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赤所撰的儒家著作《春秋谷梁傳》強調(diào)必須尊重君王的權(quán)威,但不限制王權(quán);君臣各有職分,各有行為準則;主張必須嚴格對待貴賤尊卑之別,同時希望君王要注意自己的行為。那么此書桓公十八年里記載了哪些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于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濼之會,不言及夫人何也?以夫人之伉,弗稱數(shù)也。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齊。其地,于外也。薨稱公,舉上也。丁酉,公之喪至自齊。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葬我君,接上下也。君弒賊不討,不書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責(zé)逾國而討于是也?;腹岫笈e謚,謚所以成德也,于卒事乎加之矣。知者慮,義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備,然后可以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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