的權(quán)威,但不限制王權(quán);君臣各有職分,各有行為準(zhǔn)則;主張必須嚴(yán)格對待貴賤尊卑之別,同時希望君王要注意自己的行為。那么此書在僖公十七年里記載了哪些事?
十有七年春,齊人、徐人伐英氏。夏,滅項。孰滅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為賢者諱也。項,國也,不可滅而滅之乎?桓公知項之可滅也,而不知己之不可以滅也。既滅人之國矣,何賢乎?君子惡惡疾其始,善善樂其終。桓公嘗有存亡繼絕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秋,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
九月,公至自會。
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此不正,其日之何也?其不正,前見矣。其不正之前見何也?以不正入虛國,故稱嫌焉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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