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南北朝梁朝歷史的《梁書》包含本紀(jì)六卷、列傳五十卷,無表、無志。那么其中記載的顧憲之是個怎么樣的人?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guān)心的問題,接下來小編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顧憲之字士思,是吳郡吳縣人。顧憲之不到二十歲,被州里任命為議曹從事,推舉為秀才,歷任太子舍人、尚書比部郎、撫軍主簿等職。元徽年間,任建康縣令。當(dāng)時有人偷了他人家的牛,被牛的主人認(rèn)出來了,偷牛者說這牛是自己的,兩家都有證據(jù),兩任縣令都不能斷決此案。顧憲之到任后,放下狀詞,對兩家主人說:“不要多說,我知道了。”下令把牛繩解開,任牛自己隨便走,結(jié)果牛徑直回到主人的家里,偷牛者才認(rèn)罪。每每發(fā)現(xiàn)奸情找出隱情,多像這樣,當(dāng)時人稱他為神明。對有權(quán)有勢的人有罪請人說情,官吏貪污殘暴,都依法懲治,從不包庇。為人清廉節(jié)儉,勤政奉公,得到民眾的擁護(hù),所以京城喝酒的人喝到好酒,就稱為“顧建康”,意思是說其為政如酒色清醇,味道甜美。
后又任車騎功曹、晉熙王友。齊高帝執(zhí)掌政權(quán)時,顧憲之任驃騎錄事參軍,遷任太尉西曹掾。齊臺建立時,任中書侍郎。齊高帝即帝位后,任衡陽內(nèi)史。在此之前,衡陽郡內(nèi)連年發(fā)生瘟疫,有大半人死了,棺材特別貴,于是用草席包裹死尸丟在路旁。顧憲之從車上下來,分別告訴所在的縣官,尋找死者的親屬或族人,埋葬死者。有的人家全部死亡,顧憲之便拿出公款讓綱紀(jì)營辦理喪事。原來舊俗,活人有病就說是他們的祖先在作祟,都挖開墳?zāi)?,打開棺蓋,用水沖洗死者的尸骨,意思是除去鬼祟。顧憲之傳下命令通知各地,活人與死人是有區(qū)別的,疾病與死人無關(guān),這一風(fēng)習(xí)才改掉。當(dāng)時刺史王奐剛到任,只有衡陽縣沒有訴訟案件,便感嘆地說:“顧衡陽教化民眾極好。若九郡都像他一樣,我還有什么事情可做呢!”
又升任太尉從事中郎,出任東中郎長史、行太稽郡事。山陰人呂文度受到齊武帝的寵信,在余姚建了官邸,橫行鄉(xiāng)里,很霸道。顧憲之到任后,就上表請求罷黜他。呂文度后來回家安葬他的母親,郡縣官民爭相前去吊唁,顧憲之對此不聞不問,呂文度很忌恨他,但最終也不能傷害他。又改任中郎巴陵王長史,加封建武將軍,代理婺州郡守。當(dāng)時司徒竟陵王在宣城、臨成、定陵三縣交界處設(shè)屯墾地,封鎖山林河湖幾百里,禁止人民砍伐、捕魚,顧憲之堅決反對,言詞很直。竟陵王回答他說:“不是您,我聽不到這樣的好建議。”于是下令取消禁令。
又改任給事黃門侍郎,兼尚書吏部郎中。劉宋時,他的祖父顧覬之曾在吏部做官,在庭院中栽了棵樹,對人說:“這樹是為顧憲之種的?!钡浆F(xiàn)在顧憲之果然做了吏部的官。出京任征虜長史,代理南兗州郡守,碰上母親死了。守喪完畢,建武年間,又任給事黃門侍郎、步兵校尉,沒有正式授任,又改任太子中庶子,任吳縣中正。出京任寧朔將軍、臨川內(nèi)史,未到任,改任輔國將軍、晉陵太守。不久生病,上書請求離職,回到家鄉(xiāng)。永元初年,征辟為廷尉,沒有授任,任豫章太守。有一位貞婦叫萬..,年輕時守寡沒有小孩,對公婆很孝敬,她的父母想強(qiáng)迫她改嫁,她寧死也不同意。顧憲之賞賜給她五匹絲帛,表揚她的貞操。
中興二年(502),義軍攻占建康城,高祖任揚州郡守,征召顧憲之為別駕從事史。后來,高祖登皇帝位,顧憲之的病也慢慢加重,堅決要求回老家吳縣。天監(jiān)二年(503),在家里授任太中大夫。顧憲之雖多次任郡守,家里積蓄的米粟不多,回鄉(xiāng)后,居房狹小簡陋,受凍挨餓。八年(509),在家中死去,終年七十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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