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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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高校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依據(jù)我國相關教育法規(guī)和教育部要求制訂的,是高校開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據(jù)。教育部明確規(guī)定,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guī)范。
高校的招生章程經(jīng)主管部門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guī)定進行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jù)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02
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考生所報志愿中若干所院校系平行關系,即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可在規(guī)定的批次同時填報若干個平行院校志愿。錄取時,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對同一科類分數(shù)線上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每個考生投檔時,根據(jù)考生所填報的院校自然順序依次檢索,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余額的院校。
03
在高招錄取期間,各批次考生志愿按程序運轉后,高校招生計劃余額將向社會公布,公開征集志愿,此時未被投檔且符合成績等條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選擇填報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檔時,以當次征集的志愿為投檔依據(jù),即使原來報有這些學校志愿,也應重新填報。
04
錄取信息查詢
高招錄取期間,考生可通過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wǎng)、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等查詢本人錄取信息;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向關注并綁定考生信息的考生一對一推送錄取結果;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普通高招考生服務平臺只讀郵件向考生發(fā)送錄取信息;考生還可以通過“豫事辦”小程序,進入“錄取結果查詢”服務事項,查詢自己的錄取結果;各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綜合服務大廳、招生院校網(wǎng)站亦可查詢錄取結果。
05
錄取通知書
高校一般會在錄取結束后一周左右向錄取新生寄發(fā)錄取通知書。若考生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高校官方網(wǎng)站上查詢到了錄取結果,一直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可及時聯(lián)系錄取高校公布的招生咨詢電話查詢本人錄取通知書郵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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