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后勤保障服務部: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長效機制的意見》等文件要求,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學籍管理規(guī)定,對2023年新生開展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
1.各教學院對2023年新生報到所持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未辦理戶口遷移除外)與新生紙質檔案逐一比對,仔細核查。
2.各學院將新生現(xiàn)場采集的照片與高考報名照片、居民身份證照片進行人像比對。進行人像比對時,需由專人負責。
在資格審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存疑數據,各學院及時反饋給招生辦公室。對于審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guī)定情形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各學院將資格審查結果(附件2)報招生辦公室存檔。
二、專業(yè)復測及體檢
1.有藝體類和免費師范生的教學院要組織專家,對藝體類新生開展入學專業(yè)復測,對免費師范生新生進行入學師范面試,專業(yè)復測和師范面試的形式、內容、時間、地點等由所在教學院具體安排實施。并將復查結果(附件2)報招生與就業(yè)處復核存檔。
2.后勤保障服務部校醫(yī)院要對報到新生進行全面體檢復查,并將復查數據報招生與就業(yè)處備案,復查時間另行通知。
三、請假和保留入學資格
1.請假
新生因故不能在我校規(guī)定期限報到的新生,應當事先向新生所在教學院請假,并填寫附件1中《樂山師范學院2023年新生因事請假暫緩返校統(tǒng)計表》。按照我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2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保留入學資格
(1)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保留其入學資格至退役后2年。按照《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fā)〈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13〕8號)要求,持以下材料方可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
①《入伍通知書》或當地征兵辦公室開具的入伍證明原件,且提供《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二份。
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③《樂山師范學院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份。
④本人及監(jiān)護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經教學院負責人審核、保衛(wèi)處批準后報招生與就業(yè)處。并將匯總表(附件1)報招生與就業(yè)處。
(2)因傷、病,經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診斷,需在家休養(yǎng)的,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年。
按照我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因傷、病的新生,持有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診斷,經教學院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招生與就業(yè)處。并將匯總表(附件1)報招生與就業(yè)處。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期滿,應提前一周向教學院申請入學,教學院經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xù),審核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四、新生報到數據匯總報送
為做好教育部平臺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和新生后續(xù)工作,各教學院需及時核準報到入學新生名單,并將未報到名單(附件1)報招生與就業(yè)處。
五、新生紙質檔案管理
根據各省(市、區(qū))招辦的不同規(guī)定,紙質檔案有的學生是郵寄到我校招辦,由招生辦公室整理完成后移交各學院新生輔導員;若學生自帶檔案,請輔導員督促學生將檔案交到輔導員;若學生既沒有郵寄也沒有自帶紙質檔案的,請務必督促學生及時前往生源所在地招辦辦理檔案轉移手續(xù),各教學院做好檔案的記載和管理工作。
六、要求
1.報送時間。附件1請于9月18日(周一)12:00點前報送,附件2請于10月30日(周三)前報送。
2.報送方式。附件1、附件2的電子版材料均通過OA系統(tǒng)報送給招生辦李過老師,紙質版材料按要求簽字蓋章后交到自強樓304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2276288。
3.各學院和后勤保障服務部務必高度重視本次新生資格復查工作,確保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事件零發(fā)生。
招生與就業(yè)處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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