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時有一位大臣名叫韋思謙,做人正直,時常會勸諫皇上,有話就會直說。他考上進士之后,被任命為應城縣令,后來升為監(jiān)察御史。
有一次,他發(fā)現(xiàn)中書令(即宰相)褚遂良以低廉的價錢強行購買鄰人田地,正直的韋思謙也不害怕他官位高,勢力大,立刻上書舉發(fā)他。因為證據(jù)明確,朝廷不好公開庇護大臣,只好把褚遂良調出京城,降職為同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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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段時間,褚遂良又被重用,恢復了中書令的官職。褚遂良便找了理由報復韋思謙,把他貶到外省,當一名縣官。有人替韋思謙打抱不平,暗中去慰問韋思謙。他仍然不改初衷,慷慨激昂。他正言道:“大丈夫應該有話就說,明目張膽而不畏強權,致力報效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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